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曠工通知書
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曠工按工作日論。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篇一
____先生/女士:
由於你經常曠工,影響到正常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經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員工辭退辭職管理辦法》的規定,在30日內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
特此通知。
單位簽章
範文篇二
_______先生/女士
你於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入職我公司,根據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九條第一款以及第四款規定:無故不上班或未按規定程式請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一月內曠工兩天,或者當年累計曠工四天以上者,給予辭退。
你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已經多日未公司上班,已經違反上述規定。在此期間,部門經理以及公司人力資源部多次嘗試與你聯絡,但是一直未果。
鑑於此,現在正式通知你,請你於____月___日之前來公司辦理離職手續,如逾期未辦理,則視為自動離職,所有後果由個人承擔。
_______公司人力資源行政部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範文篇三
xxx同志:
你於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未來上班,也未請假,公司視為曠工處理。限你於年月日前,回公司上班。否則,視為自動離職,一切後果自負。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x年x月x日
相應規定: 曠工的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行政機關工作制度,不請假而缺勤的行為。 為了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機關都有一定的業務要求和相應的規章制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是公務員必須做到的基本業務規範,其中就包括工作制度。公務員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若有事需短暫離崗,應先打招呼並安排好工作;嚴格履行請假制度,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不得無故不到崗、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違反者,應當依照《處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