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加班管理規定
加班,對於一個員工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範文,歡迎參閱。
範文1
一、目的:
1.為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二、加班的分類和程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2.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後,送交辦公室稽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後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後補填《加班申請單》,並註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後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於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於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於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加班補償:
2.員工因工作任務繁忙,按規定支付加班補貼,加班費按每小時10元計。
3.下列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4.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並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範文2
一、 對晚上加班的規定:
1、 每週一、三、五晚上加班的規定不變。
2、 晚上加班由部門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書面提報《加班申請》交部門經
理審批後才可,《加班申請》需註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員名單、工作內容等。部門主管在每天下午17:30下班前通知當晚需要加班的人員或在部門公告。《加班申請》於第二天上午09:30交行政部備查。
3、 凡沒有經過書面申請並經部門經理批准,晚上擅自加班的,不計考勤。
4、 根據工作需要,凡要求加班而擅自不加班的,按曠工處罰;如安排晚上加班但
因個人特殊原因無法加班的,要事先寫書面《請假條》交部門主管籤批,不允許口頭請假、事後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罰。部門主管要對人員加班監督到位。注:按廠規,曠工1小時處罰2小時工資。
5、 行政部每天要查核前一天晚上加班出勤情況,對加班曠工人員有權責直接作出
處罰。
二、 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要在公休日白天加班的,需提前一天由部門主管書面提
報《加班申請》交部門經理審批,《加班申請》需註明加班原因、加班人員名單、工作內容等。《加班申請》交行政部備查。凡沒有經過書面申請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而擅自加班的,不計考勤。
三、 因機加、安裝車間另有加班管理制度,本制度不再針對機加、安裝車間。
四、 以上規定從20xx 年8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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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規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車間所有員工,加班包括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的加班以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不適用於實行臨時聘用的員工。
三、 定義及原則
1、定義: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2、原則:
2.1提前申請原則。加班執行提前申請原則,不符合審批程式的加班,不予核發加班費或准予倒休。
2.2 效率至上原則。各班組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2.3 安全第一原則。各班組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工作性質,做好安全檢查及安全防護,保證生產安全有效進行。
2.4 服從原則。因工作需要,車間安排臨時加班的,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四、職責分工
4.1 班組根據本班組的業務緊急程度及利潤情況確定加班人數及加班時間,並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卡,報至車間主任或副主任,獲得批准後方可安排員工加班。
4.2 因臨時原因或緊急情況需要加班,需打電話通知車間主任或副主任,獲得同意後方可安排加班。並在下一個工作日填寫加班申請卡。
4.3車間主任或副主任對加班的人員、頻次、時間安排等進行建議和把控,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五、加班管理
5.1 加班免除與時控限制
5.1.1 加班時間以門禁刷卡時間為依據,因刷卡機或其他原因不能刷卡的需
要及時通知車間管理人員。
5.1.2 不辦理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准擅自加班的行為不享受加班補貼;
5.1.3 下列人員除了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安排加班外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補貼:
1 車間管理人員;
2 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臨時聘用的員工;
3 實行計件工資或業績提成工資的人員;
5.2 加班倒休與加班補貼
5.2.1 加班倒休
1 在加班申請卡上標註員工意願,員工自願選擇加班補貼或倒休。
2 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班組負責人安排,倒休審批程式參照《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5.2.2 加班補貼
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員工本人小時基本工資的150%支付加班補貼;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基本工資的200%支付加班補貼。依法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基本工資的300%支付加班補貼。日基本工資計算參考流雲精密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規定
2 員工倒休在當年內有效,不跨年計算。
5.3罰則
5.3.1 根據服從原則,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加班的員工,車間保留不續約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3.2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貼,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5.3.3 為獲取加班補貼,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貼,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辭退。
5.3.4 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補貼扣罰,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3.5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補貼扣罰,由申請加班的人員承擔。
5.3.6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將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5.4以下幾種情況不屬於加班:
5.4.1 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5.4.2 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培訓;
5.4.3 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個人參加培訓或各類考試等包括但不限各種資質培訓、職稱考試、學歷考試和駕照考試等,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5.4.4 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4.5 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六.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