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兼併方面論文大全
企業兼併是增強企業實力的外部擴張的重要策略和途徑,它是一種複雜的經濟現象,對企業而言也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議兼併重組後的企業財務管理
【摘 要】 近年來,企業利用兼併重組手段,不斷進行擴充套件,形成集團化、規模化的產業優勢,希望能夠增強市場競爭力。但是要真正實現,不僅表面上要擴大規模,更重要的是對兼併重組企業進行有效的財務管理。文章從對兼併重組後企業實行統一財務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財務管理的內容、方式上進行闡述,說明了在兼併重組後只有加強統一的財務管理,才能有效實現企業的最終目標。
【關鍵詞】 兼併重組; 財務管理; 資金管理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國際化分工的不斷深入,形成了經濟全球一體化現象,資訊高速時代的技術進步以及社會化經濟市場的變化迅速改變著整個經濟結構和環境,不斷髮生的市場變化迫使企業不斷變更發展思路和方向,市場的變化形成了企業產業調整的主動力。當企業在面對變化的市場環境時,必須能夠迅速重組其內外部資源、技能和潛力,及時整合、落實、建立重點產業的調整和規劃,把優勢產業做大做強做好,實行優勢企業強強聯合,或進行跨地區、跨行業的重組兼併,或與境外企業進行投資合作,不斷提高企業優勢產業的集中度,促進企業生產規模化、經營集約化,努力建立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世界知名品牌的優勢產品,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公司,不斷使企業的產業結構升級優化,提高企業生存發展的空間,實現企業環境資源優化配置,從而提高整個企業集團的核心競爭力。
從21世紀初開始,隨著時間的不斷前行,各國企業兼併重組的強度和規模持續地增強,企業兼併重組的生存優勢也彰顯了其在資源配置領域的主要地位。在我國,近年來企業兼併重組的步子不斷加快,企業的產業組織結構不斷優化,目前各個行業、各個領域的企業通過公司合併和股權購置、資產收購等多種形式積極進行兼併重組,並且在實際中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成績。
企業兼併重組是一項系統工程,它非常的繁瑣複雜,不僅涉及某個企業發展戰略、制度管理、融資管理、人事管理、生產銷售管理等方面,還涉及和所在地方各級政府關係的協調,以及對當前國家政策的理解和落實等。但從某種程度上說,企業經過兼併重組後,能否實現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單是簡單地把兼併企業收購過來,使企業資產增加、規模變大是不夠的,只有對兼併重組後的企業進行行之有效的財務管理,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系統的一體化和規範化,重新對企業內部資源進行調整和配置,用以實現各方資源優勢互補和資本優化配置,使兼併重組後的企業形成新的市場競爭力,才能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一、統一財務管理對兼併重組企業的必要性
第一,統一的財務管理是兼併重組企業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有效基礎,是企業高速發展戰略實施的有效保證。
在企業兼併重組完成以後,對兼併重組後的企業財務必須進行統一管理。由於財務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所有的企業經濟行為最終都實時反映為財務資料,統一財務管理能及時將財務結果反饋給管理者,及時統一企業的奮鬥目標和方向,創造更大的財富。
第二,統一的財務管理是兼併重組企業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保證。
現代化企業的內外部資源配置都是依據一定的財務指標進行,兼併重組後的企業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必然需要統一的財務管理來保證企業生產活動的效率,從而最大程度保證企業內外部資源配置的效率。另外,由於企業內的任何資源配置都必須以財務資料形式予以反映,所以財務管理也是監督企業資源配置有效性的一個重要手段。
第三,統一的財務管理可以使兼併重組企業獲得財務協同效應。
