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的人際相處之道有哪些
管理者是指在組織中直接監督和指導他人工作的人,那麼,?
人際相處之道第一種:視他弱、視己強
認為對方處於弱勢而自己佔有優勢。但花無百日紅、天有不測風雲,長期處於共同的工作環境之中
,強弱對比,也常常因時因地因事而異,甚至因自己想法和思考角度的不同,而產生戲劇性的轉化,因此在這種情況有如下處理人際關係的方式:
1、藏強-求納:曾經有一位博士,初到一家企業,一次在生產車間與午餐後的工人們閒聊,由於彼此不知來頭,因此話語甚為投機。後來話題卻議及學歷,為了不讓大夥兒感覺他如“雞群之鶴”,博士竟謊稱自己“也是高中畢業”。事後工友們得知真相,不僅不因“受騙”怪他,反而覺得他居強不狂,平易近人,因而更加接受他。
2、示強-扶助:這是一種應該提倡的行為,實踐者常常因此而獲得良好的人際環境。
3、示強-拒絕:剛好與“示強一扶助”相反,人際關係可能會處理不好。
4、藏強-合作:這是一種比較韜晦、間接又容易被人接受的積極姿態。
人際相處之道第二種:視他強、視己強
這種情況下,對別人在能力、地位、影響力、業績等方面的“強勢”是正視的,內心深處承認對方的 “強”;但同時對自身實力也有著相當高的評價,對自己在企業內部的影響力期望值也挺高。根據是否向對方表明對自我評價和與對方相處之採取的態度與動機的不同,在人際關係相處策略上有如下方式:
1、藏強-設陷:即不向對方表露自身的“強項”,目的在於使對方掉以輕心,在關鍵時刻或方位造成“陷阱”。甚至故意暴露破綻,誘“敵”深入,一如老練的警察或槍手通常都會在對手預料不到的部位藏著第二把甚至第三把槍,但是如果不能出其不意,“陷阱”就失去了意義。當然,這樣做的人,其心理狀態的本質是視強者為敵手的。
2、示強-對立:向自認為強大的對方表示自己也很厲害,同時也清楚表明態度和立場的對立。這種行為的多發者,通常都在地位、人脈、歷史功績方面佔有一定的“強勢”,對持續的努力和進取比較厭倦,又不太願意自身的既得利益受到忽視和“侵犯”。“老功臣”對“少壯派”做如此姿態者在企業中比較多見。
3、示強-合作:此種反應者,多半具有“惺惺惜惺惺,好漢幫好漢”的價值觀。若對其既往行為歷史稍加追溯,通常也比較容易整理出“不甘人後”、“從善如流”之類的軌跡,心地坦蕩、虛懷若谷、熱情主動,往往也是這類人的共同特徵。當然,曲意偽裝,別有用心者,也可能這麼做。
4、藏強-迴避 隱藏自身的強勢,以迴避甚至拒絕對方作為同事或對手在自己環境中的存在。往往是把對方具有的“強勢因素”引為“大敵”,必欲化強敵於無形。戴笠拒絕黃埔同學葉彥世的故事,便是個典型的例子。當年,大特務戴笠負責組建特務處。當時,戴笠對找上門來的黃埔軍校老同學盡力安排。一天,在唐縱的陪同下,葉彥世也來投奔戴笠。三人同系黃埔六期生,唐縱又已經先做了戴笠的手下,老同學相見,氣氛自然比較輕鬆。葉
彥世也親切得很,一見面就拍著戴笠的肩膀,以 “老戴”相稱,戲謔戴笠長著一副馬相。戴笠望著葉彥世的模樣,想象著葉彥世在特務處上班開口老戴、閉口馬臉的情景,認為他肯定會挑戰自己的權威。但是,戴笠並沒有直露“強勢”,而是取了個低調的姿態,把盞斟酌之間,說送葉彥世二十元大洋,作為盤纏,送走了這位同學。
人際相處之道第三種:視他弱、視己弱
對他人和自己的評價都不高。消極、悲觀、放棄,不律己、不求人、不進取,以弱者自居,破罐破摔。其實,只要正視問題,恰恰可以發現,居弱圖強,是雙方真正的需求。正確的人際關係處理方式建議如下:
1、示弱-結盟:這也分為積極和消極兩種。積極的是彼此都坦陳自己在能力、經驗、學識、地位等方面的弱勢,而不是矯情掩飾。彼此促進、互相幫助,結盟而圖強便成為自然的反應。消極的則很不可取,明明是技術低能、經驗欠缺、過失多多,卻偏要在對方面前以懷才不遇者自居,發牢騷、說怪話是他們的常規動作,講故事分析對方的“委屈”,企圖讓對方明白大家都是上司、老闆偏心眼的受害者,是這種人屢屢得逞的殺手鐗。讓對方與自己結盟,以便在自己需要時讓對方做“馬前卒”、當“機關槍”,便成為這種人自然的追求。
2、示弱-自閉:這是最消極的
選擇。除了持續強化自身的弱勢之外,惟一剩下的好處只可能是引發關注者的憐憫和恩賜。但是,企業中人都應該明白,職場不是心理診所,別人的關注和支援都是有限的。
3、藏弱-對立:這是最愚蠢的行為,因為“對立”會引發相應的“回擊”,對手不知你弱不堪擊而打出“重拳”,怪誰都太晚了。
4、藏弱-自強:是最艱難的一種選擇。好處是肯定砥礪心志,而且圖強得成可以出人意料。壞處當然是因為藏弱過甚,自己會壓力太大,同時也會喪失環境中一些原本可能向你施以援手的善意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