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部加班管理規定

  是為加強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和規範加班秩序,並有效地控制加班,保障加班員工的身體健康而制定的。本文是小編整理的範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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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的

  為規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車間所有員工,加班包括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的加班以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不適用於實行臨時聘用的員工。

  三、 定義及原則

  1、定義: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2、原則:

  2.1提前申請原則。加班執行提前申請原則,不符合審批程式的加班,不予核發加班費或准予倒休。

  2.2 效率至上原則。各班組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3 安全第一原則。各班組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工作性質,做好安全檢查及安全防護,保證生產安全有效進行。

  2.4 服從原則。因工作需要,車間安排臨時加班的,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四、職責分工

  4.1 班組根據本班組的業務緊急程度及利潤情況確定加班人數及加班時間,並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卡,報至車間主任或副主任,獲得批准後方可安排員工加班。

  4.2 因臨時原因或緊急情況需要加班,需打電話通知車間主任或副主任,獲得同意後方可安排加班。並在下一個工作日填寫加班申請卡。

  4.3車間主任或副主任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等進行建議和把控,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五、加班管理

  5.1 加班免除與時控限制

  5.1.1 加班時間以門禁刷卡時間為依據,因刷卡機或其他原因不能刷卡的需

  要及時通知車間管理人員。

  5.1.2 不辦理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准擅自加班的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5.1.3 下列人員除了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安排加班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1 車間管理人員;

  2 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臨時聘用的員工;

  3 實行計件工資或業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5.2 加班倒休與加班補貼

  5.2.1 加班倒休

  1 在加班申請卡上標註員工意願,員工自願選擇加班補貼或倒休。

  2 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班組負責人安排,倒休審批程式參照《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5.2.2 加班補貼

  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基本工資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基本工資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基本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補貼。日基本工資計算參考流雲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規定

  2 員工倒休在當年內有效,不跨年計算。

  5.3罰則

  5.3.1 根據服從原則,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加班的員工,車間保留不續約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3.2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貼,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5.3.3 為獲取加班補貼,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貼,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5.3.4 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補貼扣罰,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3.5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補貼扣罰,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5.3.6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將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5.4以下幾種情況不屬於加班:

  5.4.1 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5.4.2 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培訓;

  5.4.3 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個人參加培訓或各類考試等包括但不限各種資質培訓、職稱考試、學歷考試和駕照考試等,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5.4.4 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4.5 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六.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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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內容及流程

  1、若需加班,每日下午16:00以前車間主管需提交《加班申請》至副總處,申請中需註明加班單號,加班人員名單。

  2、副總根據《加班申請》的內容,批示申請單是否需要加班。

  3、車間主管監控本車間的加班狀態,副總應在加班期間內對車間不定時巡查針對工作狀態、效率、生產結構、加班人員是否符實。

  4、車間主管應將副總批示後的申請單交保安兩聯,當日當班保安將其中一聯公佈到公告欄,並將另一聯交接於下一班次保安。次日當班保安上班後應核對前一日各車間《加班申請單》加班時間、加班人數是否與打卡人員相符,核對完畢後簽名及說明核對結果,並將此單交至副總處。注:每日上午10:00以前上交。

  5、副總應根據巡查情況填報《加班申請》的巡查情況。

  6、副總對保安上交與本人巡查所填的申請單核實以後,於下午下班以前交於行政部備檔。 注:《加班申請》一式四聯,車間主管留存一聯、保安兩聯一聯公佈於公告欄、一聯填報上交 副總、副總一聯。

  二、管理措施

  1、若副總巡查到實際加班人員與加班申請單名單不符,則視為車間主管失職。則該主管扣除50元/次的績效獎,並記小過一次;同時廠長需按實際情況更正加班單名單。

  2、若保安查得《加班申請單》無某名員工,但加班打卡上有,則該名員工以偽造加班論處。則該員工扣除200 元/次的績效獎,並記大過一次。

  3、若經厂部主管查得《加班申請單》無某名員工,但加班打卡上有,而保安未查出。則該名員工的處理方式同第2條;同時保安以失職論處,則該保安扣除50元 /次的績效獎,並記小過一次。

  4、針對廠長或其他主管在車間巡查時發現的消極怠工,車間主管以管理失職論處,績效考核中將扣除相應績效分。消極怠工的員工記過一次。

  5、公司有權直接從該員工工資扣除因違反本管理條例而應付的相應的績效獎。

  三、附則

  1、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車間加班管理條例。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部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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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允許加班時間:早班8:00--16:00人員,可以於16:00繼續加班一個班次;中班16:00—24:00人員,可以於次日8:00開始加班一個班次,杜絕晚班24:00—8:00人員加班。

  2.員工每月加班累計不能超過8個班次注:一個班次為8小時。

  3.員工加班必須由車間主任批准和登記。

  4.未經車間主任批准和登記的員工加班,視為無效,不予計算工資。

  5.每月內,超過8個班次的員工加班,視為無效,不予計算工資。

  6.凡違反本規定,因私自加班的員工在公司內外所出現的各類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7.凡符合本規定要求加班的員工,必須服從當班組長管理。

  8.凡符合本規定要求加班的員工,車間主任要嚴格把關,不允許加班員工疲勞或帶病作業;否則所帶來的不良後果,車間主任應負主要責任。

  9.凡符合本規定要求加班的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疲勞或病情,應立即報告當班組長和車間主任,並離崗休息;強迫自己疲勞或帶病操作,所帶來的不良後果,本人應負主要責任。

  10.車間主任及當班組長必須加強對加班員工的生產管理,應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否則,若出現不良後果,要負連帶責任。

  11.公司所有人員有義務監督和舉報違反本規定的員工加班行為,一經查實,可給予舉報人一定獎勵。

  12.公司不定期檢查本規定執行情況,發現違規加班的員工,除不計算加班工資以外,並給予罰款和留廠察看處分;車間主任負連帶責任,給予100元罰款。

  本規定自即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