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心理學論文

  青少年犯罪在整個社會犯罪中佔有較大的比重,青少年犯罪的狀況,很大程度上預示和影響著整個社會犯罪的發展趨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學分析

  隨著當今 社會傳播媒體的空前 發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靈感受著時代的變化,見多識廣,早熟、早知、思維活躍。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無論從犯罪動機、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16歲的少年陳某將與其家有過節的13歲小孩陳某殺害並勒索被害者家人20萬元;初中生徐某為與另一學生團伙“抗衡”,竟購買槍支;17歲少年小新為偷錢上網,竟殘忍地砍死奶奶,並砍傷爺爺。

  青少年本是天真無邪的,如此駭人聽聞、喪失人性的案例,給家庭 教育和學校教育以及社會教育敲響了警鐘。

  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和成因的分析對我們更好地預防青少年犯罪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青少年犯罪呈現的特點

  我國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較以往,呈現出如下幾個特點:

  1、瘋狂性。青少年時期正處於人生從幼稚走向成熟的時期。由於某些青少年在社會化程序中沒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並且由於年青人逞強好勝,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常常帶有很大程度的瘋狂性。

  2、突發性。由於少年的犯罪動機往往比較簡單,其目的單一,隨意性強。一般地說,較少有預謀,沒有經過事前的周密考慮和精心策劃,常常是受到某種因素誘發和刺激,或一時的感情衝動而突然犯罪。這種突發性行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衝動,不善於控制自己。如案例三種的小新,其行為的僅僅是為了偷點錢去上網而非殺人。

  3、連續性。對某些具有偷竊、搶劫等犯罪行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後,僥倖 心理便得到強化,從而對物質享受產生了貪得無厭的欲求。產生連續性犯罪。

  4、 組織結構的團伙性和犯罪結合的偶合性。從組織結構看,一般都是臨時糾合,時聚時散性的,而且這種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團伙性犯罪,這與有組織有策劃的團伙性犯罪有所區別,這種偶然性的糾合也往往隨著一個犯罪活動的終結而自行解體。案例二中的徐某即帶有鮮明的學生團伙性質。雖可能是因為玩遊戲或其它簡單原因糾結。

  5、犯罪故意的突發性且犯罪手段的殘忍性。青少年犯罪一般沒有事前的充分考慮和醞釀過程,沒有預謀,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種影響和刺激,一時衝動,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發犯罪;而且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不計後果,從而釀成惡性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手段可謂殘忍,一死一重傷的結果非常人所能想象得出的。

  6、犯罪動機的單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誕性。青少年犯罪的動機往往是出於好勝獵奇,對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爭強好勝。他們有的是簡單地模仿電影電視中的某個鏡頭和情節,有的是模仿小說或現實社會新近發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倆,有的是同學或朋友間所謂的爭強好勝,顯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案例三中小新的出發點僅僅是為了偷錢,卻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後果,這也可見青少年犯罪行為時嚴重的盲目性和不計後果性。

  7、犯罪心理的報復性和犯罪心態的逆反性。青少年雖年幼無知,但同樣渴望人格上的獨立和自立,能夠獲得平等的權力和尊重,不願受管束,這種心理隨年齡的增長有時會越來越強烈,特別是當他們具有一些不良行為而被管教時,他們輕則反感對抗,重則予以報復。案例一中犯罪人陳某正是從報復的而萌生殺害村人陳某的犯意,進而進行勒索。在這類案例中,我認為暴力電影並不是毫無干系的。

  8、犯罪手段趨於成人化、智慧化、暴力化和低齡化。通過調查瞭解,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四化”現象極為明顯。案例一中,從繳獲的工具、槍支以及犯罪的過程看,陳某與成人犯罪已十分相似,是先有一定的 計劃並準備一定的犯罪工具,殺人後進行棄屍等等。?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據調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狀況普遍偏差,且多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離異,有的教育不當, 管理不善。家庭 環境和家長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對青少年的心理、品德、愛好和思想的影響至關重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受社會 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面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全面進步。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拜金主義、享樂主義、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傾向。於是,見利忘義、唯利是圖、坑蒙拐騙、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汙受賄等社會不良現象時有發生,對社會風氣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而青少年正處於人生觀、世界觀形成階段,缺乏社會 經驗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這種不良風氣的影響,一些青少年經受不住各種物質享樂的誘惑,在一定條件和某種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受社會不良 文化影響。我們知道,優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們奮發上進,低階、庸俗的文化會腐蝕人的靈魂,阻礙社會文明的進步。目前在文化市場上,圖書報刊、音像製品、文化娛樂等中充斥著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殺暴力、淫穢色情以及其它有損人民群眾健康的內容,對社會文化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汙染。這種受汙染的社會文化生活環境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產生極大的消極影響。香港及國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慾望,許多青少年正是由於劇情的指引從而完成與其年齡並不相稱的違法犯罪行為從而走上犯罪。

