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帶薪年休假還能不能休

  我們都知道,帶薪年休假是屬於職工的法定假期,但也是有休假條件的,那職工跳槽後還能申請休假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跳槽能否有帶薪年休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跳槽能否有帶薪年休假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對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條件的規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因此,你在新公司依法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不給帶薪年休假的處理

  我們應該明確知道“帶薪年假是每一位勞動者均擁有的權利”。

  對於符合帶薪年假的員工,單位應該給其帶薪年假的待遇,否則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就意味著即便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對於職工離職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行政部門可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單位除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帶薪年休假申請書範文

  xx公司:

  我是xx年參加工作。根據年休假的規定和公司制度,特申請xx年年休假。時間從xx年x月x日x日。懇請批准。

  現將有關資料附後,請依法予以核准。

  申請人:

  x年x月x日

  帶薪年休假天數的規定

  一、對於老員工的規定:

  根據國務院帶薪年休假條例: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帶薪年休假下稱年休假。其中,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辦法》第四條進一步明確,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法、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合併為“累計工作”時間。

  《辦法》此項規定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是根據對某個企業的貢獻來確定的。

  二、對於新入職的規定:

  《辦法》還規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後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劉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麼他今年在乙單位剩餘的“日曆天數”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應為5天。那麼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53÷365×5天=2.1天。由於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2天。


1.病假和年休假能否相互折抵

2.什麼原因會導致不能休年休假

3.上海帶薪年休假規定是怎麼休

4.事業單位年休假未休是怎麼規定

5.勞動法年假換工作後能不能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