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口論文範文

  農村人口問題是我國最根本的人口問題,直接影響著我國人口的可持續發展,影響著農業的現代化,影響著和諧社會的建設。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下載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下載篇1

  談生育政策調整對農村人口結構的影響

  摘要:生育政策調整會改變人們的生育行為,進而對未來人口結構發展趨勢產生重要的影響。根據生育政策調整幅度設定三種生育政策實施方案,運用佇列分要素法的基本原理構建農村人口預測模型,以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為基礎對2014-2035年中國農村人口進行預測。結果表明:方案一中,農村出生人口規模將進一步縮減,到2035年,人口結構金字塔呈“倒三角”形態,人口發展的衰退趨勢明顯;方案二中,農村出生人口規模會明顯增加,到2035年人口老齡化程度較方案一有所緩解;方案三中,農村出生人口數進一步增加,到2035年人口結構將更加年輕化,人口發展較為穩定。可以說,目前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有利於緩解農村地區的人口結構性矛盾,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關鍵詞:生育政策調整;人口預測;人口結構

  引言

  自20世紀80年代計劃生育政策廣泛實施以來,我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迅速下降。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我國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已經從1987年的23.33‰、16.61‰降至2013年的12.08‰和4.92‰,人口增長速度和人口規模得到迅速控制,提前實現了人口再生產型別向現代型的轉變。然而,在該政策執行30多年後,中國人口結構失衡問題逐步顯現,2010年“六普”資料顯示出生性別比高達117.95,且持續偏高態勢明顯;由於出生人口銳減,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3年我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的佔比升至9.7%,年輕人口虧損加重,人口的結構性矛盾已經嚴重威脅著國家的人口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強制“一孩化”政策帶來的人口後果引發了社會各界對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的思考,王金營等認為需放寬二胎政策,嚴格控制三胎[1];翟振武認為應當審慎、分階段、分步驟、分割槽域逐步放開計劃生育政策,不能踩急剎車[2]。基於我國的人口發展現實和學者的理論觀點,國家將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作為國家政策改革的重中之重,2013年、2015年相繼通過“單獨二孩”和“全面二孩”的調整方案,並逐步執行。

  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必然會改變未來人口的發展趨勢,由於目前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時間不長,學者們主要通過人口預測對生育政策調整的人口效應進行分析。孟令國等採用人口-發展-環境模型***PDE***在“六普”資料的基礎上對我國2015-2050年人口結構變化趨勢進行了預測[3];阮雅婕藉助AnyLogic7.0、SPSS等軟體構建系統動力學模型進行模擬實驗,對“單獨二孩”和“完全放開”兩種政策下我國的人口發展趨勢及人口結構變化進行預測[4];翟振武等利用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通過推算2012年獨生子女規模對立即全面放開二胎政策的人口學後果進行了分析[5];易富賢等利用佇列組元方法對人口政策調整後中國2015-2080年的人口形勢進行了展望[6];喬曉春利用“六普”資料和國家衛計委的生育意願抽查資料,採用佇列分要素方法以及PADISINT人口預測軟體進行未來人口預測[7];袁磊等通過設定總和生育率***TFR***在1.1~2.1的6個方案來預測我國未來勞動力供給情況[8]。不難發現,人口預測研究已經較為成熟,涵蓋的人口預測方法主要有數學模型方法、資料統計推算方法和人口學方法,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和借鑑。由於“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時間較短,多數研究基本還只關注到“單獨二孩”生育政策實施對人口結構的影響,且部分研究在利用模型進行人口預測時設定的引數並不完備,或設定的生育率值並不能很好地反映出生育政策調整的變化,估計結果的準確性受到影響。另一方面,全國層面的人口預測居多,而關於生育政策調整對農村人口結構影響的研究則是寥寥無幾,也就沒有將人口遷移、人口城鎮化等因素引入人口預測模型當中。

  已有研究的不足給本文的研究留下了空間,本文設定三種計劃生育政策調整方案,依據佇列分要素法的基本原理建立農村人口預測模型,並測算出不同方案下的生育、死亡、遷移等引數,以對2014-2035年農村人口結構發展形勢進行預測。“單獨二孩”“全面二孩”的調整政策是計劃生育政策不斷完善的重要步驟,在政策調整初期進行農村人口結構的初步預測,既能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初步評估,為未來繼續完善生育政策提供理論指導,也能為農村地區做好教育、醫療、養老等各方面的準備提供一個參考,以規避未來人口結構變動帶來的風險,保證生育政策調整後農村地區的和諧穩定及可持續發展。

