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資管理規定

  以物資管理及其有關事項為物件而制定的標準,稱為物資管理標準,物資管理標準主要包括:物資分類、採購、儲存和消耗等4方面的內容,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一、物質分類

  1.固定資產的定義——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義——不屬於固定資產,而又價值較高或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

  3.辦公用品的定義——辦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義——進行物業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5.小商品的定義——為銷售給業戶的目的而購進的商品。

  二、物資採購制度

  1.各部門凡需新增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種其它物資,應先行到公司倉庫領用,倉庫無庫存的,可申請購買。

  2.部門申購應先將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編制的預算內,預算經批准後,可正式申請購買。

  3.預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資,經總經理批准可以先行購買,再補作預算。

  4.各種物品的採購主要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負責,但對一些急切需用或專業用品,可由部門經理申請,總物業經理批准後由使用部門進行採購。

  5.各部門對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應根據使用情況提出每月的耗用量,倉庫根據該物品消耗時間的長短定出最低庫存量,在接近最低庫存量時,通知有關部門申購物品。

  6.申請購買物品申購部門填寫物品申購單,申購單需詳細列明所需購買物資的名稱、規格、 數量、用途或使用的地方。

  7.採購部門稽核申購物品的庫存情況和報價,財務管理部稽核申購的物資和金額有否符合預算,最後由總經理審批。

  8.負責採購的人員應隨時瞭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場價格和供應情況,接到申購單後,向有關供貨商詢價,並在申購單上填報三家以上供貨商的報價。

  9.對於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據不同供貨商對不同物品的報價按質優價廉的原則選定固定的供貨商。

  10.負責採購的部門應要求固定供貨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貨價和供貨品種,根據可供貨品種和價格核對申購物品的報價。

  11.採購部門應要求供貨商加強配合,根據供貨商提供的供貨物品和價格清單做好採購計劃,爭取節省採購所需的時間,為物資使用部門創造效益。

  12.對於一時在市場上難以購買和購買程式需佔用較長時間的物品,採購部門應將情況通知給使用部門,以使使用部門能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13.採購部門在收到已批准的申購單後,屬於由固定供貨商供應的,應通知固定供貨商送貨上門,並採用定期結算的方式結算貨款。

  三、倉庫管理制度

  1.對倉管人員的要求

  1倉管人員應熟悉其所保管物資的基本特性、使用效能、保管知識、規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2及時、準確地做好記賬工作,如實反映物資的庫存及發放情況。

  3經常保持倉庫環境的整潔文明、各種物資存放整齊。

  2.驗收進倉制度

  1所有物資進倉前由採購人員填寫一式四聯收料單進庫單,收料單的內容包括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

  2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對進倉的物資必須驗收其質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凡尚未取得發票而先行進倉的物資,倉管人員及申購人必須核對收料單上所列的品名、規格、數量與實收物資及送貨單是否相符。

  4已取得發票的物資,還必須對發票上所列的內容進行核對。

  5收料單一式四聯,完成驗收手續由倉管人員簽收後,其中:第一聯倉庫留存,作收貨的記賬依據;第二聯隨同發票報銷;第三聯送財務管理部存查倉管人員在完成驗收手續後,每十天彙集後交財務管理部;第四聯由採購人員經辦人留存。

  3.保管制度

  1固定資產的管理

  ①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保管; 固定資產如個人使用,個人保管,個人在財務管理部或行政及行政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各部門公共使用的,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如發生人為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②固定資產要定期清查盤點,最少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時要對實物逐項點數,填列固定資產盤存表,按類別,品名詳列賬存數量金額和實存數量金額,由參加盤點人簽章證明,保管備查,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總賬要按時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出現盤盈、盤虧要及時上報。

  ③固定資產的調出、變賣和因失去使用價值需要報廢時,必須按管理處許可權辦理,合法批准手續,其變賣價格由財務管理部與使用部商定,需報廢及清理的固定資產要進行審查與技術鑑定後報總物業經理批准,進行賬務處理,凡屬人為造成固定資產報廢或損壞,必須上報總物業經理處理並追究其個人責任及相應的處罰。

