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都頭什麼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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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都頭是什麼官職

  其實,在宋朝,縣裡根本就沒有“都頭”這個職務。

  “都頭”軍職名。唐中朝藩鎮和禁軍中的領兵官稱“都將”,或稱“都頭”。宋代于禁軍中設都頭、副都頭,其職位低於指揮使。“都”是一個軍事單位。

  在縣一級,負責抓捕罪犯的稱“衙役”。衙役人數不多,大概有十幾人,分兩個班,每個班的班長稱“班頭”。

  在縣裡,都頭是縣役的通稱,即凡是縣裡的衙役,都可以稱為都頭。這是借用禁軍中的“都頭”一詞,以對縣役們表示尊重。

  所以,武松等人實際上也就是縣裡的一個衙役。

  需要說明的是,武松還是一個“步兵都頭”。

  步兵是國家正規軍的一種。正規軍分步兵和騎兵兩種。宋朝的縣一級既沒有“都”這個軍事單位,就更談不上“步兵都頭”這個職務了。所以,武松這個步兵都頭究竟是什麼職務,其職責許可權是什麼,就又是一個未解之謎了。

  起源

  晚唐、五代之際,軍隊中已有都的編制。唐僖宗中和元年***881***,宦官楊復光“分忠武八千人為八都,遣牙將鹿晏弘、晉暉、王建、韓建、張造、李師泰、龐從等八人將之”***《資治通鑑》卷254***。當時也已出現都頭的稱呼,“唐之中世,以諸軍總帥為都頭。至其後也,一部之軍謂之一都,其部帥呼為都頭”***《資治通鑑》卷254注***。中唐時,都頭乃是統帥的俗稱,如唐憲宗時,劉悟任都知兵馬使,人稱“劉都頭”***《資治通鑑》卷241***,這與後來僅作一都的統兵官差別頗大。王建後與韓建等投奔宦官田令孜,“皆錄為假子”,“分其兵為五都”,“因號曰隨駕五都”***《舊日五代史》卷136《王建傳》***。王建後來成為前蜀開國之君。田令孜除擁有隨駕五部外,“在蜀募新軍五十四都,每都千人,分隸兩神策,為十軍以統之”***《資治通鑑》卷256***。其中包括天武都、天威都、捧日都、登封都,勇勝都、扈蹕部、耀德都,宣威都、清遠都等等******《資治通鑑》卷258,卷259,卷262***。大將高駢“選募諸軍驍勇之士二萬人,號左、右莫邪都”***《資治通鑑》卷254***,則每都應有萬人。可見晚唐時一都兵力,並無固定的編額。

  發展

  五代時,都的編制依然流行。軍閥朱瑾“募驍勇數百人,黥雙雁於其額,號為雁子都”,後梁太祖朱溫“亦選數百人別為一軍,號為落雁都”***《舊五代史》卷64《朱漢賓傳》***。後唐莊宗得到魏州的銀槍效節都,“以為帳前銀槍都”***《資治通鑑》卷269***,“近八千人,以為親軍,皆勇悍無敵”***《資治通鑑》卷274***。除了某些特種軍外,一般軍隊中也往往有都的編制,後梁開平二年***908***,“以右天武都頭韓瑭為神捷指揮使,左天武第三都頭胡賞為右神捷指揮使”***《舊五代史》卷4《梁太祖紀》***。都頭在指揮使之下,實際上表明瞭都已成為指揮之下的軍事編制,北宋大將劉遇在後周“補控鶴都頭,改副指揮使”***《宋史》卷260《劉遇傳》***,由都的統兵官升為指揮的統兵官。在南方,吳越的“蘇州有營田軍四都,共七、八千人,專為田事,導河築堤,以減水患”***《范文正公奏議》捲上《答手詔條陳十事》***。南漢劉銥“募兵能採珠者二千人,號媚川都”***《長編》卷13開寶五年五月丙寅***。這些都屬特種軍,看來正規軍只怕也採用都的編制。

