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學碩士畢業論文參考範文

  新聞是新聞事業和人類社會的關係,探索新聞事業的產生、發展的特殊規律和新聞工作的基本要求的一門科學。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新聞傳播中的矛盾運動與關係建構

  新聞傳播的目的在於服務社會認知、贏得人心共識[1]。新聞傳播的功能就在於圍繞這一目的的實現建構起相應的社會關係,使人們通過資訊交往獲得精神需要的滿足,並形成各自社會行為的動機。新聞傳播所構建的社會關係不是人類社會關係的全部,而是基於新聞傳播中的矛盾運動所形成的特殊關係。這種特殊關係隨著社會條件變化所帶來的人們需求增長而不斷地充實、完善,成為新聞傳播矛盾運動中的統一體。

  新聞傳播的實質是內容資訊的傳播,其核心方式在於傳播生產者藉助媒介呈現的社會現實,而最終的傳播效果則體現在人們對新聞資訊的接受消費上。在“資訊―生產―消費”構成的新聞傳播基本鏈條中,存在著資訊對稱與不對稱、社會現實與擬態環境、新聞內容生產與消費三對基本矛盾。這三對矛盾的運動促進了人們社會生活中的資訊共享關係、媒體信任關係和新聞文化關係的建構。

  一、在資訊對稱與不對稱的矛盾運動中建構共享關係

  通過新聞傳播的制度構建、組織構建和市場構建,形成和諧的資訊共享關係,既是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新聞傳播的內在指向,構成了新聞傳播功能的基礎。社會資訊共享關係的達成需要解決好資訊披露與公眾知情、新聞調查與公眾監督、傳言澄清與公眾表達三者的關係。

  一資訊披露與公眾知情

  社會資訊對稱與不對稱的矛盾的焦點在於資訊公開,只有將涉及公共生活領域的資訊公開披露,才能在源頭上釋放資訊,滿足公眾的知情需要。新聞媒體是新聞資訊的專業採集者、加工者、傳播者,其從業人員要從各種常態和突發的事件中,從維護和發展公眾利益出發,為人們提供豐富、詳實、準確的新聞資訊。各類社會組織尤其是政府機構掌握著大量資訊內容,可以為新聞傳播提供資訊素材。

  從制度的層面對掌握公共資訊的社會組織公佈資訊作出規定,是保障公眾知情權的基本要求,如我國出臺的《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作出了明確要求,也為新聞媒體的相關採訪提供了責任主體。但是,從現實情形看,掌握資訊的社會組織總是傾向於披露有利於自身聲譽和形象的資訊,而對不利於自身利益的資訊則不願意披露或儘可能地少披露,導致與公眾資訊訴求上的不平衡,甚至產生較為突出的矛盾。從資訊交往的功利原則上分析,這種趨利避害的做法深深地植根於資訊交往的實踐中,是人們普遍存在的自利動機。

  只有將資訊披露作為掌握公共資訊機構行為的法定職責,才能形成對資訊交往功利自平衡基礎上的再平衡,促進和保障公眾知情權的實現。2016年初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到2020年,依法積極穩妥實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公開內容覆蓋權力執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同時,要求各級政府機構主要負責人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這為進一步解決好資訊披露與公眾知情的關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政策依據和社會示範。政府資訊公開力度的加大,必將促進其他社會組織的資訊公開,提高公眾知情的範圍和效率。

  二新聞調查與公眾監督

  從服務人們的社會認知出發,新聞傳播過程中需要解決好表象資訊與實質資訊相一致的問題,通過有深度、有質量、有見地的新聞調查,更好地反映和揭示社會發展的一般特徵、普遍規律、趨勢走向,服務公眾監督需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監督權。社會資訊是作用於人們主觀世界的一種精神能量,其流動過程、發展變化和對個體認知產生的作用,與自然界的物質和能量流動及其作用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人們在接受資訊的過程中,不是隻滿足於資訊量上的積累,而是在不斷地進行著資訊的自我邏輯化和結構化,生成觀點、強化觀念、樹立理念,實現自我認知與社會認知的動態性重構。

