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依法治稅相關論文
依法治稅,是通過稅收法制建設,使徵稅主體依法徵稅,納稅主體依法納稅,從而達到稅收法治的狀態。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稅相關論文,供大家參考。
依法治稅相關論文範文一:談依法治稅
[ 內容 摘要]:
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將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此後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 社會 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根本大法。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法治國方略在稅收領域的具體體現,推進依法治稅是堅持黨對稅收工作領導的需要,同時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體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將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 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產生了積極深遠的 影響 。就當前的社會條件而言,只有推進依法治稅,稅收的組織財政收入、實施巨集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等職能才能得以很好的實現,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 發展 。在加入世貿組織後,稅收工作特別是在國際稅收領域已經沒有退路,必須嚴格實行依法治稅。當前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必須依靠依法治稅。因此,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始終,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長期的戰略目標和永恆的主題,也是當前的主要任務。縱觀我國稅收法治的程序和現狀,必須圍繞完善稅收立法、規範稅收執法、強化稅收司法保障以及培育稅法意識、利益分配、權力意識等方面進行規範和改進。
關鍵詞: 依法治稅 依法治國 巨集觀調空
依法治稅是一個系統工程。當前,全國稅務系統正按照“一個靈魂、四個機制、五個目標”的思路,圍繞完善稅收立法、規範稅收執法、強化稅收司法保障以及培育稅法意識等穩步推進各項工作。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的靈魂,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始終,是稅收工作必須牢牢遵循的宗旨
一、依法治稅在社會中的具體體現
一依法治稅在依法治國領域
1997年黨的十五大明確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國方略寫入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國家實現長治久安的保證,對我國社會、 政治 、經濟生活將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它對稅收工作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必須適應法治的要求,轉變治稅思想、治稅觀念、治稅方式,全面推進依法治稅。
推進依法治稅是堅持黨對稅收工作領導的需要,同時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體現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需要。因為稅收 法律 體現著黨和人民的意志,只有堅持稅收法治,才能保證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才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民主管理與監督國家事務。
二依法治稅在市場經濟領域
建設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我國當前的一項中心工作,並正在醞釀著新的突破與提高,在這個過程中,亟需發揮依法治稅的作用。
市場經濟是統一經濟。市場經濟功能的發揮依賴市場規模的擴張。我國市場經濟建設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大市場,但市場的擴張是有阻力的,它會受到種種地方政策等隱形市場壁壘的抵制,阻礙統一市場的形成與市場效率的實現。我國的稅收法律是具有高度統一性的法律,大力推進依法治稅,並以此清除各種潛在的貿易壁壘,可以有效促進市場的統一與市場交易的擴張。
法治的穩定性、可預期性在稅收法律上的體現便是誠信原則,這是稅收法治的一個重要原則,其內涵一方面是納稅人誠信納稅,另一方面是稅務機關嚴格遵守對納稅人的承諾,使納稅人不因信賴稅務機關而受到損失,其本質在於讓納稅人能穩定地預期他將來的行為結果。
市場與法治密不可分,市場的公平、穩定、可預期、統一、開放等內在要求在一定意義上只能由法治來提供、來實現。大力推進依法治稅將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產生積極深遠的影響。
三依法治稅是實現稅收職能的根本保證
