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外出授課管理規定

  為規範教學管理工作,優化教師人員的資源配置,制定了黨校教研人員外出授課管理辦法,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人員外出授課管理條例

  一、在保證完成校內教學科研任務的前提下,教師經學校批准可參加校外教學活動,同時鼓勵教師在一些重要部門和重大場合進行理論宣講。

  二、教師外出講課必須堅持“黨校姓黨”的原則,堅持政治紀律,講課內容要與黨中央和省委要求保持一致。

  三、注重個人形象,嚴謹治學,認真授課,確保教學質量,維護黨校聲譽。

  四、遇有校內主體班次、研究生班、幹部教育學院班次課程、以及學校重要集體活動或返校日,不能安排外出講課。如有特殊重要任務,受學校委派除外。

  五、教師外出講課要由邀請單位發函。其中:邀請單位提出由學校委派教師的,發函到教務處,教務處做好與邀請單位接洽和教師安排工作;邀請單位直接與教師個人聯絡的,由邀請單位發函到教研部。被邀授課教師均應填寫《省委黨校教研人員外出講課申報備案表》並附邀請函,按程式履行審批手續。教務處負責備案表備案。

  六、嚴格審批程式。教研部主任外出講課需經常務副校長批准,教研部副主任外出講課需經教研部主任同意後報主管副校長批准,其他教研人員外出講課需經教研部主任同意後報教育長批准。

  七、若教研人員未經申報或未獲批准擅自外出的,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屬在工作日外出的,按曠工處理,同時追究其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本人的責任。

  八、教研人員外出參加諮詢、幹部考錄、接受採訪等其他社會活動,均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人員外出講課管理辦法

  一、適用範圍

  按照學院相關規定交清所有費用,在系教務科進行註冊登記,取得學籍的學生。

  二、時間界定及對應學分審查:

  1、進入實踐教學的時間:

  1***航空服務專業:第三學期。

  只能夠參加航空大類相關專業和特批單位***如:華為、雨潤、東方電氣等***的招聘。

  其餘崗位必須在完成第四學期相關課程並完成考試任務之後方可上崗。

  2***航空機電裝置維修專業:第五學期。僅限本專業相關企業。

  3***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第七學期。僅限本專業相關企業。

  2、學分要求

  1***航空服務專業:

  第三學期申請外出實習的學生:必須修滿第一學年開設課程全部學分;

  第四學期申請外出實習的學生:前三學期公共基礎課程必須修得全部學分,專業類課程不得超過兩門***包括兩門***以上課目重修;

  2***航空機電裝置維修專業:取得前四個學期全部學分。

  3***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取得前六個學期全部學分。

  3、其他

  不符資格的學生擅自外出者,不予辦理實踐教學手續,不予出具相關證明;影響正常課堂教學者,按學生手冊相關要求處理。

  三、取消參加校招資格的規定:

  1、當學期,單科曠課次數大於等於3學時及截止面試前,總計各科曠課次數大於等於10學時者,取消當學期參加校招的資格。

  2、當學期,存在嚴重警告***參考學生手冊及附件一、附件二***或以上違紀處分者,取消當學年參加校招的資格,並在校招現場張榜公示。

  3、存在其他違紀行為並造成一定負面影響者,視情節取消當學期參加校招的資格,並在校招現場張榜公示。該條適用於韓國進修管理等對外輸送協議。

  4、凡是通過校招被擬錄用後,個人單方面違約者,取消畢業前參加所有校招的資格,並在校招現場張榜公示。對於社招通過者,一學期後方給以出具政審材料。

  5、凡是通過校招被錄用的學生在正式報到之前,需認真完成學院的各項學習任務,如有違反按照學生手冊規定和本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予以懲處,同時將該生在校表現情況向錄用單位予以通報。

  四、對於已經參加實習學生的管理規定:

  6、嚴格完善校外居住手續***詳見附件三***,並在離校前將寢室內的個人物品收納整齊。

  7、與航空公司簽訂學院、學生、公司三方協議的同時,需完善航空分院實習補充協議***詳見附件四***。

  8、及時關注輔導員部落格,班級QQ群,群郵件等各型別通知平臺,按要求完成通知內容,如因延誤考試等情況造成無法順利畢業後果自負。

  9、如個人***有變更,需及時主動於相應輔導員取得聯絡,保持電話通

  10、時刻以一名優秀大學生的身份嚴格要求自己,不做影響個人和學院形象的言行。

  11、時刻以一名單位正式員工的身份嚴格要求自己,不做影響個人和單位形象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