  鼎盛

  北宋在指揮之下設都的編制,顯然也是襲用五代舊制。都一級統兵官,馬兵是軍使和副兵馬使,步兵是都頭和副都頭,在副兵馬使和副都頭之下,尚有軍頭、十將、將虞候、承局和押官。按照規定,“副兵馬使、副都頭闕,並轉員後,取揀諸軍軍頭、十將補填”***《長編》卷399元祐二年四月丁未***。但軍頭看來並非是各支禁兵中普遍設定的軍職。[《宋史》卷187《兵志》介紹禁兵各級統兵官,只有十將,將虞候、承局和押官,並無軍頭,而同書卷171《職官志》介紹“武臣奉給”時,軍頭又在十將之上。《兵志》不介紹軍頭,也可說明軍頭的設定並不普遍。]宋仁宗時,歐陽修《乞差武衛人員》奏中說,侍衛步軍司“屯駐淄州武衛第六十六指揮”,“並無正轄官員,只有權管副都頭四人,亦並是往年曾在信安軍作過之人”。其中“軍頭劉緒”、“右十將孫榮、田榮、蔡斌”四人“元系本州武衛第九指揮內軍頭及右十將”,“準州帖,準步軍司牒,權充第六十六指揮副都頭勾當”。此外,尚有軍頭韓筠,左十將徐吉、賀進、谷興、段乾和右十將王清、丁用、楚興等八人“亦元系本州武衛第九指揮將虞候、承局”***《歐陽文忠公全集》卷118***。可知武衛軍中設有軍頭,十將還分左十將和右十將。然而據《嘉定赤城志》卷18,台州雄節第六指揮編額五百人,除指揮使和副指揮使各一人外,另設都頭三人、副都頭五人,十將、將虞候、承局和押官各十人。威果第六十指揮編額四百人,也設十將、將虞候、承局和押官各十人。這兩指揮禁兵都不設軍頭。

  按照規定,一都應有一百人,這與實際編制人數不可能有太大的出入。宋仁宗時,尹洙說:“諸處馬軍每一都槍手、旗頭共十三人,其八十餘人並系弓箭手;步軍每一都刀手八人,槍手一十六人,其七十餘人並系弩手。”***《河南先生文集》卷20《奏閱習短兵狀》***可見當時不論是馬兵還是步兵,一都實際上也就是近百人。

  結局

  南宋之後,都的軍事只能逐漸降低,到了元代,演變成了村一下的一級組織,如孫村一都,劉村二都等等,都有都頭,負責都內治安等等。

  相關作品人物編輯

  小說《水滸傳》中武松曾擔任都頭一職。《水滸傳》以北宋被背景,按理,北宋的都頭該是一個軍職,相當於現在的連長。但武松有負責治安的管理,實際上又有元朝都頭的縮影。這也反映了《水滸傳》撰寫的歷史背景。

  在宋朝,縣裡根本就沒有“都頭”這個職務。 “都頭”軍職名。唐中朝藩鎮和禁軍中的領兵官稱“都將”,或稱“都頭”。宋代于禁軍中設都頭、副都頭,其職位低於指揮使。“都”是一個軍事單位。 在縣一級,負責抓捕罪犯的稱“衙役”。衙役人數不多,大概有十幾人,分兩個班,每個班的班長稱“班頭”。 在縣裡,都頭是縣役的通稱,即凡是縣裡的衙役,都可以稱為都頭。這是借用禁軍中的“都頭”一詞,以對縣役們表示尊重。 所以,武松等人實際上也就是縣裡的一個衙役。 需要說明的是,武松還是一個“步兵都頭”。 步兵是國家正規軍的一種。正規軍分步兵和騎兵兩種。宋朝的縣一級既沒有“都”這個軍事單位,就更談不上“步兵都頭”這個職務了。所以,武松這個步兵都頭究竟是什麼職務,其職責許可權是什麼,就又是一個未解之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