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統是什麼官職

  都統是武職官名。始見於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苻堅興兵攻東晉,徵富家子弟年二十以下者三萬餘騎,置少年都統一人領之。”。唐及遼、金亦置。下面由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都統基本解釋

  ***1***統領,總領。《後漢書·齊武王縯傳》“自稱柱天都部” 唐李賢注:“都部者,都統其眾也。” 唐韓愈《許國公神道碑銘》:“誅吳元濟也,命公都統諸軍。”《舊唐書·高駢傳》:“銅鹽重務,綰握約及七年;都統雄藩,幅員幾於萬里。”

  ***2***官名。武官名晉太元中,前秦苻堅興兵侵晉,徵富家子弟二十以下者共三千餘騎,始設少年都統,為帶領青年士兵之將官。唐代後期討伐藩鎮和鎮壓農民起義,設諸道行營都統,為各道出徵兵的統帥;遼金亦有都統、副都統之名。

  ***3***官名。指地區長官名號。前秦末,有河西鮮卑大都統。是地區少數民族統治者的官號。

  ***4***官名。清代設八旗都統,為旗的最高長官。職掌一旗的戶口、生產、教養和訓練等。

  ***5***官名。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在熱河、察哈爾、綏遠等特別區設定都統,為地方軍政長官。

  都統官職稱謂

  清代之前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東晉太元八年***,秦王苻堅進攻東晉時,置少年都統,統率禁衛軍羽林郎。前秦末年,置河西鮮卑大都統,為河西地區少數民族首領官號。

  北齊門下省所統主衣局,設都統二人,掌皇帝衣服及玩物。

  唐後期為討伐藩鎮與鎮壓農民起義,乾元元年***758***置都統,或總管五道,或總管三道兵馬,上元末年***761***省。大中年間***847-859***又置。嗣因所置過多,中和二年***882***,又置諸道行營都都統,統率各都統。

  遼北面行軍官有行軍都統、副都統等官。

  清代

  1、八旗組織中一旗的最高軍政長官。滿語稱“固山額真***gvsai ejen***”。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置,並各置左、右梅勒額真為佐官。天聰八年***1634***,改梅勒額真***meiren ejen***為梅勒章京***meiren janggin***。順治十七年***1660***定漢名為“都統”,梅勒章京為“副都統”。滿洲、蒙古、漢軍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秩為從一品***初制正一品***。分掌各該旗之戶籍、田宅、教養、營制、兵械以及選官序爵、操演訓練等軍政事務。

  2、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之一。於不設駐防之地置之,如察哈爾都統***駐張家口***、熱河都統***駐承德***。除掌駐防旗營軍政事務外,併兼管駐防地區的民政事務。此外,山海關、密雲、青州、涼州等地還各置副都統一人,亦為該處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

  3、駐紮新疆地區的軍政長官之一。乾隆四十八年***1783***,置烏魯木齊都統一人,掌烏魯木齊地區之軍政,並節制吐魯番、巴里坤、古城、庫爾喀爾烏蘇各處。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以熱河、綏遠、察哈爾等地區為特別區,置都統為地方軍政長官。

  副都統

  清末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陸軍從大至下士,分十四階。副都統為第三階,正二品,相當於舊制的總兵,有任統制官***師長***的資格。

  都統軍銜稱謂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在個別地區駐軍中實行的軍銜制中的一個軍銜級別稱謂,為一等一級。

  1934年12月,國民政府對駐蒙古、新疆、西康、西藏等地的武職官員,頒行了一種特殊的官銜,共分三等十級,其稱謂類似於清末的軍官銜稱:一等一級稱都統、一等二級稱副統、一等三級稱協統,二等一級稱都領、二等二級稱副領、二等三級稱協領,三等一級稱都衛、三等二級稱副衛、三等三級稱協衛,此外還設有準衛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