  三、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響。父母是子女的啟蒙老師。家庭的教育培養,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案例三的小新在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爺爺奶奶又過分溺愛使其輟學而後又沉迷上網最終走進犯罪的深淵。

  四、法制道德教育滯後。近幾年來,雖然在中小學設立了法律知識和品德教育課,在社會上開展“送法上門”、“法律進家”等多種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動,但在力度上還有欠缺,在面上還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視此方面的學習。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榮辱、善惡觀念,分不清罪與非罪的界限,此罪與彼罪的區別。

  五、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抵禦能力差。以上四方面對於青少年反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於青少年本身的素質。由於青少年犯大多文化素質較低,分辨事非能力較差,其處世的無知性、盲目性就很難應付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影響,經不起誘惑,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義氣用事,不計後果等,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預防

  如何更好地預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

  1、保護性預防。保護性預防是指國家或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以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為目

  的而採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措施包括:應加強有關青少年保護的立法 工作;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習慣,禁止侵蝕青少年思想品德資訊的傳播;打擊教唆、引誘、脅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動,這也是保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環節。

  2、堵塞性預防。堵塞性預防是指通過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減少和消除實施犯罪的條件,達到犯罪預防的措施。給學生普法,學校經常把政治課設為法制課, 組織學生接受“庭審 教育”,參觀看守所。孩子懂法要主動而不能依賴課堂的灌輸。主要包括:加強學校、家庭對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

  3、控制性預防。控制性預防是指各種針對有明顯犯罪傾向或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採取的幫助、教育、挽救措施。主要包括:成立幫教小組;送工讀學校教育;加強少年法庭的 工作;回訪考察。

  4、改造性預防。改造性預防指政法機關以生產勞動為主要手段,通過思想 政治教育、 文化技術教育,使有違法犯罪的人改邪歸正,成為遵紀守法的勞動者。在勞動改造時,應結合青少年犯罪的特點與原因,要重點進行思想教育,以徹底從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為自食其力遵紀守法的勞動者。

  5、家庭教育是其中最為之關鍵的。家庭是 社會的細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從家庭抓起。有關部門可與青少年家庭簽訂防止犯罪的責任狀,明確家庭、父母對子女的教育責任,鞏固家庭這個堡壘。

  6、在校園教育方面,除加強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學校還應加強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學習 環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背景案例

  案例一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準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遊戲,行動詭祕。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遊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裡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夥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衝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藥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週,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係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瞭,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 網路裡,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咖,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臺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咖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裡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裡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裡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咖,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裡,他痛哭流涕起來。

  範文二: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與對策

  摘 要 本文首先從內因和外因兩個方面對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剖析,然後就如何減少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提出了對策,對策主要是圍繞國家、社會、學校、家庭的各個層次提出筆者觀點。

  關鍵詞 青少年犯罪 心理成因 對策

  作者簡介:林華偉,福建津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廈門大學法律碩士。

  中圖分類號:D9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407-240-02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前途無量、意氣風發。但是,青少年正處於心理和生理的劇變時期,人格尚不健全,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模糊不清,極易養成不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這一特殊主體所實施的犯罪,即主體由兒童向成年過渡這個特定年齡段一般是指進入青春期及青春期結束,由於主客觀原因而實施的各種犯罪的統稱。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不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因素也在逐漸增多,青少年犯罪年齡低齡化、犯罪方式成人化、犯罪手段殘忍化的趨勢日益突出。由於發育年齡提前和頻繁接受不良文化影響等原因,20世紀90年代以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比20世紀70年代提前了2至3歲。近年來,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殺人、強姦、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日益增多。① 青少年犯罪主要表現在實施故意傷害、搶劫、強姦等案件,有的手段極其殘忍。並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斷向著嚴重化達到方向發展。根據公安部相關統計數字,2004年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型別比例如下:搶劫佔46.3%;搶奪佔23%;盜竊占6.6%;強姦佔4.8%。②同時青少年犯罪也是世界各國所普遍面臨的社會問題,在暴力、性的犯罪裡面,青少年佔據了大部分的比例,青少年犯罪,有人將其與環境汙染、吸毒販毒並列稱為“世界三大公害”。為了降低社會犯罪率,有必要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及對策,以維護社會穩定,保護青少年的人格正常健康發展。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

