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婚嫁習俗

  越南,作為中國的友好夥伴,他的文化和飲食在很多程度上都受著中國的影響。很多人都認為,越南和中國在很多方面都那麼的相同,在結婚流程和婚禮籌備等方面也應該很相似。其實,在婚禮這一塊,越南和中國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那麼越南究竟有哪些不一樣的婚禮習俗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作為一種民俗現象,婚姻習俗一般包括婚姻形式和婚姻禮儀兩部分。

  一、越南傳統的婚姻形式

  婚姻因其組成方式不同,而呈現各種不同的形式。由於歷史的原因,越南深受中國孔孟之道的影響,在封建社會裡盛行“男女授受不親”的封建思想,統治階級大力宣傳“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貞女品德,許多人家的姑娘常常是“養在深閨人未識”,男女婚姻自然奉行“無媒不交”的原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了男女結成夫妻關係所必須遵循的法則,這種婚姻不是建立在自由戀愛基礎上,而是受家庭或家族利益的制約,是一種典型的包辦婚姻形式。如果男女婚配而不遵父母之命,無媒妁之言,將被人們看作是“互相看中”或“中了愛符”,不僅父母要反對,同時也會遭世人鄙視。在越南,有的人專門從事媒妁行當,如果經媒人們牽線而結為終生伴侶,那麼媒人將是該對情侶一生中的恩人。結婚儀式結束後,男方家將以半盤糯米飯、半隻雞和一件絲綢衣服感謝媒人;第一個孩子滿月時必須請媒人前來參加滿月慶宴,喝杯滿月酒以表知恩之情。

  除了包辦婚姻外,越南還存在買賣婚姻、搶婚、私奔婚、二次婚和入贅婚等傳統的婚姻形式。

  買賣婚:買賣婚姻是越南封建社會主要的婚姻模式,它貫穿於整個封建社會的始終,普遍存在於全國大部分數民族之中。男女青年能否成婚要由男方所送白銀、酒肉等的數量來決定,此陋習曾使許多有情人不能成眷屬,造成了難以數計的愛情悲劇。

  搶婚:搶婚是一種比較原始的婚姻形式。越南的搶婚習俗主要存在於赫蒙、泰等民族中,其中尤以赫蒙族的搶婚歷史悠久。當男青年到了婚配年齡,就到路上攔劫姑娘,把自己喜歡的姑娘拉回家中,然後男方家人送錢物到女方家進行所謂的“賠禮道歉”,這種習俗如今已不多見。另一種搶婚形式則是當男女雙方相愛後,遂組織人進行搶婚,雖說是搶,但實際上只是小夥子牽著姑娘的手走上一小段路。保持這種習俗是為了體現婚姻的神聖、珍貴和名正言順,以此種方式來證明不是姑娘主動跟著去的,而是被搶去的。

  私奔婚:私奔婚流行於泰族青年之中,當愛情與社會關係發生矛盾時,相愛的泰族男女青年可運用古代沿襲下來的習俗相約私奔。

  二次婚:二次婚是哈尼族人民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獨特的婚姻形式。哈尼族人的一生要經歷兩次婚禮,第一次婚禮小夥子來到姑娘家,姑娘把此前媒人送給自己的定情物——一枚白色硬幣交還給小夥子,隨後雙雙來到男方家祭拜祖先和叩拜高堂後遂留住男方家中,等到家庭富裕了,備足了家用物品則請客數日,舉行第二次婚禮。

  入贅婚:俗稱“招女婿”,是一種男嫁女娶的婚姻。其特點是:新娘不到男方家落戶,而是招新郎到女方孃家做女婿,此婚姻形式常見於嘉萊族人民之中。越南的嘉萊族是一個保留著典型的母系氏族制度的民族,嘉萊人的每一座高腳屋就是一個母系小家庭。由於居民中母系氏族特徵的存在,女子成人後可以自由選擇配偶,可以主動向意中人表達愛慕之情,而男子在整個戀愛過程中始終處於被動地位。婚後,男子到女方家落戶,在家庭中女子處於主導地位,掌管家庭財產,享有財產繼承權。選擇“倒插門”的男子多為家境比較貧困或無依無靠的男子。

