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學的論文
隨著世界各國經濟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普遍發展,金融中心以其對區域經濟發展的顯著影響力越來越受到廣泛關注,有關研究成果也日益豐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電力企業金融風險管理問題分析
摘要: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金融體系得以擴大開放,外部擾動對國內金融市場的影響愈加強烈。目前中國電網負責遠距離大容量的輸電工作,以保持用電和發電的平衡。因此,為了在嚴峻的金融環境下促進電力企業的穩步發展,需要對該企業的金融風險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文從概述企業金融風險入手,分析了目前電力企業金融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提出瞭解決對策。
關鍵詞:電力企業;金融風險管理;問題對策
1企業金融風險概述
金融風險是會對經濟主體的資產和收入產生不確定性影響的一種風險。從風險構成要素上分析,企業金融風險是由利率、證券價格和匯率等金融變數發生的非預期變動引起的,而這種變動包括以下經濟、政治、社會三類事件,代表著在發生相關經濟、政治、社會事件之前不能預先知道的變化。其中,經濟風險才是一般意義上的金融風險。企業所面臨的金融風險,主要是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
1.1匯率風險
匯率風險又稱外匯風險,是指在持有或運用外匯的經濟活動中,因匯率變動而公司的盈利和市場價值蒙受損失的可能性。一般情況下,企業會面臨交易風險、折算風險和經濟風險等匯率風險,其中交易風險是經濟主體因外匯匯率的變動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由可能的風險和確定的風險組成。折算風險代表的是功能貨幣在轉換成記賬貨幣時的賬面損失,分為損益的折算風險和資產負債的折算風險。經濟風險又稱經營風險,指匯率變動影響到企業的產銷量、價格、成本等,從而使企業未來一定期間收益或現金流量收到潛在損失的可能性。
1.2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市場利率的變動給經濟活動參與者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使經濟實體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或實際成本與預期產生背離。利率風險可以分為重新定價風險、基差風險、收益率曲線風險和期權風險四類。其中,重新定價風險是最主要的利率風險,它是由對浮動利率而言的重新定價時間與對固定利率而言的到期日之間的不匹配產生的,只要存在重新定價缺口,就會帶來利率風險;而基差風險,會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而相應增加;當長期債券的收益率高於短期債券的收益率時,不存在收益率曲線風險,反之則存在;期權風險是由銀行客戶行使隱含期權給銀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該風險在中國商業銀行日益突出。
2電力企業金融風險管理的問題
2.1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亟待完善
現階段大部分電力行業的風險分析工具種類匱乏,尚未引進注入風險偏好、風險承受力、風險對策、壓力測試、情景分析等分析工具,因此總的來說,多數電力企業並未形成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框架,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企業對當前風險狀況判斷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不僅如此,電力企業的內控制度也亟待健全,如在診斷核心內控流程、優化相關內控方案方面經驗不足。事實上,企業應格外關注風險管理,在進行資源分配的過程中引用風險管理理念,以提高企業綜合效益。
2.2企業風險管理應用存在侷限性
電力企業的金融風險,涉及生產、財務、市場、法律的方方面面,因此在進行風險管理時,也要關注到各個領域,進行全面的合理規劃。然而這種觀點,並未被絕大多數的企業管理者所接受,他們認為只有佔據資源最多的生產領域的風險管理才是必要的,在其他領域實行風險控制是一種資源的浪費。由此各級電力部門出臺了大量的規章制度,以規範和知道安全生產,實行電力部門生產區域的風險迴避和善後處置,而忽略了其他領域風險的規範化管理。