  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成因,筆者認為要從內因和外因的角度來考慮。辨證唯物論的因果關係學說認為: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事物發展變化的根據一定存在於該事物變化的內部。外因一定是參與事物變化過程與根據發生相互作用的外部因素,是導致結果發生的必備條件。如果沒有外因,事物是不可能發生變化的。以此為依據,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在根據是犯罪。

  人的犯罪心理青少年處在長身體、長知識,人生觀和世界觀逐步形成的時期。他們在思想上的主要特點是:敏感好奇,富有想象力,喜歡模仿,但辨別是非能力差,認識事物本質的能力弱,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時,極易受不良影響衝擊而違法犯罪;自我意識增強,對成年人的依賴心理減弱,具有“自我中心”傾向,渴望獨立,但往往不能如願,理想與現實脫節,容易形成善惡顛倒的心理傾向;情緒、情感不穩定,易於衝動,尤其是犯罪的激情致使自己不能自控而步入犯罪。

  一內因方面

  第一,青春期是身體發育劇變時期,青春期是指個體的性機能從還沒有成熟到成熟的階段,在生物學上是指人體由不成熟發育到成熟的轉化時期,也就是一個孩子由兒童到成年的過渡時期。按照科學的觀點,青春期是一個過渡時期,同時也是一個發展時期,青少年這個階段對自身和外界的認識均處在懵懂階段,青少年對於事物的敏感度較高,往往容易產生過激的行為,且對行為後果缺乏考慮和認知。這個時期個體既有孩童的特徵,又初步具備了成人的特徵,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在個體心理上極難和身體的發育生長相適應。同時,青春期也是一個變化的時期,青春期是少年身心變化最為迅速而明顯的時期,在這個時期,男性從兒童的身體、外貌、行為模式、自我意識、交往與情緒特點、人生觀等,都脫離了兒童的特徵而逐漸成熟起來,更為接近成人。青少年對於自身體貌的變化往往缺乏心理準備,容易產生各種各樣的心理問題,如果學校、家長沒有細緻入微的觀察到青少年的這種變化,就不能對其作出充分的引導,那麼,青少年的心理問題就有可能導致各種不良的行為,直接影響到青少年今後的人生道路。青春期也是一個反抗的時期,由於身心的逐漸發展和成熟,青少年個人將初步形成對世界的認知,並對父母、學校的引導產生逆反心理,這個時期青少年再也不像兒童時期一樣對父母言聽計從,青少年的性格初步形成,許多個人特質將形成於這個時期。作為父母,應當對孩子的逆反表現予以理解,並選擇較為恰當的方式來引導。青春期也是一個壓力較大的階段,一般在這個階段,學業壓力較大,面對激烈的升學、考試等各種壓力,青少年要付出比孩童階段更大的努力;在這個階段,因為性的逐漸成熟,個體對異性的交往增加,心理髮生顯著變化;另外,在這個階段,同學、朋友、師生等各種社會關係錯綜複雜,如何處理好這些關係對於個體來說均是重大課題,也將對個體今後的性格、人生觀等將產生重大影響。

  第二,遺傳學因素。個體的差異是巨大的,在相同的外部環境下,為什麼有的青少年容易犯罪,有的青少年不容易犯罪,這一點遺傳學家對此作出瞭解釋,遺傳基因對是否有犯罪傾向有一定的決定作用。早期研究遺傳與犯罪關係的理論,是戈達德所進行的著名的“家譜分析”,即通過對兩個具有大批犯罪者後裔的家族進行追溯性考察,據此認為智力缺陷和低能兒的遺傳,是導致犯罪的原因之一。此後又出現了雙生子研究法,即通過對同卵雙生子和異卵雙生子在性格和行為習慣方面的一致率與行為受遺傳影響程度之間關係的研究,認為如果雙生子一致率非常明顯,則有希望得出行為受遺傳影響的結論。但遺傳對犯罪的影響的研究受制於各種客觀因素,仍然有待於這門科學的進一步發展。