財務協同效應是指企業兼併重組後,通過內部資金協調,在財務方面給企業帶來收益,包括企業財務能力提高、合理避稅和預期效應,主要體現在由稅法、會計處理慣例以及資金流轉等內在規定的作用而產生的一種純金錢上的效益。財務協同效應可以使企業現金流在時間上分佈合理,且更為充足;可以使內部資金投資於更好的專案;可以使企業的償債能力和借款能力進一步增強;可以降低企業的資金籌集費用。
第四,統一的財務管理是對兼併重組企業實施控制的重要途徑。
雖然通過人事管理和人員安排可以實現對兼併重組企業的控制,但這種方法的作用有限,且容易產生不信任的矛盾,實施難度較大,時間較長。而通過檢視企業的財務資訊,可以及時瞭解、掌握兼併重組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時制定各種措施,從而可以很好地控制兼併重組企業,這是單純的人事控制所不能做到的。所以要準確瞭解被兼併重組單位的財務資訊,就必須有統一的財務管理。
二、企業兼併重組後財務管理的內容
企業兼併重組後的財務管理,就是通過利用各種手段和方式,對企業財務組織、財務結構、財務行為進行整理、整頓、整治,以使企業的財務運作更加合理、協調。它是企業擴張後的必要行為,是對原有財務管理系統的調整和修復,是發揮兼併重組企業財務協同效應的保證,是對被兼併重組企業實施有效控制的根本途徑,更是實現企業擴大資本、擴充套件規模的重要保障。企業兼併重組後的財務管理涉及內容很多,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財務管理目標的統一
兼併重組前,各企業可能處於不同環境、不同地域、不同體制,而使其財務管理目標出現較大的差異。其一方可能以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而另一方可能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為目標。所以首先要確定統一的財務管理目標。只有統一了目標,財務管理才能從企業發展的角度,來衡量各項經濟業務活動是否合理有效,企業經營是否合法合規,最大程度地降低企業生產成本,使兼併重組企業得到良性發展,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二財務組織機構的調整
財務組織機構的設定應該滿足規範化、科學化的原則,只有形成既符合企業組織形式,又能夠提高管理效力的財務組織系統,才能使兼併重組後的企業內部經濟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此外,在財務組織機構調整的過程中,還要注意機構的設定要與企業的集權、分權的程度相適應。
三財務管理制度的統一
財務管理制度的整合包括會計核算制度、會計監督制度、投融資制度、工作管理制度、會計人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統一。如賬簿的設定、憑證的管理、會計科目的使用、會計報表的編制方法等財務口徑都需要統一,只有這樣以使得管理者對兼併重組企業進行有效控制,才能滿足不同人員對企業財務資訊的需求。
篇2
對企業兼併審計的思考
摘要: 企業兼併業務在全球範圍內全面展開,而我國尚未出臺有關企業兼併審計的實務公告。 為了更好地發揮審計 工作的保駕護航作用, 筆者對兼併審計作了一些思考,本文主要從企業兼併審計的特殊性出發, 闡述企業審計業務的特殊性、 兼併審計具體目標的相異性、審計範圍的廣泛性及審計程式的多方位性。 最後對我國出臺相應實務公告提出幾點建議, 以便審計人員更好地開展這方面的工作。
近年來國內日益增多的企業兼併,己顯示出其在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重大作用,如何對企業兼併進行規範和監督,己成為我們 研究 的現實課題。我國 目前 尚未出臺企業兼併的具體 會計 準則,亦無相應的獨立審計實務公告,故需要我們會計、審計人員繼續加強研究和探索。本文試從註冊會計師審計角度談談企業兼併 問題 。
一、企業兼併審計業務的特殊性
企業兼併是個較為複雜的過程,它不僅涉及其他機構如評估部門的工作,又 影響 到員工、企業甚至國家的 經濟 利益。故註冊會計師在進行兼併審計業務時,應充分認識其特殊點,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企業兼併審計有以下特點:
一審計主體多元化。
參與企業兼併審計的不僅有 社會 審計機構,而且有國家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社會審計注重鑑證和評估作用,兼併雙方都通過委託社會審計機構完成審查評價工作,國家審計注重監督作用,既審查兼併企業行為的合法性、效益性,又審查兼併企業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內部審計注重評價作用,兼併雙方通過內審工作,進行自我 分析 、自我評價,做到知己知彼。
二審計的範圍廣、跨度大。