  一、生育政策調整方案

  鑑於國家在2014年和2016年開始執行“單獨二孩”和“全面二孩”的生育政策,本文的預測區間設定為2014―2035年,時間範圍具有一定的政策敏感性,且因政策調整而新增加的“二孩”到2035年會陸續進入勞動力市場,也能夠反映生育政策調整的人口結構效應。

  生育政策的調整實質就是生育率的調整,本文將政策調整與婦女生育水平的波動聯絡起來,以確定生育政策調整後不同生育水平下的人口發展狀態。根據2000年的“五普”資料、2005年全國1%抽樣調查資料以及2010年的“六普”資料,2000年、2005年、2010年的總和生育率分別為1.22、1.33和1.18,農村總和生育率分別為1.43、1.64和1.44,農村的總和生育率要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0.2~0.3個百分點。國家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2007年釋出的《國家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報告》中指出全國總和生育率應該保持在1.8左右。翟振武認為受“單獨二孩”政策的影響,我國總和生育率可能會回升到1.8,但不會超過2.0,且全面放開二胎生育政策帶來的婦女時期生育水平的波動也只是暫時的,在數年內將會回落穩定,維持在1.8左右[8]。此外,由於我國人口總量基數較大,受資源、環境及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在人口數量達到峰值前完全放開生育限制使生育率超過2.1的更替水平是不可行的,因此,生育政策調整後,全國的總和生育率會維持在1.8左右,而農村則為2.0~2.1。   結合近年來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變動的實際,設定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的三種方案及各方案下的總和生育率走勢。由於本文以2010年資料為基期資料,2010-2013年的生育政策及總和生育率保持2010年的不變,2014-2035年的生育政策實行三種方案,總和生育率也依據生育政策調整而發生變動,具體設定如下:

  方案一:假設在預測期內,保持2010年執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不變,繼續維持低生育水平。由此,可以假定2010-2035年間生育率的變化幅度較小,並且遠低於更替水平,可以設定2035年農村的總和生育率為1.60。設定方案一主要考慮到目前政策調整的時間較短,可以作為參照方案來反映政策調整後農村未來的人口發展變化。

  方案二:若在2014年實行“單獨二孩”政策,在2020年全面放開二孩。生育率分為3個區間,2010-2013年維持方案一的生育率不變,2014-2020年農村總和生育率會有所提升,而2020-2035年後進一步升高,並逐步穩定。從而可以設定農村的總和生育率在2020年上升至1.8,全面放開二孩後,逐步提升到2035年的2.0,並穩定。

  方案三:若在2014年實行“單獨二孩”政策,在2016年全面放開二孩,即當前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調整方案。2010-2013保持“一孩政策”生育率不變,2014-2015保持“單獨二孩”生育率一致,2016年以後總和生育率迅速提升,農村總和生育率在2020年會逐步達到2.0,並在2035年達到2.1的更替水平。

  由此,得到三種方案下農村總和生育率在2014-2035年的變化趨勢,如圖1所示。

  三、模型引數設定

  ***一***生育模式

  生育模式為15~49歲各年齡組婦女的生育率。本文假設在預測期內生育係數即15~49歲各年齡組育齡婦女生育率佔總和生育率的比例是穩定的,因此,總和生育率的變化所引起的各年齡組育齡婦女生育率的變動趨勢是相同的。生育係數的具體公式可以表示為:

  gi,t=bi,t TFRt i∈[15,49]***9***

  將***9***式變形,則有:bi,t=gi,t×TFRt i∈[15,49]***10***

  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資料中15~49歲各年齡的育齡婦女生育率為基準,根據***9***式測算出生育係數,進而根據已設定的總和生育率變動趨勢和***10***式來估算出2014-2035年農村15~49歲育齡婦女的生育率。