2.3日常風險管理工作秩序混亂
風險與風險之間能夠互相影響,在工作中同時出現不同風險時,風險可能可以互相抵消,對工作不產生影響也有可能疊加在一起,加劇對工作的影響。對電力企業的部門而言,由於每個部門在風險管理上重視的東西各不相同,不同部門在共同管理上便存在漏洞,管理上的漏洞導致工作產生風險。另外,很多部門希望企業管理層進行風險管理工作的中心在本部門上,向管理層描述時有意放大本部門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導致企業的管理層錯誤估計該部門風險後果,分不清不同部門的不同風險的輕重緩急。
3改善電力企業金融風險管理的對策
3.1開展全面的風險管理
全面的風險管理要以全面的風險統籌規劃為開端,將所有風險納入管理體系的範疇。首先,依據企業的環境需求和發展戰略,建立綜合的風險管理領導架構,並在此基礎上形成風險管理框架,在框架之下尋找適合企業實際發展狀況的管理方法。另外,企業應根據各部門職能責任分配對應的風險管理任務,在各部門之間構建起全員參與風險管理責任分配和監控體系工作的職責關係,促使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方法和流程規範化,以切實地推進企業開展科學的風險管理。
3.2完善金融風管組織機構,實行動態風險監控
要完善金融風險管理組織結構建設,明確和規範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在職責範圍內各部門要在日常中實行風險動態監控,並通過分析機制執行效果的好壞及成本調整風險管理的工作流程,不斷完善風管體系和實施策略。此外,還要注重培育風險管理方面的優秀人才,豐富企業風管文化,實現更高層次的風管目標。要特別注意的是,全面風險管理的流程得以順利推進的關鍵,在於保持所有細分過程中的資訊溝通順暢,減少資訊不對稱現象的發生,出現問題及時溝通,各方面協調解決。
3.3轉變經營管理觀念,增強金融風險管控意識
只有轉變偏重生產領域風險管理的傳統觀念,給予金融風險同等甚至更大的關注度,才能為加強我國電力企業金融風險管理從根本上掃清障礙。金融風險管理工作要求從長遠的、全域性的角度思考行為方式,企業管理人員應在風險管理文化方面做好統帥作用,通過相關的培訓和深度的溝通來逐步增強每一層級員工的風險意識,使員工不斷地從實踐經驗中吸取教訓。在巨集觀環境下,電力企業還要加強金融風管大文化的宣傳,通過潛移默化地滲透影響員工的思考方式,從根本上轉變風控觀念。
4結語
伴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步伐日益迅速,金融風險已經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作為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電力企業,對金融風險的管理和控制是十分必要的。這就要求管理者具有前瞻性,密切配合我國市場改革的步伐。總之,增強金融風險管理意識是基礎也是根本,隨後要建立完備的風管組織機構開展管理工作,同時要配合相關制度建設為風控保駕護航,促進電力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陳燕玲.金融風險管理的演進:動因、影響及啟示[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6年07期.
[2]常雪峰.談如何健全和完善電力企業內部控制[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803.
[3]陳喜生.淺談電力企業風險管理與對策百科論叢,201001.
[4]郭祥梅.淺談我國電力行業的金融風險管理[J].低碳世界,2013,3013:32-36.
[5]張穎.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電力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研究[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4,3217:56-58.
範文二:金融法教學案例教學模式研究
摘要:案例教學模式是一種雙向的教學形式,要提高學生在學習金融法課程上的積極性,即可利用詳細規範的案例實現對抽象化的律法條目的具體闡釋,從而引發學生的自主性思考,在掌握基礎理論的基礎上,充分培養其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金融法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模式,是金融法教學順應金融創新和金融法律發展的必然選擇。本文就案例教學模式在金融法教學中的運用進行了淺略探討。
關鍵詞:案例教學;金融法