企業兼併審計的 內容 既有傳統的財務收支合法審計,亦有財務報表鑑證審計,既有經濟效益審計,也有資產評估結果的審計。從審計的時間上講有兼併前的審計、兼併過程中的審計,也有兼併後的審計。特別是對兼併前的審計工作,需要註冊會計師運用專業判斷能力,做出合理的鑑證。
三審計的方法複雜多樣。
除傳統審計常用的審閱、函詢、觀察、盤存、 計算 、分析性複核等方法外,尚須用到效益考評和鑑定評估的方法。如兼併決策時要用到投資回收率法、投資回收期法、淨現值法、現值指數法、內部報酬法;對兼併雙方的能力進行評價時,要用到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社會貢獻能力等指標的分析方法;資產評估時要用到清算價格法、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等。這就要求註冊會計師有較強的專業水平,必要時亦可利用有關專家的工作。
二、企業兼併審計具體目標的相異性
註冊會計師在瞭解企業兼併審計工作的特點後,就要確定審計的具體目標,此時註冊會計師應關注其與一般會計報表審計的不同點,主要表現在:
一確認企業兼併是否依法進行。
這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要審查企業兼併行為是否符合我國的相應法規如《關於企業兼併的暫行辦法》等;另一方面要通過分析鑑證企業兼併行為能否為兼併雙方帶來規模經濟效益、謀求更高的市場佔有率,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以避免國有資產的流失或企業盲目通過兼併擴大規模而忽視效益的情況發生。
二確認企業兼併提供的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是否真實可靠,註冊會計師運用各種分析方法鑑證資產負債表的真實性,特別注意聯絡企業兼併動機, 看是否存在粉飾報表的行為。對於財產清單的審查,註冊會計師可進行實地盤點,或從其他第三方獲得間接證據來證實。這就要求註冊會計師能明察秋毫,因為這直接影響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三驗證資產評估結果是否合理,是否真實可靠。
註冊會計師應關注計價標準的選擇是否恰當;資產評估方法選擇是否 科學 ;資產評估結果是否真實、可靠;資產評估程式是否合法。還應特別關注兼併雙方及評估機構、評估人員有無出於個人目的營私舞弊、假公濟私的;有無玩忽職守、隨意估算重置成本或成新率的;評估中有無產權界定不清、評估方法違規的現象。
四確認兼併後的資產負債表數字是否真實可靠,是否符合兼併的協議。
前面已提到:企業兼併審計時間跨度大,包括前期、中期、後期三個時間段的審計。因為企業兼併目的就是為了提高企業的整體能力如生產能力、銷售能力、 管理能力,如果沒有達到這些目的,則是失敗的兼併,所以註冊會計師應關注企業兼併行為是否與協議一致,而不是做表面文章;企業兼併後的資產負債表是否真實,從而才能正確評價兼併效果。
三、企業兼併審計程式的多方位性
註冊會計師在確定了企業兼併審計的目標、範圍後,在具體實施審計時應注意兼併審計程式的多方位性,主要表現在:
一第一方位:對企業兼併合法性和合規性的審計。註冊會計師稽核企業兼併的有關檔案,並向企業管理當局詢問被審單位遵守有關兼併法規所採取的政策和程式,對其是否合法、合規作出判斷並形成相應的工作底稿。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企業兼併物件選擇的恰當性。
即所選擇的目標企業是否為具有經營特點的企業,是否為具有 發展 潛力的企業,即兩者的結合是否能創造1+1>2的效應。如果所選的是上市公司,應對其股票穩定性和股價做出合理判斷。
2、審查企業兼併財務決策是否正確、可靠。
被審單位應通過分析各種兼併方案的資金佔用和收益的大小,從兼併效益角度來選擇最優的方案。首先,註冊會計師要對資料資訊來源及可靠性進行審查;其次審查兼併收益與成本的計算;最後審查企業兼併的整體效益,即能否取得經營協同效益、財務協同效益等。
3、審查企業兼併協議是否合法、合規。
由於企業兼併是一項持續時間較長、交易數額較大的買賣 合同,故兼併本身具有風險性,買賣雙方都對此持謹慎態度,而兼併協議的重要地位顯而易見。註冊 會計 師對兼併協議實施 審計主要目的在於確認其合法性、完整性、合規性。比如就完整性而言,應包括陳述與保證條款、履行合同期間的義務條款、合同履行的條件條款、股票及價款的提存條件、交割後公司經營合理條款、損害賠償條款等。
二第二方位:對資產評估資料可信性的審計。企業兼併必須聘請有資格的註冊評估師對其財產進行評估確認。註冊會計師對資產評估資料的審計,主要應遵循《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 工作》:
1、對評估人員勝任能力和獨立性進行評價。