  ***二***出生性別比

  與我國有相似歷史文化背景的韓國,在19世紀60年代初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80年代中後期出生性別比開始超出107,1990年達到最高,為116.5。隨後,在1996年韓國政府取消了控制人口數量的生育政策並鼓勵生育,但出生性別比仍然經過較長時間的治理,在2007年才逐步恢復平衡,韓國用了27年的時間讓出生性別比從最高恢復到正常,降低10個比值左右[9]。根據經驗事實可以發現,即使全面放開二孩,甚至完全放開生育,出生性別比偏高問題也無法很快消除,恢復性別結構平衡的關鍵在於綜合治理。

  據此,本文設定在2035年,方案一的出生性別比達到107,方案二的出生性別比為108,方案三則為109。而根據2000、2005、2010年全國人口普查或抽查資料,全國出生性別比分別為117.79、118.88、117.96,農村為119.30、121.20、119.09,出生性別比下降速度較緩,尤其是農村地區,並且按照出生性別比的發展趨勢,農村出生性別比要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2個比值左右。據此,設定在2035年方案一、二、三中的農村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109、109.5、110,中間年份按逐步下降趨勢進行線性插值***見表1***。

  ***三***死亡引數

  1.平均預期壽命。基於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中1歲一組的分性別分年齡人口數和死亡人口數,編制出2010年農村人口完全生命表,得到農村地區0歲人口的預期壽命為75.84歲,其中男性人口預期壽命73.18歲,女性人口預期壽命78.50歲。以此為基礎,結合聯合國期望壽命增加值預測方案,對我國農村地區分性別0歲預期壽命的變動趨勢進行推測,但由於其給出的是每5年的增長值,其他年份的預期壽命則通過線性內插法獲得***見表2***。由於人口預期壽命與計劃生政策調整的聯絡甚微,最終假設三種生育政策方案的平均預期壽命一致。

  2.死亡模式。未來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會逐步提升,但不同年齡人口的死亡水平肯定不同,其變化趨勢或下降程度也不相同,這就形成了一個地區的人口死亡模式。人口學家通過大量的人口資料發現相鄰年齡組的死亡概率之間以及不同人口的同一年齡組的死亡概率之間存在著規律的聯絡,據此編制出模型生命表,主要包括聯合國模型生命表、科爾和德曼區域模型生命表、萊德曼模型生命表等,而我國比較適用於聯合國模型生命表中的一般模式。本文根據聯合國模型生命表一般模式中各年齡性別死亡概率與預期壽命之間的經驗關係,測算出上述相應預期壽命下的年齡性別死亡概率,一般來講,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越高,則其各年齡的死亡概率會隨之下降。

  ***四***遷移引數

  1.遷移水平。陳彥光研究認為中國的城鎮化發展過程呈“S”型曲線,可以運用Logistic模型對城鎮化的發展趨勢進行探索[1]。為此,本文基於《中國統計年鑑》釋出的2000-2013年城鎮化資料,利用Logistic模型預測未來中國城鎮化的發展趨勢。Logistic模型的表示式為:

  U=A1+ea・b・t ***11***

  式***11***中,U表示城鎮化水平;A表示城鎮化發展極限值;a表示積分常數;b表示增長引數;t表示時間。為便於確定模型迴歸引數,令a=lnA・c,b=lnd,其中c為模型迴歸結果中的常數,d為係數。

  則有:U=A1+A・c・elnd・t ***12***   本文參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城鎮化-前景戰略與政策***2010***》的預測資料,設定中國城鎮化水平的極限值A為80%。藉助SPSS軟體中的Logistic曲線估計方法,進行引數c和d的估計以及未來人口城鎮化水平的預測。模型估計結果為:

  U=801+222.4・eln0.933・t ***13***

  據此,可計算得2014-2035年城鎮化率變化趨勢,見表3。

  2.遷移模式。城鎮化過程中農村向城鎮轉移人口的年齡結構、性別結構會直接影響農村人口的年齡結構和性別結構,也會對農村的人口生育水平帶來一定的影響,從而在對農村人口的預測時需要對城鎮化過程中的城鎮化模式即分性別、年齡的人口遷移率進行測算。

  本文以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分城鄉、分性別、分年齡的人口資料為基礎,參照王金營提出的“鄉-城”人口轉移率的概念和計算方法[11]對分性別“鄉-城”轉移人口年齡別轉移率進行了測算,結果如圖2所示。鑑於預測時間較短,本文假定各年齡組鄉城遷移人數佔鄉城遷移總數的比例是相對穩定的,因此在預測期內保持2010年的分性別年齡別鄉城人口轉移率不變。

