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會被吊銷駕駛證
吊銷是指依法取得駕駛證後,出現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銷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當中承擔一半以上責任者按規定應當吊銷駕駛證,屬於一種行政行為。那麼,什麼情況下會被吊銷駕駛證呢?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一、駕駛證在以下幾種情況吊銷
1.一年內有以下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5.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7.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駕駛證扣多少分會被吊銷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91號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三考試。
如果不遵守以上法律規定,沒有在十五日內到相關交管部門接受法律教育,就會在扣滿12分的情況下吊銷駕駛證。另外,出現以下幾種違章扣分行為,會弔銷駕駛證:
1.3個記分週期也就是3年內有醉酒駕車2次的會直接吊銷,而且5年內不能重考。
2.交通事故逃逸,觸犯刑法的,直接吊銷,終身不能考!
3.不交罰款,被記錄扣滿12分,一定時間不去參加學習或技能考試的會直接吊銷。
PS:2010年4月1日起,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正式施行。根據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因此以上的3個記分週期也被改為1個記分週期內,就是一年內有2次酒駕行為,那駕駛證也被吊銷了。具體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300元罰款,記12分;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罰款,記12分。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記12分;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記12分。
三一年內,機動車駕駛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後怎麼辦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後一般可在當地的交通網站查詢,但不確保資料的時效性。駕駛證吊銷可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了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之後須滿兩年才可以申請重新領取。這個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時間,應當是受罰人到交通管理局接受處理,拿到吊銷駕駛證的時間,應當是他到交通管理局接受處理,拿到吊銷駕駛證的決定書,並因沒有對該決定提起法律救濟程式而使該決定發生效力之日起滿兩年之後。
還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的重新申領期限是不同的:
一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四、駕照登出、撤銷和吊銷的區別
登出:是指到期或不適應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而依法登出。登出駕駛證可以立即到駕校交錢,重新考駕駛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三提出登出申請的;
四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五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六年齡在60週歲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七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八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有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撤銷:是指本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規定的情形而採用非法的手法騙得,自始就不符合規定。撤消駕駛證需要滿三年才可以考駕駛證。下列情形會被撤銷駕駛證:
1不繳納罰款的;
2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
3不參加交通違章記分考試的;
4經通知仍不領取被滯留的機動車駕駛證副證、正證的。
吊銷:是指依法取得駕駛證後,出現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銷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當中承擔一半以上責任者按規定應當吊銷駕駛證。
一般未按時體檢,滿分,或者因增駕等原因才適用登出,吊銷主要是鍾對嚴重違法行為或者重大事故主要責任以上的情況。撤消主要是業務程式過程中的不當或違法。
駕駛證登出,是因為持有人申請或犯有交通安全管理法規以及駕駛證申領和管理規定的符合登出條件的違法違規行為,其前提是駕駛人持有的準駕證是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
駕駛證撤消,其前提是持有人取得的準駕證是不合法的,是通過欺騙或其它非法手段取得的,或因為業務程式不當所取得的,撤消是一種對無效行政核准行為的更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