  隨著人們總體社會認知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個體已不再滿足於通過新聞媒體僅僅獲取表象資訊,對實質資訊的直接訴求和自我探求都更加迫切。因而,立足於提供實質資訊的新聞調查,在社會資訊的海量傳播中仍然具有“稀缺性”,這也成為新聞媒體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方面。新聞媒體作為新聞生產與傳播的專業化機構,既是面向公眾的社會資訊提供者,也是公眾利益的代言者。在現代社會分工與協作不斷增強的大格局下,公眾對社會執行的監督,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新聞媒體去實現的。向社會提供專業的新聞調查產品和服務,滿足公眾監督需要,不僅是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所在,而且是現代社會治理體系不斷走向完善的內在要求。同時,隨著新聞調查質量的提升,其對社會輿論引導的作用發揮將更加有力有效,有利於形成人民和諧共治的良好社會輿論生態。

  三傳言澄清與公眾表達

  媒介的發展使資訊的表達方式與結構不斷產生新的變化,而個體與媒介的深度融合,使得社會資訊源從組織化走向個體化。在開放互通的數字媒介平臺上,公眾表達方式也從以往藉助新聞媒體發聲,轉向自身直接運用媒介工具發聲。這使得大量未經專業機構核實的資訊進入到社會資訊系統中來,各種傳言對新聞傳播及社會輿論形成衝擊。如果對傳言不能及時有效地加以澄清,必然使得社會成員的資訊交往質量降低,同時也損害了社會的信任度。澄清傳言、明辨是非,既是新聞傳播機構的社會職責所在,也是現代社會文明發展的客觀要求。

  在這一點上,新聞媒體的價值不但沒有被各種自媒體和“私媒體”的迅猛發展所削弱,而且由於社會資訊系統中大量傳言的滋生,變得更加突出和重要。特別是在網際網路開放的資訊傳播環境下,對公眾表達權的維護,恰恰需要專業媒體機構的“把關”設定,在倡導個體誠信自律的同時,對虛假和有害資訊加以過濾與清除。否則,社會資訊交往的對稱就會陷入無序的境地。新聞傳播是一個向公眾提供真實、準確、可靠的資訊過程,也是反映社會意見和公共輿論的過程。現代傳播技術的發展與應用,賦予了社會成員直接參與傳播過程的條件,為公眾表達提供了便利。但是,這種表達與傳播的便利對任何個體和組織來說都不是無節制的,需要遵從社會法律秩序和道德規範。社會資訊共享關係本身就建立在法律和道德的基石之上,必須把握好社會成員表達的有序度。

  應當看到,社會資訊對稱與不對稱的矛盾運動,不是在單一資訊量層面的流動與平衡問題,還要包括資訊質層面的提升與供給、資訊度層面的把握與控制等相互聯絡的方面,是社會資訊量、質、度三者有機結合的統一體。在現代社會資訊交往中,新聞傳播將公眾參與納入了整個過程,公眾的知情、監督和表達,內在地反映了社會資訊運動的量、質、度的要求。只有從社會資訊運動相互聯絡的統一體著眼,才能真正構建社會成員和諧的資訊共享關係,促進人的發展與社會文明進步。

  二、在社會現實與擬態環境的矛盾運動中建構信任關係

  在社會現實與擬態環境的矛盾運動中,公眾對新聞及其媒體的信任成為決定其走向的主要方面,並從公眾對新聞媒體的信任延伸出對新聞報道物件的信任、對社會執行規則的信任。因此,在新聞傳播中建構公眾與媒體的信任關係,是提升和完善新聞傳播功能的關鍵一環。

  一公眾對媒體機構的信任

  公眾對媒體機構的信任訴求實際上包含了對新聞記者的信任訴求和對新聞內容的信任訴求。新聞傳播是從國家行為中分工並逐步專業化的過程,成為現代社會治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隨著公眾從新聞傳播中獲取的資訊量越來越大,其社會生活對於新聞的依賴也越來越深,新聞成為人們積累間接經驗、判斷身邊事物、形成社會動機的重要源頭,維繫著社會成員持續社會化的過程。基於新聞真實基礎上的媒體信任關係,不僅是社會生活秩序得以穩定的重要前提,源源不斷地為人們帶來社會認知積累和日常行為導向;而且是保障個體生活質量的必要條件,在擴大人們認知範圍的同時,不斷促進認知能力和人格追求的自我提升。

  新聞媒體作為專業化的新聞生產與傳播機構,除受法律法規的約束外,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新聞職業操守,成為公眾信任的重要依據。新聞記者之所以能夠得到比新聞當事人、新聞見證者更加可靠的信任,就在於其職業理想和專業素質能夠幫助自己擺脫具體事物上的利益誘惑與偏好,成為客觀公正的採訪者、記錄者、分析者,服務於社會公共利益。可見,公眾對於新聞媒體的信任訴求是基於自身社會生活的內在需要,當新聞對社會生活的反映出現不一致的情形時,就會形成媒體信任危機,往往使人們無所適從,進而產生心理焦慮甚至恐慌。因此,維護好公眾對媒體的信任關係是一個社會良性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是新聞傳播應當致力於自身使命的重要擔當。