  二、越南的傳統婚姻禮儀及其變遷

  越南古代的婚姻禮儀受中國傳統婚俗的影響,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從擇偶到結婚共有六道程式,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因為周代周公所創,故越南人將其合稱為“周公六禮”。六禮以男方付給女方的身價為主要特徵,是舊禮教下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具體體現。據越南史書記載,中國的上述婚姻禮儀習俗是由東漢年初的九真郡太守任延最先傳入越南的。它對越南歷代婚姻禮儀演變始終起著主導作用,成為封建制度下越南婚姻禮儀的模式,甚至對當代越南婚姻習俗亦有一定影響。具體形式為:

  “納采”是男方家派遣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如果女方父母同意,男方家再帶著禮物正式向女方求婚。古代納采所用禮物一直為雁,雁成為婚姻的信物。後世也有用其它動植物代替雁的,人們用這些動物或植物來象徵夫妻感情牢固,恩愛和睦。“納采”禮是擇偶成婚邁出的第一步。

  “問名”是男方求婚後請媒人問女子本人的姓名、籍貫、排行、生辰八字和誰家的女兒等,準備合婚的儀式。問後男方要請人占卜吉凶,看男女雙方八字是否相合,婚配是否合適,因此“問名”禮是十分要重的一項儀式。

  “納吉”即納取吉利之意,是男方用占卜的方法來確定男女結合是否吉祥,然後把結果告知女方的程式。通過這個儀式,表示雙方已正式定下婚事,因此這是婚姻禮儀中十分關鍵的禮儀。

  “納徵”也稱“納幣”或“納聘”,是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即聘禮的一種儀式,同時也是男女雙方進入成婚階段的一個重要標誌。

  “請期”是男方家在定好迎娶的日期之後,帶著禮物去女方家以徵求對方同意的儀式。迎娶日期必須選擇吉日良辰。

  “親迎”指新郎親自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亦稱迎親,是整個婚禮程式中最繁忙、也最熱鬧的儀式。過程主要有拜堂、行巹禮和鬧洞房等。

  “六禮”是中國封建時代男女婚配所必須遵循的六道程式,古語道“六禮不備,貞女不行。”凡談及婚姻之事,男方缺少了哪道程式都無法將新娘娶到家中。

  隨著時代的變遷和人們婚姻觀念的改變,慢慢地越南各地民間婚姻禮儀已不再嚴格遵守中國古代“六禮”的繁瑣儀式,而呈現出越來越簡化的趨勢。從一般程式上來看,越南的婚姻禮儀大致包括相親、提親、訂親和迎親四個步驟。此外,越南還有“傳遞訊息”的習俗,即當男方看上女方並有意娶女方為終身伴侶時,男方父母就託人向女方父母報信,看女方父母是否願意,如果願意就給男方回個話。關於“傳遞訊息”的習俗,越南古代法典記載:“到女方家打探訊息之前,男女雙方家庭要訂立婚書,註明男女雙方有什麼疾病,娶為正房還是做偏室。”訂立婚書的習俗如今已不復存在,但在談及婚姻之事以前男女雙方家庭仍互相通報訊息。

  “相親”儀式舉行於男女雙方家庭應允婚姻之事以後。在此儀式中,男方家帶著禮物來到女方家,禮物包括檳榔、茶葉和酒。這是讓男方進一步認識、瞭解女方的好機會,所以該儀式還被稱為“看相”儀式。同時,男方的姑姨們也藉此機會瞭解女方在家中的飲食、起居情況,因為平時人們僅能從媒公、媒婆的口中瞭解到女方的這些情況,難免出現偏誤。如今相親的習俗雖然在越南有的地方已經廢棄,但許多地方仍然很好地保留著。

