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雙方的談判技巧

  在律師遇到的離婚諮詢中,發現一個很普遍的問題,很多人在離婚之初都是準備協議離婚的,可是在經歷漫長的協商之後,離婚談判終於談崩,不得不進入訴訟。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於,歡迎借鑑參考。

  夫妻雙方進入離婚談判階段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選擇合適的環境談離婚:選擇一個對雙方均相對寬鬆的時間以及適宜談判的安靜場所進行;

  準時: 請依據事先約定的時間準時到達談判場所;

  準備談判計劃: 確保自己攜帶了談判所需的所有檔案的副本;

  談判心態:在雙方談判過程中,態度要端正,用語要禮貌,保持冷靜並適當表現出自己的自信;

  要有耐心: 要耐心傾聽對方陳述,不要常常打斷;

  適時反駁: 在保持態度正確的同時,也可行使自己提出反駁意見的權利;

  善於傾聽: 你可以堅持自己的想法,但不要頑固不化,要注意聽取別人的建議,哪怕是批評,也可能是善意的、值得考慮的;

  避免談判商業化: 請儘量不要以談生意一樣的態度來商議自己的個人問題;

  適時尋求幫助: 不要被自己需要承擔的責任嚇倒,你可以要求考慮時間,或出來諮詢一下你的親友或是律師;

  掌握原則: 不要讓自己不甘願的作出任何決定,此時你可以請求先將這個問題緩一下,以便自己具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考慮;

  保持冷靜: 任何的離婚談判都無法避免爭執,當你感覺自己的情緒開始緊張,心情開始煩躁,甚至憤怒開始在心中蔓延時,請不要說話,閉上眼睛深呼吸,告訴自己,“我要保持冷靜,生氣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勿飲酒: 不要妄圖用酒精或其他來麻醉、鎮定自己,面對現實更好一點。

  第一部曲:前期談判

  很多即將離婚的夫妻,已經難以心平氣和的坐下談判,由於雙方缺乏互信,更是對爭議的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意見。但不能因此就認為沒有談判的必要或斷定再沒有談判成功的可能。在男女雙方難以談判的情況下,可以請雙方共同的朋友協助談判,注意技巧,有時是可以談判成功的。

  朋友在談判之時有很重要的作用,他她可以通過情理說服對方,也可以起到中間人協調作用,特別是利用與雙方的關係控制場面避免陷入僵局。所以在共同朋友的參與下,可以幫助雙方達成談判成功,這樣可以避免訴訟,避免進一步的矛盾激化,避免感情再受到傷害,避免勞民傷財。所以說,訴訟前的談判是應該有的,此為第一部曲。

  第二部曲:訴訟階段的談判

  如果雙方矛盾較深無法談判成功,或者對方蠻不講理無法交流,或者對方拒絕談判,此時再進入訴訟階段。

  法院要審查離婚當事人之間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會一併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如果法院經審查認為當事人間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一般會判決不予離婚,當然就不會再處理財產問題和子女問題。

  訴訟過程中依然需要談判,法官會主持調解,律師也會參與調解,可以在法庭上談判,也可以私下談判。訴訟階段離婚雙方當事人都有著思想壓力,律師從中協助仍有促使雙方談判成功的可能。在訴訟階段不理智的當事人有時是情緒激動,難以靜心談判,甚至仇人相見分外紅眼,因此此階段談判相對較困難,仍應當以訴訟為主談判為輔,以訴訟逼談判,以戰逼和。

  離婚訴訟是法律的最後屏障,也是離婚當事人最後的選擇,訴訟不是萬能的,但沒有訴訟是萬萬不能的;訴訟影響著參與訴訟的每位當事人;當訴訟存在風險、需要付出成本——金錢和精力,離婚當事人就會考慮選擇訴訟還是私下和解;當前期談判未果時,才有了離婚第二部曲——訴訟,當第一次訴訟無法解決問題時,離婚當事人經過權衡、經過訴訟的洗禮後往往又會選擇第三部曲——後期的談判甚至是第二次的訴訟。

  第三部曲:後期談判

  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離婚當事人可以等到6個月後再次提出離婚訴訟。但是,這樣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男女雙方都是一種傷害,並且6個月也是一個漫長的時間,是一種痛苦的煎熬。所以,在這期間雙方可以再次就離婚問題進行談判,並且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比前兩次談判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因為經過一次離婚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已經筋疲力盡,或者已經想開看透,或已心平氣和,或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第二次訴訟,在這種情形下,如果還擔心不能更好的談判,還可以帶自己的律師協助談判,相信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