  二公眾對報道物件的信任

  在社會現實與媒體報道所構成的擬態環境矛盾運動中,人們對於新聞內容的信任必然延伸到對報道物件的信任,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擴大了社會成員的相互信任關係。新聞傳播的社會導向作用,就是通過這樣的信任橋樑,在社會成員中得以廣泛實現。新聞報道物件作為社會現實中的客觀存在,是人們關心和潛在的交往物件。由於人們無法通過全部的直接交往達到對如此之廣的社會事物的認知,藉助於新聞傳播來豐富和完善自身的認知積累,就成為社會生活中的一種必然選擇。即便是在網際網路高度發達的條件下,人們藉助於自身擁有的媒體終端擴大了直接交往物件,但這種交往仍然是建立在數字媒體基礎上虛擬存在,與面對面的實際交往所產生的信任還是存在著質的差異。

  應當看到,基於個體間的數字媒介交往雖然能夠起到巨大的資訊互補與平衡功能,但其本質是私人交往;雖然這種交往也可以進入公共傳播領域,但它不同於新聞傳播。新聞傳播是基於媒體機構信任基礎上的傳播,其信任可以向報道物件延伸;而私人交往的傳播則不具備新聞信任的前提,是需要人們加以自身分辨和識別的。新聞生產作為反映社會現實的擬態環境,是高度組織化的社會勞動,個體可以參與其中,但不能完全替代。社會新聞生產與傳播的秩序必須置於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監督之下,否則,公眾對媒體的信任關係就會失去現實依靠,更無法延伸至報道物件。

  三公眾對社會規則的信任

  從總體上看,新聞媒體反映社會現實凸顯的不是社會無序運動,而是彰顯社會主流價值、表達人民群眾心聲、把握髮展趨勢走向,通過擬態環境反映並維護社會和諧秩序。新聞報道所呈現的一些意外事件,在表面上看是對社會常態的打破,但透過事件現象本身反映出的成因,仍然是體現社會常態的秩序規則或新常態的趨勢,其關鍵在於為人們的社會生活提供一個可以信任的執行規則。作為社會規則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規範,不僅僅要通過理論化的形態存在於人們的認知觀念中,而是更多地通過社會成員的行為反映出來,成為個體日常生活中的行為參照,作用於人們的情感體驗和意志砥礪。

  新聞傳播中所形成的擬態環境是引領社會輿論的主要力量,在“潛輿論、顯輿論和行為輿論”構成的輿論系統中,社會規則始終是人們持續關注和表達的主線。通過新聞傳播建立起公眾的信任鏈,從媒體信任到報道物件信任,再到社會規則信任,直接作用於社會信任關係體系的建立、鞏固與日常維護,成為人們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依靠。

  當社會信任因個別個體行為或突發事件,出現危機或遭到破壞,新聞傳播所起到的修復作用恰恰在於對社會規則信任的維護,讓人們及時感受到社會執行的法治與德治秩序存在,克服心理焦慮、穩定心理預期,進而對社會生活的健康發展和持續改善充滿信心。

  新聞傳播是構建社會信任關係的常態性力量,公眾對媒體及記者的信任是前提,對新聞報道內容和物件的信任是基礎,而對社會規則的信任則是根本。在社會現實與擬態環境的矛盾運動中,積極建構信任關係,應當立足於新聞媒體功能的建設與完善,特別是在新媒體環境下,建立健全全媒體、融媒體的執行與管理機制,以媒體信任帶動社會成員間的信任和社會規則的信任,更好地實現新聞傳播贏得人心共識的目的。

  三、在新聞內容生產與消費的矛盾運動中建構文化關係

  一新聞價值與社會價值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價值是新聞的靈魂。新聞傳播的價值導向是否與社會主流價值相契合、共鳴,成為新聞傳播是否真正履行自身社會責任的根本體現。在2016年2月19日召開的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指出,在新的時代條件下,黨的新聞輿論工作的職責和使命是:高舉旗幟、引領導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團結人民、鼓舞士氣,成風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謬誤、明辨是非,聯結中外、溝通世界。這48個字的概括,集中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新聞媒體的政治使命與社會擔當,體現了新聞生產的社會價值標準。

