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知識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1、什麼是社會保險?

  答: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參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風險情況下提供物質幫助***包括現金補貼和服務***,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減少經濟損失的制度安排。

  2、《社會保險法》的立法依據是什麼?

  答:《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第一條明確規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享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3、《社會保險法》規定我國建立哪些社會保險制度?

  答:《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我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4、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指參保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齡後,國家和社會為其提供物質幫助,以保證因年老或病殘退出勞動領域,仍具有穩定、可靠生活來源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5、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範圍是什麼?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第九十七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6、用人單位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答:《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7、職工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8、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答:《社會保險法》第十條第二款:“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9、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以居民身份證號碼為標識建立的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賬戶,主要用於記載和核算參保人員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利息,以及積累額變動情況。

  10、符合什麼條件方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答:《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答:《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12、影響基本養老金計發標準高低的因素是什麼?

  答: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標準高低具體因人而異,有高有低,其影響的原因有三個:一是與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有關係;二是與退休前的繳費多少有關係;三是與繳費時間的長短有關係;一般來說,繳費越多、繳費時間越長的,養老金計發的標準就越高,相反就越低。

  13、跨統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如何轉移接續?

  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跨統籌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部分統籌基金。

  14、什麼是社會保險經辦?

  答:社會保險經辦是指由法定主體依照法律授權,籌集管理社會保險基金,辦理社會保險事務,支付社會保險待遇,提供社會保險服務的所有公共管理和服務活動的總稱。

  15、經辦機構主要職責?

  答:負責社會保險登記,準確記錄個人繳費、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養老保險賬戶轉移接續和養老金髮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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