  “提親”儀式還被稱為“問名”儀式,是繼相親之後的一種儀式,舉行於女方家告訴媒人同意女兒的婚事之後。舉行儀式時男方家帶著禮物到女方並向女方家索取“祿命”書,即寫著女方的生辰八字以便與男方年齡相比較的紅紙條,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如果兩人的生辰八字相匹配,婚事也就可以定下來了。合八字在越南人民的心目中非常重要,它不但影響到夫妻的幸福,而且影響到整個家庭的幸福,因為他們認為如果女人的八字“剋夫”,婚後丈夫就難免一死,反之,如果男人的八字“克妻”,婚後女子也難免一死。因此如果有出現凶兆是千萬不能訂婚的。

  “訂親”儀式也就是“納幣”儀式。有的地方不舉行提親儀式,而是在相親儀式之後男方家委託媒人到女方家索取女方的“祿命”書占卜吉凶,隨後就舉行訂親儀式。訂親儀式是婚前諸禮中最重要的一個程式,舉行儀式的當天,男方家帶著糕點、酒、茶、檳榔等彩禮來到女方家,女方家收下男方家的彩禮後分送給親戚朋友以示報喜,在城鎮如今還附帶有報喜帖。收下訂親禮,就意味著女方家已同意將女兒嫁與男方家做媳婦,接著男子要向未婚妻家送“年禮”,意思是每逢春節、端午節、新炊節和女方家的主要祭祀日,男子要帶著禮物到未婚妻家看望未來的岳父、岳母。所送禮物因季節而異,哪一個季節有什麼就送什麼,如三月送荔枝;五月送西瓜、蔗糖、魚露、鳥雀、鵝;九月送柿子、糯米片、新米、鷓鴣;臘月送廣柑、果脯、糯米片。女方收下一半,另外一半退還男方,稱為“回禮”。

  在許多地方,訂親儀式之後,男子要到未婚妻家居住,服役一段時間以補償女方家因嫁女所帶來的損失,直到舉行婚禮後才又雙雙回到男方家居住,但也有的婚禮過後就直接居住在女方家,做倒插門女婿。對於女子來說,無論你願意與否,知情與否,訂親後,已儼然變成為某一男子的未婚妻,這時女方就不能再答應其他人家的求婚。

  “迎親”儀式是婚姻禮儀的高潮,是人生大禮中最重要、最繁縟的儀式。在訂親儀式過後男方家可以向女方家提出完婚的請求,也就是舉行“迎親”儀式,或稱“迎娶新娘”儀式。迎親儀式通常於送年禮過後的半年或一年內舉行,當然也有的要等到兩三年後才舉行,如不經送年禮即舉行迎親儀式會被人恥笑。在迎親儀式中,有“行聘即納采或下聘”禮,所以在確定此儀式之前女方家常向男方家索要彩禮,並且女方家所索要的彩禮男方家通常無法滿足。所索要的彩禮大致包括豬肉或牛肉、米、茶、檳榔、酒、首飾、鮮花、衣服、被子、蚊帳以及金錢。有的男方家庭為了給兒子娶親弄得債臺高築,幾年甚至十幾年都償還不清。

  在通情達理的家庭常會聽到這樣的話:“愛子物便美”,這是女方家庭在索要彩禮時,男方家庭請求從簡,並得到女方家庭同意以後常說一句話。意思是說只要對子女有疼愛之心,即使是微薄之禮也顯得珍貴。女方家庭能夠這樣說,說明已經不在乎彩禮的多少了。

  越南有許多關於索要彩禮方面的民謠,從下面的民謠中我們可以窺見古代越南人索要彩禮的可怕程度:

  妹是富家女,父母為妹索婚禮。

  娶妹需粉緞百匹,地下的寶玉百塊,天上的星星二十八顆。

  圓塔百座, 銀做的藥筒,金做的灰盒。

  四力馬車運來,妾家官員送親,三百頂義安斗笠戴頭上,每人手持一把精緻的中國扇,哥哥回去準備縐紗,做一床寬大的被子咱倆共眠。

  娶妹需九壇蜂蜜,白色糯米飯十圍子,豆麵糯米飯十簸箕。

  娶妹需牛八萬,豬羊七萬,烈酒九壇。

  十五月亮裡的榕樹葉,阿桂的獠牙,天雷的鬍鬚,蒼蠅的肝蚊子的油,守寡的蝙蝠九十隻。

  如此索禮才滿意,君若能滿足,妾願伴君度終生。

  雖說此民謠大大誇大了索禮事實,但卻道出了索禮習俗的弊端。越南古代索要彩禮近乎出售某種商品時在漫天要價,相比之下,城裡人結婚索要彩禮的數量要比鄉下多些。為了諷刺那些過份索要彩禮的父母,越南民間常提出如此質問:“嫁女還是賣豬?”如今此習俗在越南已很少見。

  當男女雙方家庭就彩禮達成一致後,兩家將確定嫁娶日期。因為古代的越南通用中國的農曆,所以該日期常以農曆佔算。該日期為與男女雙方的生辰不相沖突的,不犯忌的日子,人們通常稱之為“黃道吉日”。 過去,迎親的當日,男方家要帶彩禮也稱“聘禮”到女方家。走在前面的是一位雙手持著香的老者,該人常從多子多孫和有地位的老人中選出,該選擇帶有希望新婚夫婦百年偕老、多子多孫、生活富裕、高高在上之意。此習俗如今已廢除。

  迎親時的聘禮也像訂親彩禮一樣,過去由男方家僱衣冠整齊、繫著桃紅色布腰帶專門為人搬運聘禮的伕役將聘禮一直抬著或用頭頂著和押禮人一道送到女方家。如今有公路的地方人們則常常先用汽車將聘禮運到女方家附近,然後再由伕役們列隊或頂或抬到女方家,比過去省力和省事得多。 當迎親隊伍走進女方家巷子時便點燃爆竹,這時你會發覺在進入女方家的道路已被人,尤其是小孩們拉上繩子。這種繩子常為一根染成鮮紅色的布褲帶,小孩們一邊站著一個,緊緊地拉住線頭。碰到這種情況時,迎親隊伍要給小孩們一點錢,請求他們放下繩子。因人們忌諱將繩子剪斷,所以當碰到脾氣倔強的迎親的隊伍中有伴郎,送親隊伍中有伴娘。在越南,伴郎伴娘是家族智力的體現,是新郎新娘順利完成婚禮的幫手。因此伴郎和伴娘一般都必須在模樣標緻、聰明靈巧、能說會道、應變能力強的未婚青年中挑選。

  新娘的父母不跟隨送親隊伍前往男方家,此俗主要常見於農村。在有的地方,當新娘離開孃家的時候,新娘的母親會將九根縫衣針別在新娘的衣服邊角上,當然也不會忘記囑咐新娘這些針的用途,據說這九根針主要是為了預防一種麻風病,也有的說是用來剌咒罵新娘的人的嘴。 隨著一陣爆竹響起,迎親隊伍在雙手持著一把香的主婚人的帶引下起程前往男方家,走在主婚人後面的是新郎新娘以及男女雙方家庭的親人和好友。

  關於燃香的習俗,有的說是為了供祭專管人間婚事的神仙,也有的說是為了驅除侵擾婚禮的邪祟。古代迎親常步行,後來乘坐雙馬車,如今多乘坐汽車,持香的老人乘坐在第一輛車子上,在途中要儘量避免不讓車隊相互間的距離拉得太大。新郎新娘有時共同乘坐在一輛花車上,也有的婚禮花車僅留給新娘和伴娘乘坐,而新郎則和伴郎乘坐另外一輛車。

  迎親儀式也稱“于歸 ”儀式,意為新娘回婆家,這是隆重的儀式,並且十分小心謹慎。當到男方家時新娘要跨火盆,跨火盆是為了驅除途中侵擾新娘的鬼怪邪魔,這時新郎的母親要帶著石灰瓶到鄰居家暫避,其意義為新當家的剛來,老當家的要暫避。在越南石灰瓶是家庭管理權的象徵,從嫁到夫家的那一刻起,新娘的責任將因“嫁夫挑起夫家江山”而顯重大。待新娘與新郎一起祭拜男方家的祖先之後,新郎的母親才能提著石灰瓶返回家中並交給新娘保管。