  新聞生產作為社會生產的特殊領域,既關係著黨和國家的意識形態安全,又關係著社會政治生活的大勢與大事;既作用於人們的思想認知和精神追求,又作用於社會風尚與主體自覺;既要用事實說話正視聽,又要與世界對話求共識。因而,新聞價值不應是脫離社會基礎的專業抽象,而是建立在推動社會發展與文明進步的歷史過程中,促進主體精神建構的座標。新聞生產及其傳播源源不斷地向社會成員提供評判日常事物的價值標準,幫助人們在完成個體社會化的基礎上,形成具有共同指向的新聞文化關係,進而實現社會發展的總體程序。以社會價值的呈現確立新聞生產的指向,以社會效益的實現評價新聞傳播的效果,不僅是衡量新聞價值的核心要素,而且是建立和維護和諧社會關係的根本所在。

  二新聞價值與市場價值

  新聞傳播不是無的放矢的資訊擴散,而是針對人們社會需要的有效資訊供給。新聞價值在表現為社會價值主導的同時,通過新聞產品滿足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對新聞的需求,形成其市場價值。市場價值體現了新聞產品對公眾新聞需求的滿足程度,是人們在社會資訊交往中主動尋求的結果,反映出各類不同社會人群豐富多樣的精神需要。

  在開放的資訊環境下,由於社會主體差異性的客觀存在,人們對新聞產品的訴求必然存在差異性,通過主體自身的選擇性行為獲取新聞、接受新聞、傳播新聞,已經成為現代社會新聞傳播的基本生態。新聞產品的市場價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眾對新聞內容及其傳播方式的偏好,影響著新聞社會價值的傳播、接受與認同,並通過社會輿論和市場效益反饋到新聞生產中來。在新聞生產參與社會交換的市場環境中,專業化的新聞機構也形成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存在著利益最大化的衝動。

  從滿足公眾需求上講,這種利益衝動雖然能夠為提高新聞產品的接受度提供動力,但要防止以市場價值取代或主導新聞價值的傾向。新聞傳播的政治屬性決定了新聞產品的意識形態功能,也構成了新聞生產追求市場價值的底線。突破社會價值的底線去取悅受眾、爭奪市場,必然導致新聞傳播手段以異化為目的,走入新聞媒體唯收視率、唯發行量、唯點選率和轉發量的歧途。因此,新聞生產應當在堅持和維護社會價值的前提下,拓展市場價值,以正確的價值導向引領受眾的興趣導向和審美情趣,形成社會成員之間良性互動、增值互益、守義互利的新聞文化關係。

  三新聞價值與個人價值

  在傳統媒體環境下,專業新聞機構是新聞產品的生產者,社會個體主要是作為新聞產品的接受者存在,個體對新聞傳播的參與方式僅限於向媒體提供新聞線索、作為新聞當事人接受採訪以及人際間新聞二次傳播,其個人價值只有藉助新聞媒體的生產與傳播過程方能實現。而新媒體環境賦予了個體面向大眾進行資訊傳播的條件和手段,個人可以將新聞資訊直接置於公共資訊平臺之上付諸傳播,以此建立起自己在新聞傳播中的地位,個人價值實現有了相對獨立的傳播通道。這就從根本上改變了社會個體在新聞生產與消費中的關係,社會成員不再是單一的新聞產品消費者的角色,而是從新聞的接受物件轉變為新聞的傳播主體,具有了新聞生產者與消費者的雙重身份,也使個人價值在新聞生產中凸顯出來。

  媒介與個體的深度融合,不僅極大地拓展了人們的資訊交往物件、空間,打破了傳統媒體對新聞生產與傳播的話語壟斷,而且使人們的社會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變革,基於個體資訊釋出的私媒體成為新聞傳播與公共話語空間的生力軍。人們或基於自身利益訴求,或基於社會正義彰顯,或作為組織成員樹立自身和代言組織形象,頻頻在網路數字空間平臺發聲,同時將與其他社會成員間的資訊互動過程同步付諸傳播。

  社會個體通過頻繁的網上發聲與互動,包括對新聞機構的新聞產品進行的評論互動,使其通過成為公眾認可的意見領袖,實現個人價值。個人在新聞傳播中最重要的價值體現在於設定議程,通過輿論進行社會動員。應當看到,在個體通過對新聞傳播的參與使社會成員獲得自我效能感的同時,社會價值對個人價值的統領愈加凸顯出來。在新聞傳播中,面對不同個體多樣化的價值訴求,新聞機構在給予關注、理解與包容的同時,進一步增強社會主流價值的引領,就成為構建新聞文化關係的關鍵著力點。