一、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舉足輕重,規範金融關係的金融法也在我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日益凸顯其重要作用。到目前為止,金融法律規範在數量上已有一定規模,許多專家紛紛加入探究金融法的行列之中,並促使其相關理論的形成及確立。金融法作為一門學科逐漸被越來越多的法學院加入本科教學及碩士教學的課程之中。我國金融法研究起步比較晚,在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和金融業的國際化背景下,金融法理論研究對於金融發展的現實更缺乏及時有效的迴應。囿於國內相對滯後的金融法研究現狀,如何進行高質量的金融法教學,無論是教學內容的選擇還是授課方法的改善都需要進行探究與討論。案例教學法於20世紀20年代初發端於美國哈佛大學,其藉助於老師的精細規劃及引導,以課堂教學目標及內容所需為依據,經過模仿或者再現實際情況存在的某個場景,通過具有典型性的例子,讓學生親身融入場景之中,通過角色換位,對案例進行深刻剖析,再進行交流並深入研究來完成學習的過程,從而增強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其特點在於學習過程由演繹轉變為歸納,通過老師對學生的指引,對不同形式的案例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探究並最終解決,增強了學生的判斷能力和應對能力,並有利於其解析能力和創新水平的提升。
二、金融法教學引入案例教學的必要性
1.金融法律制度不斷髮展需要教學模式的更新
2008年緣起於美國的次貸危機,引發了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最為嚴重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各國在應對金融危機的同時也開始積極反思,大部分受影響國家開始調整和改進既存的金融律法體系。當代資訊科技以因特網為主導實現了飛速發展,尤其出現的移動付款、雲統計、社交聯網及搜尋引擎等,極大程度地影響了金融形式,使得現有的金融立法和金融法研究嚴重滯後於金融實踐的發展。[1]金融法學是法學與金融學的交叉學科,金融法調整物件是金融關係,主要包括金融交易關係、金融監管關係和金融調控關係。無論何種金融關係,其參與者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準則進行金融活動,這些金融活動準則都具有高度的複雜性和專業性,是金融法法律規則的重要來源,部分金融活動準則經過法定程式後直接成為金融法法律法規。金融法學具有綜合性,要想取得理想的學習效果,學生必須熟悉各部門法基本理論,此外還需要學習一定的金融基礎知識,對新出現的金融現象保持關注和了解。傳統的金融法教學注重現有書本知識和法律法規的講解,對於法學學生缺乏金融實踐和金融知識的現實,在內容設計上,教師往往設計一定的課時補充和金融法教學相關的金融知識,在極其有限的課時裡,對於相關金融知識的講授只能淺略涉及,一個學期的課程學生往往看不懂金融操作的相關流程,尤其金融創新日新月異,學生如不及時掌握可能會妨礙以此為調整物件的金融法的學習,甚至產生畏難情緒,這使得本來應用性很強的金融法課程反而不如其他課程實用。在授課方法層面,金融法教學一般以教師課堂講授為主,從課程內容規劃到課程的講解,教師始終處於主導地位,學生僅僅處在被動接納知識的地位,很難參與到教學活動中去。學生只是知識灌輸的物件,而且主要體現為一種單向的純理論灌輸型的方法,總體教學程序都是以老師講解書本內容及各項律法條目為核心展開,造成了沉悶單調的課堂氛圍,不能有效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積極性;即使教師在既定課時內完成了講授教材內容的任務,並且學生也按照教師教學的主次熟記重點並把握了相關知識點,卻難以實現融會貫通,導致學生金融知識和法律知識脫節,理論與實踐脫節,不知如何把所學金融法知識運用在金融實踐中,使學生無法養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能力,實際使用能力更無從談起,培養學生法學邏輯思維能力的教學目的也難以達到。[2]所以,對金融法教育在形式上、思想上、技術上、理論上等方面的改革創新勢在必行。引進新的教學模式———金融法學案例教學方式,是當代社會中金融實現革新及健全金融律法體制,保持金融法與時俱進的必然要求。金融法的案例來源於金融實踐,金融機構的工作流程和金融交易的運作過程都會在案例中有所體現。學生要進行有效的案例學習,首先必須對金融機構的工作流程及金融活動的各個程式有所把握,唯有在此基礎上才能清晰梳理錯綜複雜的金融活動中的法律關係。通過對案例進行探討或者辯論,學生能對運用到實際中的金融法法律法規有更多瞭解,同時搭起金融法理論與實踐的橋樑,很大程度地調動學生學習金融法的興趣和積極性。通過這種案例教學方式,可以促成學生參與到教學的整個過程,能極大地激發學生積極思考,並自主學習,發現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把握金融關係的未來演變和發展規律,運用金融法學原理與法律法規解決現實問題。