稅收具有組織財政收入、實施巨集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等職能,通過這些職能的履行來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就當前的社會條件而言,只有推進依法治稅,稅收的職能才能得以很好的實現。同志在關於《領導幹部稅收知識讀本》的批語中指出:“要堅持依法治稅、從嚴治稅,更好地發揮稅收在籌集國家收入和實施巨集觀調控中的職能作用”,這既高度概括了依法治稅與稅收地位、職能的關係,又指明瞭稅收工作的方向。
就實現稅收組織收入、對經濟的巨集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等職能,只有通過依法徵稅,貫徹法治內涵,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徵收阻力,使稅收徵管最具效率,確保稅收應收盡收,政府的巨集觀調控意圖才能得以貫徹,巨集觀調控的力度才能到位。
四依法治稅是當前稅收工作的客觀需要
加入世貿組織以後我國稅收工作所面臨的挑戰。世貿組織所規定的透明度原則、可預期原則、統一性原則等在稅收上歸根結底就是依法治稅原則,但這時依法治稅的壓力不僅來自國內市場,而且來自經濟全球化大市場,它的背後是一整套世貿組織的工作規則及運作機制。因此,在加入世貿組織後,稅收工作特別是在國際稅收領域已經沒有退路,必須嚴格實行依法治稅,否則容易引發大量的稅收爭論並可能因此受到世貿組織制裁,影響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
依法治稅相關論文範文二:淺議“依法治稅”
論 文 摘 要
稅收是國家的血脈,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國家巨集觀調控的重要 經濟 手段,在 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依法治稅作為稅收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稅收事業 發展 的根本方面既是貫徹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也是建設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
隨著新《徵管法》的頒佈實施和 計算 機等高新技術在稅收徵管領域的廣泛 應用 ,逐步建立起“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 網路 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徵管新模式成為促進稅收事業發展的新課題。因此,各級稅務機關要以稅收 法律 法規為準繩,認真履行稅收職責,不斷深化徵管改革,大力加強規範化管理,不斷推進依法治稅,提高稅收徵管質量和效率。
本文作者結合自己在解放區地方稅務局工作的實際,從“依法治稅”的 理論 起源入手,對依法治水的概念、內涵、意義、對先進稅收徵管新模式提出的要求以及如何推進依法治稅進行了一番理論探討;提出稅務機關要從加強培訓、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深化徵管改革、加強稅法宣傳、完善協稅護稅網路,加大稽查力度等七個方面全面推進依法治稅,促進稅收事業的不斷髮展。
[關鍵詞]: 稅收 依法治稅 徵稅主體 納稅主體 稅收徵管新模式
一、“依法治稅”理論的 歷史 回顧
依法治稅理論的歷史發展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國務院於1988年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稅”的口號;5月,全國首屆“以法治稅”研討班在京舉行,掀起了 學習 和貫徹“以法治稅”的第一個高潮[1]。這一階段中,以法治稅主要是針對治理整頓稅收秩序而提出來的。
第二階段:隨著“依法治國”的方略先後被第八屆全國人大1996年3月和黨的十五大1997年9月認可和確定,特別是在1998年3月,國務院釋出的《關於加強依法治稅嚴格稅收管理許可權的通知》,使得依法治稅的理論探討進入了全新階段。
需要指出的是,從“以法治稅”和“依法治稅”,這一字之差,深刻反映了稅收管理從法律工具主義到法律價值理性的根本轉變。
二、依法治稅的概念、內涵和意義
一依法治稅的概念
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指通過稅收法制建設,使徵稅主體依法徵稅、納稅主體依法納稅,從而達到稅收法治的狀態[2]。
二依法治稅的內涵
1、明確了依法治稅與依法治國之間部分與整體,區域性與全域性的關係。依法治稅只有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並作為依法治國整體系統工程中的一個子系統工程深入進行。正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法律事務部專家小組所指出的,“法制是一個超越稅收的概念。依法治稅取決於整個法律制度的發展,但稅收這一領域足以顯示法制的優越性和要求[3] 。”
2、突出了依法治稅的核心 內容 和手段——稅收法制建設。稅收法制建設本身就是一個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以及法律監督等在內的統一體,其內容亦極其廣泛和豐富。
3、指出了依法治稅所要達到的基本目標——“徵稅主體依法徵稅、納稅主體依法納稅”和根本目標——“稅收法治”。
4、將“徵稅主體依法徵稅”置於“納稅主體依法納稅”之前,表明了依法治稅的重點在於前者。
5、表明了依法治稅和稅收法治二者間的關係:前者是手段,後者是目的;前者是過程,後者是狀態。
三依法治稅的意義