  在人與媒體日漸融合的時代背景下,新聞生產的理念、方式、手段、機制等都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正如所指出的,隨著形勢發展,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必須創新理念、內容、體裁、形式、方法、手段、業態、體制、機制,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新聞生產與消費的矛盾運動中構建新聞文化關係,既要適應物件化、差異化的新聞傳播趨勢,使新聞產品深入人心;又要注重包容性、統合性的新聞價值引導,使新聞傳播凝聚人心。

  篇2

  試論新媒體條件下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

  2010年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27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的設定方案,這是新聞學碩士研究生教育的一個重大轉折點。該方案突出強調了在新聞與傳播碩士培養過程中的實踐導向,旨在推動新聞與傳播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的模式向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模式轉變,完善新聞與傳播人才的培養體系。

  以新媒體時代為大背景,研究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的目標和方式,對於中國新聞業專業人才的培養具有積極意義。

  一、新媒體發展迫使新聞傳播學碩士研究生教育改革

  新媒體是新的技術支撐體系下出現的媒體形態,近年來發展速度日益迅猛。相較於傳統媒體而言,新媒體具有傳播速度更快、資訊量更大、內容更豐富、互動性更強等特點,在給新聞行業乃至整個社會發展帶來巨大變革的同時,也對新聞從業人員的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聞從業人員也因此面臨著更加嚴峻的考驗。

  新媒體的快速發展,給傳統媒體帶來了巨大的衝擊,傳統媒體為求生存,紛紛尋求轉型,媒介融合的優勢日益凸顯,成為大勢所趨。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習多次在不同場合強調要利用新技術新應用創新媒體傳播方式。這些都在向我們發射同一個訊號,那就是媒介技術的革新,對新聞從業者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新聞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自然成為當務之急。新聞學教育作為輸送高素質新聞人才之根本,也自然迎來了更為巨大的挑戰。

  “在現階段媒介融合的條件下,新聞業需要兩類新型人才,一是能在多媒體集團中整合傳播策劃的高層次管理人才;二是能運用多種技術工具的全能型記者編輯。”然而必須面對的現實是,長期以來我國各高校對於新聞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均以培養學術型研究生為主,這樣的教育模式並不能完全滿足新聞媒體對高層次應用型新聞專業人才的需求,造成這方面的優秀新聞人才本身就很短缺。在媒介融合對新聞從業人員自身素質提出更高要求的大背景下,傳統的新聞傳播研究生教育顯然更無法滿足當下業界對於新型新聞人才的需求,因而我國新聞學碩士研究生教育必須要有新的思考與改進,以促進整個新聞行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新媒體條件下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目標

  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簡稱MJC,是我國近年來新興的一種碩士研究生型別,該學位旨在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素養,具有現代新聞傳播理念與國際化視野,深入瞭解中國基本國情,熟練掌握新聞傳播技能與方法的高層次、應用型新聞傳播的專門人才。”因而可以說,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存在,正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因新媒體飛速發展而帶來的新聞學教育與市場需求脫節的尷尬局面。並且,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存在,對於完善我國新聞傳播學教育體系,提高新聞傳播教育的整體水平,保證新聞從業人員隊伍整體素質均具有積極的作用。

  “培養具有現代傳播理念與國際化視野,深刻了解中國國情,熟練掌握新聞傳播技能與方法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這是2010年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中關於新聞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目標的明確定位。近幾年來,媒介技術迅猛發展,在為傳播新聞創造了更多可能性的同時,也使新聞業的專業性受到了強烈的衝擊。尤其是微博、微信的興起,使得傳播主體日趨多元化,只要有一部手機,就擁有了一個新聞釋出中心。這對於新聞工作者的專業素質提出了極高的要求。如何科學地把握新聞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從而創新新聞與傳播人才的培養模式,也自然顯得更為重要和迫切。

  在新媒體條件下,新聞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以下兩個方面必須明確:一是要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實踐決定理論,是理論的來源,是理論發展的根本動力。若新聞理論與新聞實踐脫節,新聞學教育則不能很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要改變傳統的以理論知識講述為主的教學模式,強化學生新聞傳播業務技能的訓練與提高。[3]”二是新聞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不能僅侷限於某一領域,要多領域跨學科進行培養。媒介技術的革新,新聞傳播速度之快、傳播內容之複雜,已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因此,培養新聞傳播專業複合型人才的目標必須在培養過程中被加以重視和體現。