  第三,青少年從小所塑造的人格型別。因為特殊的個體經歷塑造出青少年的人格,也成為青少年性格的一部分,是無法改變的。青少年一旦樹立了不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其人格就會發生偏離,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如何從小塑造、培養青少年健康人格,也是全社會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外因方面   第一,受社會不良人文環境的影響。人文環境深刻的影響一個人的身心,對於青少年尚未健全的身心來說尤其如此。隨著我國的開放程度越來越高,以及網路資訊的爆炸式增長,在加上各種電視、雜誌媒介的傳播,讓每一個青少年面對多元化的社會無所適從。許多既得利益獲得者將各種渲染色情、恐怖、暴力等情節的書刊雜誌充斥在校園周邊,使青少年滋生了貪圖享受的思想。在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下,在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靈裡種下了貪慕虛榮的種子。一些青少年經受不住各種物質享樂的誘惑,在一定外界因素的影響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第二,交友不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身邊有什麼樣的朋友,就決定了自己是什麼樣的人,筆者從自己辦理的青少年刑事案件來看,絕大部分都是因為交友不慎,導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為青少年自律性不強,不能明辨是非,同時模仿能力強,容易受到利誘,在特定情況下,出於朋友義氣,或者被拉幫結派,大部分青少年就在不知不覺中走上了犯罪道路,從近幾年情況來看,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團伙犯罪。主要是團伙盜竊、搶劫等案件,團伙內成員分工明確,有的已經形成比較穩定的集團,基於共同的故意,共同實施某一犯罪的案件,如團伙盜竊案件,被告人中有的望風,有的實施作案,有的負責聯絡銷贓,所得贓物銷售後,得到的贓款共用。 ③作為青少年,結交一些良師益友,是防止犯罪,走上正確生活軌道的重要保證。

  第三,受不良家庭教育的影響。家庭是人成長的最初環境,家庭環境對個體的影響表現為複雜的社會化過程的開始。家庭教育培養,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個性的基礎,潛伏著使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危機。有的家長奉行“棍棒成才”的信條,對於子女要求不求實際,過於嚴格,導致子女覺得理想與現實中的反差過大從而離家出走、流浪在外,這樣極易被社會上的不良分子腐化,走上墮落的道路。有的家長本身就存有不良惡習,只從自己的興趣愛好出發,對子女關愛太少,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習氣,最終發展為犯罪。

  第四,學校教育體制缺失的影響。學校應當是一個注重學生健康成長,全面培養學生身心均衡發展的場所。但現行教育體制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因素,特別是重視考試成績不重視素質教育,優待優等生、怠慢差生,不重視學生的心理感受,不重視學生的思想建設,忽略了學生的情感需求。以至於在校園裡學生身心不健康、不快樂,學生受迫性接受教育的現象大量存在。我們要借鑑國外先進的教育模式,教育的本質應當是讓學生快樂、健康的成長,培養健全的人格,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單純以學習成績來衡量一個學生的優劣是極不科學的,教育體制改革應當與社會改革同時進行。

  二、防止青少年產生犯罪心理的對策

  筆者認為,要從國家、社會、家庭、學校四位一體的角度出發,進行青少年犯罪綜合防治,提高法制教育,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才有可能標本兼治,減低青少年的犯罪發生率。

  一從國家的角度

  國家應當從青少年的角度,完善各類法律法規,加大宣傳教育並建立各種組織機構去幫助青少年健康成長,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等都有關於青少年保護的具體規定。筆者認為,我國應該進一步加強防止青少年犯罪的綜合力度,對全社會進行指導和幫助,解決相應的資金問題,將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從社會的角度

  現實中需要全社會共築社會防線,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積極開展社群教育活動,發揮綜治辦、民政、團委、婦聯等部門的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行為規範教育和科學知識教育。針對現在青少年的性格、特點,將法制宣傳知識融於這些為青少年所喜聞樂見的節目中,寓教於樂。

  三從學校的角度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學校不應該過分看重應試分數,應當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在提高學生知識面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培養學生的性格、人生觀和世界觀,讓學生快樂、健康的成長。學校應及時發現學生的心理疾患並予以有針對性的解決,及時滿足學生的精神需求,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學校要切實提高教師隊伍的認知水平,讓教師和學生都有一個較為開放的心態和思想,在對待事物時,要有多元化的評價和認知,要有包容的心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四從家庭的角度

  家長要以身作則,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在盡到撫養教育子女義務的同時,為子女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家長要時時刻刻觀察子女的思想變化,通過正確、適當的方法對子女行為進行引導、培養。同時家長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時消滅青少年成長中的不利因素,以確保青少年走上正確的道路。

  註釋:

  ①③王秉中主編.罪犯教育學.群眾出版社.北京:2003年版.第218頁.第5頁.

  ②王大偉.中小學生被害人研究――帶犯罪發展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北京:2004年版.第1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