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人員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為了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保衛人員需要在夜間值班。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範文,僅供參考。
範文1
1、值班時間:當日下午下班後至次日上午上班前。
2、值班人員職責是負責夜間值班期間的各種事項處理及公司保衛工作。
3、值班人員應及時填寫值班記錄表,記錄值班期間車間生產情況,包括產品、人員、帶班、裝置運轉情況;記錄值班期間外來人員出入情況、門衛以及監控是否正常等情況。
4、值班記錄表由辦公室人員管理,值班人員值班結束後應將值班記錄表及時送交辦公室,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交給下一值班人員。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以月為單位統計彙總存檔,作為夜間值班情況及計算夜間補貼的依據。
5、值班人員每日上崗、離崗前必須檢查廠區有無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丟失被盜等破壞現象要及時彙報。值班期間遇惡劣天氣時值班人員廠區巡查應在正常巡查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廠區內辦公樓、生產車間、工地、倉庫等基礎設施預防惡劣天氣措施的巡查,組織廠區內員工做好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確保將惡劣天氣的損害降至最低,並在出現突發事件時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6、值班人員與門衛人員配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7、值班人須盡職盡責,維護好公司利益。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因事、因病無法到崗值班的,應事先請示調班,並報辦公室備案。值班人不準當班喝酒,不準帶非本單位人員入內。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按規定值班簽到、缺勤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人員不遵守本制度的,對夜間出現問題未發現、未按規定處理或彙報的每人罰款30元;值班人員採取措施得力規避公司經濟損失的視情況獎勵30—200元。
9、本規定自 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0xx 年5月25日
範文2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夜間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值班員工和司機的行為,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天山房地產公司及所屬各公司。
2 值班人員安排
2.1 值班人員範圍包括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領導及以下的在崗正式男性員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產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提供在崗員工名單給總裁辦公室;各公司辦公室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辦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證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辦公室每月30日前將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自覺值班,辦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時間有變化,辦公室人員負責提前一天通知該值班人員。
2.4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經董事長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員工夜間值班要求
3.1 值班時間:從每晚7:00開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點:房地產公司總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員:管理人員一名以下稱值班長,司機一名以下稱值班司機。
3.4 值班長職責
3.4.1 以公司值班長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間一切事務,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有權檢查值班長值班情況,各公司總經理有權檢查本公司值班長值班情況;
3.4.2 負責值班長所在公司辦公設施的消防、安全、保衛等工作,定時巡視、檢查,確保門窗、電燈、水龍頭、空調等已關閉,無外單位人員留宿,保安在崗值班;
3.4.3 負責客戶投訴事務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
3.4.4 負責公司事務的上呈下達;
3.4.5 負責值班期間來客的登記、接待工作,來電的接聽、公司規定範圍內的解答工作,對解答不清的須及時向對方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或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後解答;
3.4.6 負責管理好值班司機和值班用車; 3.4.7 填寫值班記錄表見附件;
3.4.8 負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3.5 值班司機職責
3.5.1 按照值班長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隨同公司人員夜間外出辦理公司事務; 3.5.2 負責值班長安排的符合公司規定的臨時性工作。
4 值班要求與罰則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辦公室未按時、依序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處罰負責人50元。
4.2 辦公室未按時、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處罰辦公室負責人50元。辦公室負責人、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各公司總經理不定期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進行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處理,違者處罰相關負責人50-100元。 4.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
4.3.1 值班長值班時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4.3.2 值班長要填寫《值班記錄表》,對未填寫值班記錄表的,處罰值班長20元。 4.3.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間不準喝酒,違者處罰責任人50元。 4.3.4 值班長、值班司機不能按時值班時,需主動提前與次日值班人員協商替班,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替班。無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處罰責任人50-100元,值班人員往後順延一位。
4.3.5 值班長、值班司機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違者處罰30元。 4.2.6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值班期間脫離崗位,違者處罰50-100元。 4.3.7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在值班期間辦私事,違者處罰50-100元。 4.3.8 值班長、值班司機未履行職責的,違者處罰50-100元。