  2其它物資的管理

  ①其它物資均先由倉庫驗收,屬各分倉的物品再由各分倉領出分別倉庫進行保管。

  ②財務管理部要對購進的各項固定資產建賬建卡,根據稅務局要求和會計核算方法,按月計提折舊費,固定資產折舊提取方法採用直線法。

  ③所有物品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統一按分類編號。

  ④倉庫按物品編號劃分存放區域,物品根據其存放條件及編號,有條理地存放於倉庫內。

  ⑤倉管人員必須經常檢查物資存放的情況,發現物資有變質情況時,應及時進行處理。

  ⑥各種物資應做到賬實相符,並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⑦盤點中發現有盤盈、盤虧及變質等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及財務管理部。

  ⑧情況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總物業經理。

  ⑨盤點報告在每月月底前上報財務管理部彙總。

  各倉庫應分品種、規格設賬登記各種物資的收、發、存情況,每月終了,公司倉庫應與各分類倉庫核對當月的收、發、存情況,並定期進行賬實核對。各倉庫收發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倉倉管人員必須報送當月報表至公司倉管人員核對,公司倉管人員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總物業經理、主管部門及財務管理部報送本月的報表。

  每月終了,倉庫向行政及行政人事部按部門提交當月增加物資清單,行政及行政人事部在此基礎上彙總直接購買、報廢、呼叫等完成當月各部門增減物資清單。清單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行政及行政人事部、財務管理部各一份。

  凡屬代保管的物資含暫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辦理進倉手續,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3物品領用及出庫

  ①領用各種物資都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各種物資的領用手續均須由主管領導簽名。

  ②領用的固定資產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部門登記“物資保管清單”,使用部門應每一季度清點一次,並將清點結果列表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使用部門領用非消耗性物品屬個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資按使用人登記“員工物品領用表”。

  ③員工調離部門或離開公司時,應交回所領用的物品,並將“員工物品領用表”影印一份交行政及行政人事部,各級主管離任或調離公司時,應由上一級主管或管理部門清點其所轄部分的物品。

  ④工程管理部及其它部門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倉庫申領一定數量,自行設倉保管。

  ⑤所有物資出庫一律憑使用部門開出的領料單發貨,領料單應列明出庫物資的編號、品名、規格、數量、用途、使用區域如樓宇等,除有領用人員簽名外,還必須有使用部門的主管簽名。若領用的是非消耗物資,應同時填寫“財產保管清單”。

  ⑥倉管人員發貨時,要堅持按發貨程式發貨:一查庫存量,二先入先出,三當面點清。發貨時發貨人應在領料單上簽名並及時登記入賬。

  ⑦已領用的物資,凡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應允許使用部門退貨。使用部門辦理退料銷賬手續:填寫一式三聯的紅字領料單,倉庫憑紅字領料單作重新入賬的依據。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資,倉管人員應另設賬登記、保管。

  ⑧非消耗性的物資含個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倉庫或發放部門領出後,使用部門應按品名、領用人填寫“員工物品領用表”。因嚴重損壞或因使用期限已滿等而無法繼續使用、需進行更換的非消耗性物資,領用時必須交舊領新。

  ⑨領料單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由倉庫作物資發出後的記賬依據;第二聯財務管理部存倉庫發貨後每十天彙集交財務管理部。第三聯由領料部門自存。

  四、維修及報廢

  1.固定資產、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請修單,屬保修的物品聯絡原保修單位進行維修;非保修物品屬辦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安排維修,其它物品由工程管理部安排維修。

  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廢表”,屬工程、機電、裝置等物品報工程管理部;其它物資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經鑑定確係無法使用的,經報請總物業經理批准,各部門在收到“物資報廢表”批覆三天內,將報廢物資集中送往公司總倉庫,分別由行政及行政人事部或工程管理部進行處理。

  3.需維修或報廢的上述物資如屬人為損壞、報廢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