  新郎將新娘迎娶到家之後,最重要的是“拜堂”,因為按舊的習俗,只有經過拜堂這一儀式,才被社會公認為夫妻,婚姻才能成立。“拜堂”又稱“拜天地”,但是拜堂的內容不只是拜天地,還要拜祖宗神位。過去,有家廟的還要拜家廟。拜了祖先之後,是拜高堂及以尚健在的祖父母、曾祖父母和家廟。當接受拜禮時,受拜者要向新娘贈送禮物,所送禮物通常是紅包或首飾。在個別地方,新娘除了拜男方的祖父母、父母外,還要拜叔伯姑姨,上述長輩還禮並且贈送新婚夫婦禮物以示祝賀。拜男方祖先與拜高堂的次數也像拜女方家時的一樣。

  除上諸禮外,新郎新娘還要拜月老。古人認為,月老是專管婚事的神仙,為了感謝這位神仙用紅線作合了婚姻,在婚禮中人們有了拜月老的習俗。月老的供桌擺放在院子中央,上面擱放著香火、水果、雞煮糯米飯和一盤檳榔,其中檳榔是專門留給新郎新娘分著吃的。首先新郎新娘一前一後地跪在供桌前聽一位老者宣讀“月老祭文”。祭文宣讀完畢,新郎新娘各對著月老供桌行禮四拜半,接著兩人共飲已經事先擺放在供桌的一杯酒。共飲一杯酒的意義在於酒將使兩人合成一個整體,酒將使兩人醉到頭髮斑白、牙齒脫落。飲完酒後兩人各吃一片檳榔,共切一個檳榔和一片蔞葉。當兩人飲酒、吃檳榔的時候,常有爆竹聲祝賀。此外,供桌上的其他供品都將由新郎新娘共享。

  月老祭禮也有的地方於新娘拜禮堂和拜公婆之後舉行。通常月老祭禮過後就是男方家為女方送親隊伍舉行的招待宴會。宴會過後女方家的送親隊伍返回,新娘則留住男方家。 與拜月老儀式一樣,入洞房儀式也只是迎親儀式的一部分。按習俗,入洞房之前要請一位丈夫尚健在,並且多子多孫的老太太為新郎新娘鋪床以便把自己的幸運“傳”給新婚夫婦。入洞房的儀式於迎親當天當參加婚禮的賓客散去之後的黃昏時分舉行。新郎新娘手牽著手步入洞房,並喝交杯酒,古代把這種儀式稱為“合巹”。洞房裡已事先擺好了一桌酒席和一盤檳榔,夫妻將同飲一杯酒,同吃一桌飯,接著同吃一隻檳榔、 一片蔞葉和一塊樹皮。也有的地方不舉行入洞房儀式,而只點花燭,因為在拜月老時就已經喝了交杯酒,吃了檳榔。 在入洞房儀式中,在喝交杯酒之前,新娘常設法坐到床頭,意義在於在今後的共同生活中,新娘將得到丈夫的寵愛和遷就。同出於上述意義,新娘又藉口將衣服搭在丈夫的衣服上,當然這僅僅是婚禮中的個別現象。

  第二天,將行“回門”禮。結婚後,新郎新娘第一次回到孃家,俗稱“回門”、“回親”。這一儀式標誌著新郎開始以女婿身份正式進入女方家。“回門”禮的日期通常為婚後的第二天,因此又稱“二喜”禮,回門可以使新娘緩和一下初次做妻子的緊張情緒,也可以使女方家有機會考驗一下新女婿。第二天一大早新婚夫妻就手牽著手一起來到女方家看望岳父岳母。回門禮新娘可以最後一次聽一聽父母的囑咐,因為從此以後新娘將成為別人家的兒媳婦,成為丈夫家的一員。有的地方將“回門”禮稱為“四喜”禮,因為這些地方僅在婚後的第四天才行回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