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範本
為規範住院病人外出管理,有效保障住院患者外出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Ⅰ、目的:為規範住院患者外出管理,有效保障住院患者外出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Ⅱ、執行部門:臨床科室
Ⅲ、檢查部門:護理部
Ⅳ、制度:
1.為保障患者的安全,患者住院期間未經醫師許可不得讓其外出,患者來住院時,醫務人員應讓患者閱讀《住院須知》並簽字確認,保證遵守醫院的相關規定。
2.患者如需外出,須先經醫師批准後,填寫《住院患者請假文書》寫明姓名、外出事由、離院時間、回院時間等,要有醫師簽字、患者和家屬簽字。
3.填寫完畢的《住院患者請假文書》由責任護士負責登記,並放在病歷中存檔,妥善保管。
4.患者外出前,責任護士應負責:
4.1提醒患者外出期間不得將個人貴重物品及現金留在病房,如發生遺失,醫院不負責任。
4.2提醒患者應按時返院治療,如到時不回,按自動出院處理。
4.3提醒患者外出如發生病情變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4.4將所需繼續服用的藥物交給患者,囑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飲食,外出期間自服所帶藥物不得間斷,每日測量體溫並記錄,發現異常及時來院救治。
5.患者外出返院後,責任護士應讓患者到護士站進行銷假,在《住院患者請假文書》上填寫返院時間並簽字。
6.發現患者擅自外出,按自動出院處理,並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Ⅴ、參考依據:《JCI醫院評審標準》、《醫院管理評價指南》等相關法律法規。
Ⅵ、附件:《住院患者請假文書》
篇二
1、患者入院時,責任護士告知其住院期間不得擅自離院,並由其在住院須知上簽名;
2、住院患者外出/離院需告知醫務人員,經過醫生評估病情及告知離院風險和可能後果後,住院患者仍要求離院者需簽署《住院病人離院責任告知書》並保存於病歷中;
3、如經過醫務人員勸阻,住院患者仍強行要求離院並拒絕簽署《住院病人離院責任告知書》,醫生在履行完告知義務後應填寫《住院病人離院責任告知書》並註明“經過勸阻已明確告知患者離院風險,患者仍強行要求離院並拒絕簽名”,將《住院病人離院責任告知書》保存於病歷中;
4、住院患者外出/離院不得超過24小時,囑咐患者外出期間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返回醫院住院治療,否則按照自動離院處理;
5、住院病人外出/離院前,應告知患者不得將貴重物品及現金等留在病房,否則後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6、住院病人外出/離院前,護士將所需繼續服用的藥物交給患者,外出期間服藥不得間斷。囑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飲食;
7、住院患者回院後,應及時評估患者病情並積極開展後續診療。
8、住院患者未告知醫務人員擅自離院或失蹤:
1醫務人員發現住院患者無故不在院2小時以上,應及時報告主管醫生及科主任;與家屬聯絡並積極尋找;及時記錄於病歷中。
2醫務人員尋找患者4小時以上無結果,應及時報告醫務科並記錄;評估患者病情及可能情況;及時記錄於病歷中。
3醫務人員尋找患者8小時以上仍無結果,視為失蹤,向當地派出所報告並備案;及時記錄於病歷中;填寫“醫療不良事件報告表”。
篇三
1、患者住院期間,原則上不應離院外出,否則醫院將無法保證在此期間因疾病本身或其他意外情況發生時得到及時處理和救治,甚至會出現導致生命危險的不良後果。
2、因特殊原因必須請假的,住院患者須填寫住院患者請假外出知情同意書並經相關醫務人員批准,方可外出。
3、住院患者請假時間限定為6小時以內,並且在當晚22:00前必須返回,同時累計離院時間一週內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醫院有權按自動離院辦理出院手續。
4、患者住院期間,除正常到醫院食堂吃飯時間外,未辦理請假手續不得私自離開病房。否則,醫務人員在發現患者離開所在病房滿20分鐘的,有權按自動離院辦理出院手續。
5、住院患者請假外出之前,護士應將外出期間需繼續服用的藥物妥善交給患者,並負責囑咐患者及其家人注意按時服藥、如有任何不適,及時聯絡主診醫師。
6、住院患者外出期間,都要有家屬或監護人進行陪同,如有緊急情況發生時,應向120求救或到就近醫療機構求救,同時向徐州民政醫院報告。
7、住院患者無論請假與否,外出期間以及因外出而引發的一切風險和後果,均由患者本人、家屬或監護人承擔。
8、住院患者外出期間不得將機密檔案、貴重物品及現金留在病房,否則後果由患者本人負責。
9、因特殊原因請假的住院患者,回院後應立即告知所在科室醫護人員,以便及時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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