1、從“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看。黨的“十五大”已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一條基本方略。在報告中指出:“一切政府機關都必須依法行政,切實保障公民權利,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4]”稅收工作作為國家的一項重要經濟工作和巨集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理所當然要依法進行。實際上,依法治稅就是依法治國的區域性實踐和重要組成部分。
2、從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看。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而要使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公有制實現形式多樣化,就必須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為各種所有制經濟創造一個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這就從客觀上提出了強化依法治稅的要求。只有嚴格執行稅法,強化稅收徵管,規範執法行為,及時有效地查處各種稅收違法行為,才能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真正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才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
3、從稅收的固有屬性看。稅收是國家憑藉 政治 權力,按照法定的標準,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方式。稅收固有的這種強制性、無償性本身就決定了法治的不可或缺,特別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 企業 將逐步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係主要通過稅收的方式來實現,而且稅收還是調節過高收入、緩解社會分配不公矛盾的重要手段。
4、從新時期治稅思想的內在要求看。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時期治稅思想時,把“法治”擺在了首要位置,由此可見其重要性。稅務機關必須認真執行稅法,不得自立章法或濫用職權,有法不依,以權代法、以言代法;納稅人也必須認真履行依法納稅義務。
三、依法治稅與稅收徵管新模式
一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是實現依法治稅的前提
納稅主體的明確是分清法律責任的首要條件。縱觀稅收徵管史,我們歷來強調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但最終落不到實處,其根本的癥結是納稅主體沒有到位,成因是稅收管理形式所致。專管員管戶制度的存在使納稅人擺脫不了稅務保姆——專管員,如同哺乳嬰兒離不開母親的襁褓,而稅務專管員對應由納稅人自行辦理的涉稅事宜大包大攬,由此形成納稅主體混淆。[4]新的稅收徵管模式確定以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為基礎,取消專管員管戶制度,改面對面的保姆式管理為櫃檯式作業,納稅人應納稅款自行計算,申報納稅自行辦理,並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稅款計算的準確性、申報資料的完整性、申報納稅的及時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稅務機關依法徵稅是實現依法治稅的基礎
稅收的法治主要包括稅務機關依法徵稅和納稅人依法納稅。稅務機關要督促納稅人依法納稅,必須先規範自身的執法行為;要促使納稅主體到位,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建立相應的管理模式;要劃清徵納雙方的法律責任,必須明確自己的權力和義務。新的稅收徵管模式要求在計算機網路支援下,實現集中徵收、重點稽查,這為稅務機關規範執法設計了 科學 的徵管結構和形式。集中徵收這不僅是一種形式的轉換,而且是組織模式、管理機制的變革,是實現依法治稅的必要途徑。新《徵管法》頒佈後,我們焦作市地稅系統上線了“新稅務管理資訊系統”,建立了“以集中徵收為切,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完善了按照徵管業務明確分工環環相扣的稅收執行機制,建立了崗位責任書制度,形成了相互聯絡、相互制約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外部監控機制。
三計算機網路是實現依法治稅的物質保證
回顧十幾年來的稅收徵管改革史,我們曾嘗試過取消專管員管戶制度,推行徵、管、查二分離或三分離,試圖建立新的徵管模式,但改革到一定程度就被擱淺,擺脫不了依靠人海戰術的傳統管戶方式,工作效率低下,稅收監控不力,依法治稅難以實現。稅收徵管新模式將計算機網路作為技術支援,將稅務幹部從繁雜的手工作業中解脫出來,為徵管結構的轉變、人力資源的重新配置、納稅主體的歸位、徵納雙 方法 律責任的確定創造了條件,為稅收徵管資訊在各環節的互聯帶來了可能,為對納稅人實施有效的監控提供了保障。2004年,我所在的解放區地方稅務局作為《新稅務管理資訊系統》的試點單位,投入近40萬元資金,新購置了42臺計算機及網路伺服器,ups電源、鐳射印表機、掃描器等辦公自動化配套設施,實現了集中徵收和無紙化辦公,累計開票4萬元份,徵收稅款4208萬元,特別是局內外部網站的開通,為稅法宣傳落實起到了重要橋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