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稅務會計論文
稅務會計的建立以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為前提。隨著會計理論的發展和人們對稅法目標與企業目標的深化,以及市場的完善和相應法律的健全,稅務會計出現了獨立的傾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財務會計中稅務會計分離意義
一、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才會既提高我國會計改革的成效,又促進稅制改革的深化,保證國家稅收的充分實現
建立一套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會計資訊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是我國會計體制改革的目標,準則不再具體規定企業如何進行會計核算,這就使企業財務會計核算產生很大的靈活性。隨著企業會計準則的深入實施,稅制改革的推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在核算原則、核算目標、核算物件及核算依據等方面的差異日趨加大,例如:在核算原則方面,當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時,財務會計遵循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為使報表公允的反映某一會計期間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能將該項政府補助全額確認為當期收益,而是隨著資產的使用逐漸計人以後各期的收益;而稅務會計主要是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在收到補助時就全部計入當期收益,繳納相關稅費。由此可見,只有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把二者之間的核算差異歸集在財務核算末端———會計利潤總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通過所得稅會計中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納稅調整來解決,使得財務會計工作執行的依據更加明確,會計處理及資訊披露更具規範性,保證會計改革見成效的同時促使國家稅收的充分實現,使得我國稅制改革落到實處。
二、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可以提高企業稅收籌劃的能力,規避企業稅收風險
分離之後的稅務會計不但能夠有充足精力對企業各項經濟和資金活動進行嚴格監督,而且還能夠通過各項分析方法,從企業的發展特點出發,對發展模式進行適當調整,讓企業不但能夠在發展中依法遵守納稅規定又能享受到稅收政策優惠,使企業的稅款不漏也不重,合理、合法減輕稅負的目的。現在我國各稅種都明確規定了納稅義務的確認原則、納稅期限等,這也促使納稅人在稅收籌劃時可以利用資金時間價值,依法合理納稅,運用最輕稅負和最遲納稅原則,最大程度地降低納稅風險,加強了企業稅收籌劃的職能。例如:在增值稅抵扣制度下,供給方的納稅人身份直接影響購貨方的增值稅稅負。對於一般納稅人購貨方,選擇一般納稅人作為供給方,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實現稅額抵扣。如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為供給方,取得了小規模納稅人出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則不能進項抵扣,但如能取得由稅務機關代開的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就可按照3%的稅率進行抵扣。因此企業稅務會計可以通過選擇恰當的供給方,可以實現稅負的降低。又如我國“營改增”以來,增值稅稅率體系包括17%、13%、11%、6%以及3%、4%、6%的徵收率。根據相關稅法政策,混業經營中不同稅率專案需要分開核算,否則會統一適用高稅率,因此在“營改增”後,企業稅務會計應對涉及的混業經營專案分開核算,以適用較低稅率,降低稅負成本。
三、企業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有助於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
企業在履行納稅人義務的同時可以充分享受納稅人權利,比如有權申請減稅、免稅、退稅,所以這就要求企業的財會人員必須要充分熟知稅法規定,對各項稅種的實施規則要精通掌握,站在納稅人的角度正確進行有關納稅的會計處理。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後,企業財務會計人員和稅務會計人員各司其職,互相監督稽核,共同進步,熟悉會計與稅務兩套法規之間的關係及差異。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可以更好的為企業管理服務,這也是會計學科發展的必然趨勢。總之,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花開兩朵,這不僅是企業加強管理和追求利益的要求,也是企業多元投資主體發展的必然選擇。
範文二:改善稅務會計資訊公開探討
一、我國現行稅務會計資訊披露存在的問題
企業提供的納稅申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均是企業自行填寫的,其中的真實性令人懷疑。此外,加上稅務部門沒有實行有效科學的監督,這樣造成了稅務會計資訊缺乏準確性。第一,就增值稅而言,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減免通常是根據企業的相關發票來進行認定的,如果逐個進行稽核的話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企業偷稅漏稅的發生,但是這樣大的工作量會大大的增加企業的負擔和稅務部門的徵稅成本,得不償失。其次,企業所提供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中會列出很多涉稅的專案,這些專案都是由企業自行按照財務會計申報表中的有關專案進行計算來填寫的,由於種類過於繁多,計算的程式也比較複雜,很容易產生錯誤,稅務機關很少會花費大量的人力去進行核查和監管。最後,企業提供的各種納稅申報表和其他納稅資料中部分專案金額與財務會計報表中的金額在邏輯上並沒有明確的對應和因果關係,難以進行比對,這就給稅務機關的稽核工作無形中增加了難度,企業從而有機可乘進行偷稅漏稅。
二、我國稅務會計資訊披露的改進方法
1.資訊成本與收益的平衡
基於稅務會計資訊披露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我國稅務會計發展的現狀,要完善稅務會計的資訊披露,必須充分考慮資訊披露的成本與收益,只有在收益大於成本的情況下,改進的建議和方法才能真的起效。在我國的各行各業中,企事業單位的規模參差不齊,狀況也千差萬別。本文認為,改進的稅務會計資訊披露應該區別對待。對於大中企業及盈利狀況好的企業,應當編制計稅財務報告,也就是,也就是在原來財務報告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稅法要求編制計稅資產負債表、計稅利潤表,計稅會計報表附註。對於小企業而言,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編制會計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表,以此來披露會計和稅法存在的差異,這就達到了披露稅務會計資訊的目的。
2.構建稅務與會計溝通相關聯和依賴的資訊系統
這樣的資訊系統的目的是最終實現稅務資訊與會計資訊之間的資源共享。達到稅收與會計的有機整合:一方面,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可以共同協商規定相對完善的稅務會計資訊披露準則,以行政法律的形式強制要求納稅人在該資訊系統上進行稅務會計資訊的定期披露;另一方面,稅務部門和財政部門應該就納稅人的稅務資訊與會計資訊進行互動式的傳遞與溝通。通過上述的努力,真正發揮這種透明性資訊系統資源共享機制的作用,不但降低了稅務部門的徵稅成本和資訊成本。
3.財務會計報表附註中增加披露內容
為了提供企業稅務會計資訊的有效性,企業的財務報表需要進行以下專案的披露:應收賬款和壞賬準備、存貨和增值稅進行稅項、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無形資產和累計攤銷、支付的職工薪酬、分配的股利、各項應稅收入、各項計稅費用、計稅投資收益、罰沒支出與其他與納稅相關的各項資料如支付的印花稅、契稅等。
4.加強企業會計管理監督
在要求企業自身稅務會計資訊質量的同時,作為政府行政部門,財務機關、稅務部門和審計機構也要聯合起來,做好對企業稅務會計資訊的檢查,審計和監督,督促企業能夠自覺的進行會計行為,自覺履行納稅義務。具體來說,財政機關要嚴格落實會計年度的審查制度,對履次違反會計制度的會計企業人員,取消其崗位的任職資格;稅務部門在強化徵管的同時,也要幫助企業瞭解稅收的政策,普及稅務的基本知識,提高企業的納稅自覺度,對於不符合法律規範的行為要嚴肅懲處,從制度上杜絕偷稅漏稅的發生。審計機構也要完善離任審計制度,對沒有經過審計就違法離任的企業經理人進行追查。通過以上三方的監督、檢查和審計都是為了促使企業搞好生產經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這樣才能不斷提高會計水平,保障企業稅務會計資訊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