  四、人口預測結果及分析

  ***一***人口總量預測結果分析

  不論是“單獨二孩”還是“全面二孩”的生育政策調整,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婦女二孩生育能力的累積釋放,從而增加出生人口數量和人口總量。根據上述預測模型和引數值,可以測算出三種方案下2014-2035年農村出生人口變化趨勢,如圖3所示。

  結果顯示:在預測期內,方案一中農村的出生人口規模會持續下降,而方案二、方案三的出生人口數會出現階段性增加,然後平緩下降。在2021年,三種方案的出生人口數出現最大差值,分別為658.89萬人、790.40萬人和879.22萬人,2016年全面放開二孩要比政策不變多出生220.33萬人。但是由於育齡婦女人數的下降和農村居民生育意願的變化,2016年“全面二孩”的實施並不會帶來農村出生人口的持續高速增長,在2021年達到生育峰值後,預測期內農村的出生人口規模開始呈現出下降的趨勢,因此不會給農村地區造成人口壓力,且出生人口增加的人口效果是長期的,能使人口發展更加符合人口發展自身的規律,有利於農村人口結構的長期均衡。

  出生人口規模的變化必然會導致人口總量的變化,在維持2010年嚴格計劃生育政策不變的方案一中,農村人口總量在2027年達到最高值,為67 384.97萬人,之後便呈現出明顯的下降趨勢,在2035年為66 913.06萬人。而生育政策調整後,農村人口總量在預測期內均呈現出平穩增長的態勢,且因生育政策調整時間和幅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方案二的預測結果顯示,農村人口總量在2035年將增至69 304.49萬人,方案三中2035年的農村人口總量為70 371.10萬人,比方案二多1 066.61萬人***見表4***。可見,生育政策的調整能夠在預測期內扭轉嚴格計劃生育政策下農村人口日益衰減的趨勢,促進農村人口總量的增加。

  ***二***人口結構演變趨勢分析

  方案一中,農村0~14歲的少年兒童比重從2014年降至2035年的13.54%,變化率為-4.53%,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則迅速上升,2035年達到24.08%,變化率為-12.26%,人口結構的老齡化態勢嚴重,且程序加快。方案二中,2014-2035年0~14歲少年兒童人口比重的變化幅度稍小,變化率為-2.08%,2035年為15.99%,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則上升至23.24%,變化率為-11.42%,人口的老齡化程序有所緩解,但依舊嚴重。方案三中,2014-2035年0~14歲少兒人口比重的變化率為-1.02%,2035年為17.05%,下降幅度最小,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上升至22.89%,變化率為-11.07%,人口結構較方案一、二又有了較為明顯的改善***見表5***。

  圖4~7的人口結構金字塔直觀地顯示出2010年和2035年三種方案下的人口結構狀態。2010年,少兒人口要明顯少於勞動人口,金字塔呈現出中間寬上下窄的“中”字形態,顯現出農村未來勞動力人口的縮減以及人口日趨老化的態勢***見圖4***。方案一中,相比2010年,2035年人口金字塔中間突出的部分已經逐步上移,上端變寬,底端變窄,人口金字塔逐漸呈現出“倒三角”形態,意味著2035年農村少兒人口的進一步減少,老年人口進一步增加,人口結構嚴重老化,整個人口發展呈衰退趨勢***見圖5***。方案二中,2035年的人口金字塔底端要比方案一的人口金字塔寬,表示少兒人口數較方案一有所增加,各年齡的人口數也變得較為均衡,人口老齡化的程度得到緩解***見圖6***。方案三中,2035年少兒人口數量較其他方案有了更大的提升,人口金字塔底端進一步變寬,且上端和低端的寬度較為一致,上端在塔尖處才漸漸收縮,人口結構得到明顯優化,人口發展變得更加穩定***見圖7***。

  但由於人們生育意願的轉變,生育率已經難以恢復到較高水平,加上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遷出,以及農村人口的機械性老化,三種方案下,農村65歲以及上的老年人口均呈現明顯的增長趨勢,生育政策的放寬並不能扭轉或遏止農村老齡化程度繼續加深的局面,農村的人口結構問題依舊日益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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