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緊急處理辦法

  發生交通事故難免會引發財物損失或者人身傷亡,這就需要對交通事故進行緊急處理。那麼你知道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閱讀。

  

  一、受害人注意事項

  1、記錄肇事車輛資訊。發生事故後,受害人應保持冷靜並立即採取自救措施,確認交通肇事車輛號牌、車型、顏色等,防止肇事車輛逃逸。為了防止出現套牌事件,最好讓當事人能夠留在事發現場。

  2、儲存好相關證據。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在要求賠償時都必須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

  3、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在交警調解不成功時應及時到法院起訴,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

  4、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切莫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要承擔造成的不利後果。

  5、“私了”要慎重。“私了”僅適用於未造成人身傷亡的情況。“私了”時,雙方特別是無責方,要看清對方的證件,記住車號,逐項認真填寫協議書,確保填寫內容準確無誤,並應妥善儲存。因為這是向保險公司索賠和發生爭議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重要證據。

  二、機動車方注意事項

  1、立即停車。停車後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訊號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後按規定設定危險警告標誌。

  2、及時報案。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同時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門呼救、求援。

  3、搶救傷者。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做好標記,並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4、保護現場。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如遇下雨、颳風等天氣,應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將痕跡蓋起來保護好。當事人可以用繩索等設定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

  5、做好防爆措施。為了防止事故的擴大,駕駛員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隱患。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時,要及時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員,以便採取防範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在交警勘查現場和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交警部門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

  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的程式

  1、立案階段

  首 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提交 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 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

  法 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後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後會送達給原告。有 的法院在立案後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開庭審理階段

  開 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佈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隨後,原告陳 述、被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 最後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

  案件經過審理後,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後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日,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日。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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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鑑定報告》;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傷殘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傷殘鑑定。根據傷殘評定的等級,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提交醫院的證明,憑醫院的證明按照普及器具來計算殘疾用具費。

  3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的鑑定,簡稱“三費”鑑定。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三費”鑑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費”鑑定,根據鑑定的報告要求對方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

  4醫療費的憑據,是指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

  5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等憑據,包括其親屬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折憑據及誤工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