2.金融法學實施案例教學是提高教師教學水平的重要途徑
案例教學方式要求授課教師在知識把握和課堂教學水平上都要有所提高,因此賦予了老師更多職責。案例教學過程中,老師的角色發生轉變,不再只處於授課地位,更多的是要承擔起指導、參與、引發的責任。首先,豐厚堅實的專業基礎必不可少。老師要主動及時地瞭解金融法範疇的最新成就,正確理解金融法實現革新的總趨勢,還要擁有博深的系統學識,同時多次參與過實踐活動,不僅知如何學,還要如何用,讓書本內容和實際情況得以完美結合;要時刻把眼光放在社會實際上,積極從實際情況中挖掘問題,並加之以研討與剖析,最終實現解決的目的。其次,老師在表達及溝通上要有一定實力和技巧。要區別於以前知識單向傳輸的方式,增加互動性,實現知識的雙向輸送,使教學和學生學習不再分割開來,通過良好的表達和溝通,使學生在學習技巧、社會技能及創新能力等各方面都能有所進步。再者,老師必須具備較好的教學組織技巧和極強的駕御課堂的能力。高明的教師會先給一個有意義的剖析結構,案例具體的問題和解答並不是授課重點,更重要的是對實際情況所隱含的資訊和概念進行剖析,最終完成從典型到普通。案例教學的重點不在能否得到準確結果,更多關注的是思考與推論的過程。[3]老師必須調動更多加入到辯論之中,給學生以啟迪和開導,使之獨立完成案例理論的昇華,給學生於探討及鑽研中主動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觀點以激勵,從而讓學生更深入地思考、剖析並掌握案例中所包含的資訊,最終尋求到解開問題的方法所在。
三、金融法學教學引入案例教學模式的幾點思考
案例教學模式是一種雙向的教學形式。金融法學教學引入案例教學模式,通過典型生動的案例來闡述抽象的法律條文,能啟迪學生思考,引發學生學習興趣,提升教學效果。從另一個意義上講,金融法案例授課方法是用時最少、耗費成本最低的“社會實踐”,它實現了用最低的耗用收穫最大的效果。實施金融法學案例教學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師在擴充自己的知識結構,提高教學能力的同時,還要重新確立金融法學教學的內容,設定教學目標的層次。不僅要精選案例、分析案例和製作案例課件,還要精心組織課堂討論、認真進行總結評論。
1.金融法學教學內容的調整與教學目標層次的設定
金融法學教學一般包括金融法總論及分論兩種,既有教材在編制內容時大多采用“從抽象到具體”這一基礎方式。而案例授課方法的實行是以學生的知識需求和認知規律為前提,採用從具體到抽象的方式,於課堂中及時適當地對學科內容的次序進行調節,根據案例的選擇,先從分論著手,經過分析和歸納,逐漸過渡到金融法基本原理。這種教學模式要求教師在課堂中扮演組織者及指導者的角色,要使學生髮揮主觀能動作用,利用互動、指引、啟迪、溝通對話等方法,極大程度地調動老師及學生雙方的自主意識。由此,案例教學模式下的金融法教學目的可劃分為三個層次:第一是基礎層次,主要涵括了金融法的基礎定義、基礎規則、立法體制、金融法規內部的條理關係;第二是應用層次,利用案例教學方式,可指引學生如何對資訊進行分析,並從中挖掘出問題,達到在解決問題時能更準確地利用既有的法律規則的目的;第三是理性層次,在對成體系的金融案例進行剖析後,學生全面分析問題的水平得以提高,同時完美體現出金融法教學的現實意義和應用意義。而且,學生可以對金融法學科的基礎理論及基礎內容有完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達到學生在遇到某些與金融相關的現象時能通過法律思維進行理性的思考,把握金融法如何適用於金融實踐。[4]
2.金融法案例教學模式的實施
金融法學案例教學模式與傳統的教學模式不同,它關注師生之間、學生之間的對話與溝通,注重對典型問題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剖析和研討,同時更注重學生從真正意義上理解並把握金融法學中的基礎規律與法律法規。案例教學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首要是案例的選擇應儘可能選擇實踐中的最新案例,案例應具有典型性和可探討性,能啟發學生思考和探討。案例選擇不能過難,也不能過於簡單,要以學生原有的知識基礎及實際水平為前提。法學課程的授課物件與金融課程的有所差異,案例所涉及的金融交易如果專業性太強,學生往往很難以理解,案例教學效果反而達不到預期的目的。案例可提前發給學生,讓學生充分了解背景知識,尤其對於可能涉及到金融專業知識的案例,給學生知識儲備的時間。案例教學可以為學生創造出與現實比較接近的法律氛圍,學生能在和案例所涉及到的實際問題中自由表達自己的看法,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自主性。