探討我國農業產業政策存在的問題及法律對策論文
農業是一個弱質產業,尤其是中國的農業發展,更是經歷了一個“犧牲農業支援工業發展”的特殊時期,利用農業剩餘剝奪了農民的勞動和財富,為工業的發展提供支援。近年來,隨著工業的發展,我國開始進入了“工業反哺農業”的新的時期,黨中央和國務院高度重視“三農”問題,從農業產業政策的各個方面來支援農業的發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探討我國農業產業政策存在的問題及法律對策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探討我國農業產業政策存在的問題及法律對策全文如下:
摘 要:農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佔據著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對經濟發展也有不可替代的促進作用,但是在我國農業發展的過程中還是經常會出現一些問題,被這些問題如果不進行及時的解決就會出現很多的問題,法律是一種非常有約束力的制約方式,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國農業產業政策存在的問題及法律對策,以供參考和借鑑。
關鍵詞:農業產業;政策;問題;法律的對策
農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並不是一個優勢的產業,當前我國越來越重視工業生產,但是對農業生產還不是非常的重視,我國也逐漸開始進入了一個產業調整和經濟發展的新時期,農業依然在當今的經濟發展中佔據著十分重要的位置,所以一定要通過有效的措施來對其加以改進,其中,法律措施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措施。
1 我國農業產業政策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1 農業政策與農業立法
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農業大國,但是我國在農業上出現的問題卻一直都存在,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的農業也面臨著很大的困境,隨著市場經濟的高度發展,我黨越來越重視三農問題,同時也在農業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加強了巨集觀調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減少市場經濟自身的缺陷為農業經濟發展帶來的不良影響。尤其是在我國法律體系逐漸完善的情況下,我國的農業立法也在逐漸的完善和進步,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基本法、農業法律法令、農業法律規章、地方性的農業政策和相關的規定。
1.2 我國現行農業產業政策存在的問題
1.2.1 農業補貼政策存在的問題。在政策實施的過程中,糧食的直補資金多數情況下都是知道了種植面積之後才開始發放的,這和糧食直補擴大種植面積的目的是完全相背離的,這也使得其增加糧食種植面積的作用在不斷的減小和弱化,再加上投入的資金也相對較小,所以在實際的作用上也就更小,各個省和各個地區糧食直補的政策和標準也有著非常顯著的差別,如果補貼的數額比較小,就無法很好的起到增加農民自身收入的作用,而有些地區在糧食種植的政策上也存在著不合理的現象,很多都是種多種少都是一樣的補貼,所以對農民自身的生產積極性也有了很大的影響。
1.2.2 農業土地政策存在的問題。在土地政策的執行方面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農村和城市的土地制度明視訊記憶體在著非常大的差異,國家一直都對城市的土地有絕對的主導權強制性的補償措施存在著明顯的不公平特徵,很多倍徵地的農民都存在著無法得到自己想要的土地資源的情況,農民只是得到了非常少的一部分經濟補償,因此農民正常的權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證,在政策制定和土地保障機制方面也存在著很多的問題。
1.2.3 農業科技教育推廣培訓政策存在的問題。農村的科技推廣工作也存在著非常多的問題,在資金投入方面還需要進一步的加大支援的力度,農業技術推廣比較薄弱,20世紀的80年代是我國農業科技推廣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時期,很多農業科技人員業都是在這一時間段培養和發展的,但是人員的數量還是十分的有限,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也逐漸出現了有技術但是不能推廣的情況,農民還是在依靠自身的經驗來組織農業生產,所以這也使得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遲遲得不到提升。
1.2.4 農村稅收政策存在問題。在我國經歷了一個相對比較漫長的發展時間,我國也逐漸進行了稅費改革,這也改變了以往農民必須要繳納農業稅的時代,我國的農業稅收存在著濫收費的現象,這也給我國的農民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擾,最近幾年,這些現象在逐漸的減少,但是在徵稅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政府墊付,這也造成了一些拖欠現象。大體上來說,我國的農業稅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一個是中央財政稅收對農業的投入不足,也沒有按照相關的規定增加發展農業的資金和技術投入,一方面一些農業政策並沒有充分的考慮到實際情況的差異和不同,對不同的地區使用一種政策,這樣也使得其自身的實際效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證。同時一些政策出臺的時間相對較早,所以在當前這樣一個社會,已經不能很好的滿足當今時代的發展需求,因此也造成了很多方面的問題。
2 完善我國農業產業政策的法律對策
2.1 重新確定立法目的,制定《農民權益保護法》。我國的新農業法立法目的是:為了鞏固和加強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地位,深化農村改革,發展農業生產力,推進農業現代化,維護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合法權益,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2.2 注重農業立法的及時調整、完善。隨著農業的不斷髮展和新形勢的不斷變化,需要對農業法律法規的內容進行不斷的調整、完善。美國的農業立法就分為“永久立法”和“臨時立法”,臨時立法保證根據形勢的需要對永久立法進行修訂,其效力在執行期內生效;但在臨時立法到期後,新的法案沒有獲得通過或沒有及時作出修改,永久性立法將自動生效。這一機制保證了美國農業法律法規根據形勢的需要及時得到調整。我國的農業法律調整可以借鑑這一點,我們可根據每五年制定一次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每五年調整一次,在調整的過程中,注重吸納各方面的意見。在立法過程中,堅持“開門立法”,通過聽證會、座談會的形式廣範吸納群眾的意見,尤其是相關利益群體的意見。
2.3 加大農業執法及對違法責任的追究、監督力度。完善立法,是為了讓我們經濟生活中“有法可依”,但經濟本身更是法制經濟,更重要的是在政策、法律執行中的過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保證政策法律的執行效果。農業法中雖然明確規定了農業執法監督的主體是各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但是在農業執法過程中卻存在著執法部門過多執法難的現象。如有些違法追究是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來執行,而有些是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來執行的,執法責任由多個部門來執行,就存在著執法力被弱化的現象。建議從中央到地方成立專門的農業執法監督部門,把農業執法權統一收歸到這個部門,從而有效地解決執法過程中執法部門過多互相推i}的現象。同時在執法過程中,注重公開化、透明化,堅決杜絕野蠻執法。注重對執法隊伍的培訓教育,建立規範的執法程式和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於農業稅收取消以後遺留下來的稅收執法問題,建議相關部門仍舊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及欠稅農戶的實際情況,有條件地繼續進行有序地徵收。
2.4 加強農業司法體系的建設,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要改善我國的農業司法狀況,應該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強農業司法體系的建設,各個地區基層都要建立起完備的法律服務部門,建立起和城市一樣的法律援助體系;另一方面要加強對農民的普法教育,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同時,也要借鑑國外的先進經驗,支援農民發展農業合作社和相關行業協會,通過這些組織來代表農民的利益,來代表農民說話,增強農民的話語權,農民的話語權通過這種組織渠道得以表達。
3、結束語
農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佔據著十分重要的位置,它一直都是我國的一個基礎產業,這一地位是任何其他產業都無法取代的,但是在農業產業發展的過程中還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這些問題對我國的農業發展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必須要採取有效的方法對其進行改進和處理,法律是最為有效的一種方式,所以在處理中一定要重視法律措施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