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論文範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國家在經濟實力有限的情況下,為了解決農民的健康問題而採用的一種健康保障制度。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試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全域性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本文結合義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設性意見,對全面有效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義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

  中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為農村居民提供適度的醫療和衛生保障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義縣是從2005年開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的,在試點工作中表現優良,主要表現在:

  一參合率穩步提高,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義縣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來,參合人口不斷增加,參合率逐年提高。實際參合人口數由啟動初期的255872人,增加到2010年的300838人。參合率由啟動初期的69.228%提高到2010年的81.39%,其中,常住人口和貧困人口參合率達到100%。各級財政補貼逐年增高,隨著籌資標準的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參合農民在統籌區域內、政策範圍內住院補償比從2007年的27.89%提高到2010年的60.47%。

  二受益面逐年擴大,參合農民得到實惠

  2010年全縣籌集新農合資金4512.57萬元。其中省級財政補助資金2315萬元,市級財政補助512萬元,縣級配套782.18萬元,農民自籌資金902.51萬元。 2010年新農合基金支出總額為2728.4萬元,在基金比例調整的第一年,保證了新農合資金的平穩、安全運轉,為下一年度基金安全運轉打下良好基礎。廣大農村群眾“大病拖、小病扛”的狀況得到了明顯改善。就醫後能及時得到醫藥費用補償,有效解決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

  三管理逐步步入規範,執行機制不斷健全完善

  在組織機構建設上,全縣基本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縣、鄉、村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組織領導體系和監督體系。在資金籌集和管理上,通過不斷規範籌資程式、嚴格資金管理,初步建立了縣、鄉、村三級合作醫療籌資機制。在衛生服務監管上,逐步形成了衛生部門主管與多部門監督、群眾反映與主動調查、現場明補與按期公示相結合的服務監管機制。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事實證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收到了參合農民得實惠、衛生事業得發展、政府工作得民心的“三贏”效果,同時也應該看到,新農合制度在執行過程中仍存在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

  一是社會滿意度低。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瞭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為是把自己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考慮。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參加和辦理報銷的程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二是宣傳不夠到位。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並不真正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麼多藥費不能理賠,使一些農民產生錯覺。

  三是程式過於繁瑣。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式繁瑣。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程式也很繁瑣。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從而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對策研究

  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關係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件為民、便民、利民的大事,也是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的良好載體,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合作醫療工作健康發展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新農合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合作醫療工作真正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機制。二是強化協調配合。衛生部門是主要職能部門,要完善相關制度,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民政、財政、廣電、農業、審計等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積極參與、支援新農合工作,真正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三是強化宣傳動員。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和宣傳措施,認真執行好相關制度,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

  二完善方案,強化監管,確保合作醫療基金合理正確使用

  一是強化資金籌措,確保按時完成籌資任務。要規範籌資程式、嚴肅籌資紀律。禁止為片面追求農民參合率,強迫農民繳費,強迫鄉鎮衛生院、村幹部代繳,或其他錯誤行為和作法。

  二是完善補償方案,確保農民真正從中受益。要繼續堅持“以收定支、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障適度”的基本原則,嚴格執行調整後的報銷補償方案,堅決防止合作醫療基金透支現象發生。嚴格執行門診費用“一卡通”,參合農民在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衛生院就診時,先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門診補償費用,衛生院每月統計、彙總上報一次,縣合管辦稽核無誤後將門診補償費用及時撥付各衛生院。三是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農合資金專款專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嚴格執行收支分離,管用分離,合作醫療基金必須堅持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任何單位和各人不得擠佔挪用或截留。

  三完善功能,優化服務,切實加強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建設

  各定點醫療機構要為參合農民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拓展服務範圍,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要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適度引入市場機制,加強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逐步縮小鄉鎮之間,村與村之間的差距,保證參合農民都能享受到均等的醫療服務。要落實、穩定和吸引農村衛生人才的優惠政策,建立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的長效機制。

  雖然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決的問題,但是它給人民群眾帶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將一個嶄新、健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廣到全國農村,切實解決農村醫療衛生問題,造福廣大農民,構建和諧社會是歷史負於我們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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