  三、新媒體條件下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方式

  對於新媒體條件下新聞傳播人才的專業素養要求,曾指出,新聞工作者要解決好“本領恐慌”問題,真正成為運用現代傳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裡手。簡而言之,就是要懂網際網路思維,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深度融合。這也為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提供了指引方向。

  首先,在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過程中,實踐教學的時間一定要保證。其實踐教學的時間應相較於學術型碩士必須要長。這就要求學校不僅要聘請一批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的任課教師,還應將一些新聞從業人員請到課堂,向學生分享前沿資訊以及一些實戰經驗。以西南政法大學全球新聞與傳播學院為例,在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專業課程中,就安排了新聞實務界的專業人員做課程的任課教師。這樣的方式無形中也為學生提供了更多的實習資源,增加了學生參與實踐的機會。

  其次,課程的設定也是新媒體時代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過程中十分重要的環節,不應被忽視。新聞學學科本身就是多學科的雜糅,不能侷限於學科本身,加之當下媒體融合探索步伐的不斷加快,新聞從業人員只掌握一門學科的知識已經遠遠不夠。因此,要想培養出適應行業發展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設定應跨學科,涉及多個領域。並且注意與學術型碩士課程的區分。   另外,媒介融合的大背景給新聞學教育帶來的不僅僅只有衝擊,也為新聞與傳播課堂教學提供了便捷,隨時可通過手機客戶端查詢新聞並當堂分析、教學,現場模擬研究,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可見,善用新媒體技術,利用其帶來的便捷,對於提高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課堂教學水平的實現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

  四、新媒體條件下高校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培養的問題與改進

  首先,是對掌握新聞與傳播專業理論知識的忽視。理論和實踐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兩者不能割裂,孤立地強調一個方面。若在課程安排上忽視對理論課程的合理設定,只片面追求實踐,一樣無法達到預期的培養效果。因此,應將理論知識的學習階段與實踐經驗的積累階段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設定。雖然相較於學術型碩士,專業碩士更加註重實踐,但這並不意味著要完全脫離理論,沒有理論做基石,必然是不可取的。

  其次,是在校時間短而所學課程多造成超負荷的課業壓力。人的精力有限,超負荷的課業壓力會使培養效果大打折扣。調查顯示,目前很多高校的新聞與傳播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都是2年制,在校學習的時間為一年,而這一年間所學的課程基本上是學術型碩士一年半的課程。不難想象,這一年專業碩士所面臨的課業壓力自然是相當繁重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延長學時才能解決問題。依靠改進課程設定,針對專業碩士人才培養方案打造合適的特色課程,去掉一些不必要的課程,不失為解決這一問題的好方法。同時,這樣也保證了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課程設定的合理性。

  再次,是高校課程設定缺乏自主創新的意識。每個學校的情況不同,比如師資能力、校外資源、學生基礎的不相同,所進行的課程設定也不會完全相同。然而,目前很多高校的課程設定都是在照搬一些有名氣的高校。這樣只會嚴重影響教學質量。對此,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綜合自身師資力量來設定特色課程,這樣既能減輕老師和學生的負擔,也能在最大程度上優化資源,提高教學質量。若只是一味地照搬名校的課程設定,後果可能是老師講不到精髓,學生也學不到真本領,這樣實際上是對教學資源的極大浪費,有違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學位設定的初衷。

  最後,是忽視跨學科人才的培養。目前高校設定的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方案大多對培養跨學科人才的培養缺乏應有的重視,課程設定上只重視新聞理論知識與技能的單一性專業學習。顯然,在新媒體時代的大背景下,這樣的培養方式並不是最合理的,高校應嘗試進行學科融合,通過學科之間的融合來推動新聞傳播教育的發展。尤其是利用本校的優勢學科資源,將該學科資源與新聞傳播教育最大程度的結合,打造為本校的獨有特色。例如西南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利用本校強大的法學資源,打造法制新聞研究、法制新聞學評論等精品課程,強調法學與新聞傳播學專業之間的聯絡,增加了所培養人才在新媒體大環境下的適用性。

  雖然當下各高校的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過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問題,但其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確實是不容忽視的。我們必須看到,這樣的培養模式為我國的新聞傳播領域輸送了一批優秀的新聞人才,我國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的培養的確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我國新聞與傳播人才培養體系的完善。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這一模式會漸漸得以優化,進一步推動我國的新聞與傳播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的模式向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模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