但在有限的課堂時間內達到教學效果,使學生能夠充分有效不偏離教學內容陳述和討論,教師應做好充分的教學設計,包括組織學生在研討過程中,正確指導學生的研討行為、對研討時間的準確掌握,研討過程中如何應對學生表達的看法和問題;在案例教學過程中,對於存在的問題,哪些需要有組織學生進行研討的必要,而哪些必須利用啟迪的手段誘導學生進行深入琢磨等,都必須提前規劃好。所以,案例教學成效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教師的組織與規劃。案例教學模式下的課堂中,和傳統教學模式不同,老師只是擔任引導者的角色,由學生自己發言,對選定案例中各種因素進行剖析,辨別出問題的根本原因和內在因素,判斷適用的法律法規,考慮相互影響制約的條件。在課堂討論後,老師應該對討論內容進行總結,對討論案例進行講解和評論。歸納討論案例中所應用的知識,增加學生對相關理論知識的瞭解和認識;對學生對案例的認識、思路以及解決問題方法進行綜合評述。通過歸納總結和評述,教育學生逐漸掌握分析問題的方法,提升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通過採用合適的、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法案例進行現場教學,能夠對與之有關的理論知識進行形象的解釋,學習者面對的不再是抽象枯燥的法律條文,而是形象有趣的法律知識。案例教學法可以從多方面引導學生理論聯絡實際,啟發學生思考,而且在對書本上基礎原理和法律法規的實際應用中,加大了對相關原理和法律法規的認識,這樣不止使學生對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的條文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更加深刻的認識,更能培養學生髮現、剖析、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從而使教學實際效果更加突出。[5]
3.案例教學模式與金融法知識體系的架構
興起於英美法系語境下的案例教學方式,主要是以個案為基礎,啟發學生思考,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更看重對學生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我國的法律教育更側重於對法律法規條文的釋義。注重知識的體系性和全面性。雖然案例教學法越來越多地應用於法學教育,但需要指出的是,兩大法系在傳統法律文化、法律思維、法學理念等很多方面不同,在引入案例教學模式的同時面臨如何與我國的法學教育進行融合的問題。[6]金融法案例教學中具體分析某一案件時,可以結合案例漸漸把理論知識引出,可以以學生以前學過和掌握的知識為切入點,漸漸向較大難度的知識點邁進,同時要積極引導學生將新的知識點與其他知識點相互聯絡,促使學生通過案例在理論知識的各個層次間循序而進,從而達至貫通的效果。在分析案件所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時,應最大限度地向學生講解相關的系統的法律法規,使學生做到舉一反三,並進一步提高法律適用的邏輯思維。
四、結語
金融創新和金融法律制度的發展,對我國的金融法教學提出了挑戰。在當前的金融法教學中存在理論和實踐不能有效結合、學生學習興趣缺乏等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不斷探索新的教學方式方法以實現金融法教學效果的實質性提升。金融法學案例教學極富創造性,通過生動的案例,在教學過程中能極大地激發學習者的學習興趣,培育學習者的創新、求知、創新精神,促使學習者自主學習、獨立思考,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拔升學生的綜合素質,更好地將理論學習轉變為專業能力。案例教學的引入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教育工作者在金融法知識體系、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形式等方面進行不斷創新,同時不斷提升教師個人素質及能力水平。
註釋:
[1]楊東.網際網路金融推動金融法體系變革[N].中國社會科學報,2014-01-22.
[2][3]施揚.論案例教學在金融法教學中的必要性[J].價值工程,2013,26.
[4]楊悅.金融法探究性學習教學模式研究[J].世紀橋,2008,1.
[5]張志軍,張肅.金融法課程案例教學改革[J].遼寧科技大學學報,2010,3.
[6]汪東麗.論我國法學案例教學方法的改革———以兩大法學案例教學的比較研究為視角[J].赤峰學院學報科學教育版,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