4.3.9 值班長在值班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間公司物品如有損壞的,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無責任人的,由值班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3.10 值班司機必須服從值班長符合公司規定的管理、安排、指揮,經值班長同意後方可出車,不得私自出車,違者處罰50-100元。
4.3.11 值班司機值班前須將車加滿油,除錯好車輛,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刁難乘車人,違者處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離司機崗位直至辭退。 4.4 值班車輛
4.4.1 嚴禁值班長、值班司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私用車輛,違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後召開各類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提前安排好車輛,值班長要主動地提供服務,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3 由於工作原因,在晚上九點以後下班的員工,經辦公室負責人與當日值班長同意後,可以用值班車輛送當事員工回家,違者處罰值班長50元。
4.4.4 在值班期間,多項工作需用車時,值班長要本著急事急辦的原則,排程好車輛,妥善處理好各項工作,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5 為了使值班長能在值班期間滿足值班用車的需要,各部門在下午下班前確知晚上需用公司車輛工作時,該部門經理要提前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並辦理好相關車輛的交接手續,違者處罰當事部門經理50-100元。
4.4.6 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間值班期間私借公司車輛外出辦事,違者處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 附則
5.1 本規定由總裁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5.2 本規定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實施。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範文3
為加強值班管理,明確值班職責,提高值班效果,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值班職能劃分
公司值班人員負責對夜間安全生產進行總控,並根據職能、管理範疇分為煤焦區、化工區兩個區域。
二、值班時間、地點
一值班時間
公司機關值班時間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員每晚19:00前到辦公樓門廳進行視訊考勤。
煤焦區、化工區值班時間統一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每天17:00前進入值班室簽到。
二值班地點
1.公司值班地點在辦公樓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為86926668;
2.煤焦區值班地點在生產排程樓二樓煤焦排程室,值班電話為86926736。
3.化工區值班地點在甲醇樓二樓化工排程室,值班電話為86926723。
三、值班人員及順次
公司、煤焦、化工排程室值班人員及排班順次見附表。
四、值班職責
一公司值班組職責
1.負責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突發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值班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各門崗保衛、地磅室及煤焦排程室、化工排程室崗位夜間執勤情況。
二煤焦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物料質檢部、車輛車間等煤焦區域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 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煤焦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煤焦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三化工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空分車間、甲醇車間、合成氨車間、危化品庫等化工區域和倉儲部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化工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化工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五、值班管理細則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認真將值班情況記入值班記錄,抽查時應由當班崗位人員簽字確認。查出違規違紀的,由值班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在第二日將值班記錄報公司總經理。
2.遇有值班人員出差或休班時,值班人員應提前向值班組長請假,並於當日16:00前報知行政辦公室或煤焦、化工排程室,同時自行聯絡同級人員替換班,之後主動替回。
3.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查崗外不得離開值班區域,嚴禁脫崗,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組長同意。
4.生產值班由值班組長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進行現場檢查,必須保證每天夜間值班檢查崗位不低於兩次,時間自定;公司值班對煤焦排程室、化工排程室值班情況及保衛部、地磅室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巡查不低於一次。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6. 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員;3人以上的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每天留守公司人員不低於2人含值班人員。
留守人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在排程室簽字,並不得飲酒;在廠區居住的,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居住公司周圍的管理人員,接通知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內趕回公司。
7.生產區域值班人員實行班中就餐。
8.參加公司早上排程會的值班人員可在7:00離崗用早餐。
六、違規處理
1.值班人員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崗的,罰款200元/人。
2.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到重點崗位查崗簽到,每發現一處,罰款值班人員20元/處。遲到、早退人員,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加倍處罰。
3.生產留守管理人員不籤留守的,罰款20元/人次。
4.值班記錄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罰款值班人員20元/人.次。
5.值班人員脫崗,罰款100元/人,連帶值班組長50元/人.次。
6.替、換班不告知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7.值班後不打掃值班室衛生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按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和上報;處理不當的,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本規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執行,原值班管理規定、排程令2013年5號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