註冊會計師在評價評估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時,主要應考慮其專業資格、專業 經驗和聲望。對不具備資產評估資格的人員出具的評估資料,不能使用。註冊會計師應評價評估人員的獨立性,以判斷評估工作結果的客觀性及其可信賴程度。
2、對評估工作結果的評價和利用。
註冊會計師應主要稽核是否按規定範圍進行評估;是否有高估或低估漏評現象;是否只注重有形資產的評估,而忽視無形資產的評估;評估 方法 、程式是否 科學 合規,評估引用的資料、資料是否真實、合理、可靠等,確認評估結果的適當性和合理性,並利用其確認企業的財產數額。
三第三方位:對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的審計。與一般會計報表一樣,註冊會計師對兼併業務實施必要的程式,形成相應的工作底稿。本文只說明兼併業務審計的特殊點:
l、對財產清查的審計。
經批准兼併的企業,應對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資產等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編造財產清冊,同時對各項資產損失以及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核對查實。對財產清查過程中出現的資產 問題 ,如盤虧、毀損、盤盈的材料物資,固定資產是否及時處理;按規定確實無法回收的應收帳款和不能償還的帳款是否轉銷;產成品清查損失,虧損掛帳是否及時處理。同時註冊會計師應關注被審單位會計處理的正確性。
2、對資產評估的帳務處理進行稽核。
經批准兼併的企業,按照規定由法定資產評估機構對其財產進行資產評估,評估資產價值報國有資產 管理部門稽核確認後,被審單位應按評估確認的資產價值,調整有關資產的帳面價值。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稽核資產調整是否正確,若不正確,應提請被審單位重新調整。
四、對我國出臺相應審計實務公告的幾點思考
筆者認為,隨全球經濟一體化過程的演進,企業兼併業務不僅在國內,而且在國際範圍內迅速展開。為了使相應的審計業務順利進行,我國亟需出臺相應的準則對此做出原則性的規範。筆者認為出臺相應的實務公告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實務公告應側重兼併業務審計的特殊性來制訂。具體可分為幾大部分:
1編制審計 計劃時的特殊考慮。主要有三個方面:一要注意企業兼併所採取的形式。
根據我國《關於企業兼併的暫行辦法》,企業兼併有四種形式:承擔債務式、購買式、吸收股份式、控股式。註冊會計師應關注不同方式下的具體操作和會計處理是否正確;二要注意企業兼併審計範圍的廣泛性,註冊會計師應關注兼併有關檔案、評估資料、相關資料等;三要注意相關業務審計,如評估業務,註冊會計師可考慮得到其他方面專家的支援。
2具體審計目標特殊考慮,在本文第二部分已談到的四個方面。
3實施審計程式時的特殊考慮,本文第四部分已述及的三個方面。
4編制審計 報告時的特殊考慮。註冊會計師應在審計報告範圍段明確指出所審計業務的特殊性,還應特別關注與兼併有關業務審計結果對審計報告意見的 影響 ,審計範圍是否受到限制,有關審計程式的三個方面是否充分展開,並據以確定對兼併審計意見的影響。
2、實務公告應強調,註冊會計師對兼併業務審計中要參考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3號-利用其他註冊會計師的工作》,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兼併合法性、合規性審計,注意利用國家審計的監督作用,二是對資產評估結果的審計,注意利用資產評估等專家的工作。
3、為了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
實務公告應註明對實施兼併業務會計師應有專業技能方面的勝任能力。註冊會計師應以敏銳的眼光,審查被審單位有否利用兼併進行會計報表粉飾的行為;對國企兼併,審查其有否利用兼併揮霍國有資產行為;若發現有關業務處理不正確的,註冊會計師應提清被審單位予以糾正,否則影響出具審計報告時的型別。
[參考 文獻 ]
[1] 中國 註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彙編[s].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
[2]吳安平。企業兼併與破產審計實務[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1999.
[3]ACCA.Audit Framework[M].Foulks Lynch Ltd,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