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管理規定_考勤制度管理細則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考勤制度管理規定,歡迎參閱。

  考勤制度管理規定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員工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人力部統計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為: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五、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人力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人力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人力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七、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員工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各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籤批《核銷登記表》,並由本人負責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

  各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公司分管領導或部門領導同意,事後一概不認。

  八、員工個人考勤記錄由人力部負責定期公佈,幹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詢。

  九、本制度與《**分公司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運用於員工當月績效,並作為員工工作評價、人員進退的重要依據,具體考核如下:

  ***1***每遲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20 元

  一月內累計遲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崗管理辦法實行待崗;

  ***2***曠工期間扣發工資。每曠工半天,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元;當月連續曠工2 天及以上,累計曠工4 天,扣除本人全月績效工資;曠工期間,同時按其日均工資標準扣除其基本工資;

  ***3***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或者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含十天***,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採取惡意停工1 天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惡意停工3 天及以上的,解除勞動關係,並承擔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十、為了維護**分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員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員工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各級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分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員考勤登記,參照本制度執行。

  十二、本制度於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考勤制度管理規定2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員工上下班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以考勤機打出時間為準,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二次。不按規定打卡者均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應於次日由本人填寫“公勤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副總審批後方可按出勤或視為不遲到或不早退處理。

  一、作息時間

  員工每週工作時間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公司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全體員工從董事長以下,全部按時自覺打卡,嚴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現象。

  2、打卡時間:每天上班前30分鐘內,下班後30分鐘內的打卡視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鐘的打卡為無效打卡。 每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後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曠工半日。

  3、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曠工處理。

  4、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本班次內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遲到早退或曠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行政部負責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中登記,統一辦理缺勤核銷手續。行政部專人負責整理員工考勤情況並做好記錄。

  5、員工因公短時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須先到人事部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因公外出未能按時打卡的,應於當天由本人填寫“出勤單”,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經理 ﹑行政副總審批後,方可按出勤處理,即視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出勤單應在出勤發生一日內送交行政部。

  6、員工因公長時間出差或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由本人於當月考勤期內***1-30日***持部門負責人和行政副總籤批的《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7、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行政副總審批後以《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辦理更正。

  8、有關請假規定:

  ***1***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半天以內者,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休假。

  2***.請假2天***含***以內者,報請公司行政副總批准同意後,方可休假。

  3***.請假2天以上, 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

  4***.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報請總經理批准。

  ***2***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均應提前向其上級領導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單”,待安排

  好替崗人員,並按許可權得到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請假天數,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突發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應於當日上班時間半個小時內,迅速用電話向其上級領導說明情況,經同意後方可生效,上班後再補辦請假手續。

  ***3***請假批准後,請假單一律當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後必須立即到行政部銷假。如行政部崗位抽查發現員工不在工作崗位,又沒有請假單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 請假期間扣發日平均工資;沒有正當理由,當月請假累計超過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員在休息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計考勤。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公司承諾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加班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範圍.工作量應經分管副總核准後才認可為加班。

  10、處罰規定: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考核工資10元。曠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資,曠工半天以上扣發三倍日平均工資,並給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二天以上扣發全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關係。凡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一律沒有年終獎。

  三、管理部門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並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和績效考核工資.員工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 本考勤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漢中錦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考勤制度管理規定3

  一. 適用範圍:工業園區各經營體及職能部門

  二. 目的:準確及時掌握人員出勤情況

  三. 實施細則:

  1. 考勤卡僅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替別人刷卡。如發現代刷卡現象,刷卡人與代刷卡人各負激勵100元。

  2. 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刷卡規定,上下班按時刷卡。上班未刷卡按遲到論處,負激勵當事人10元/次。下班未刷卡,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3. 忘記刷卡一律按曠工論處, 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4. 各經營體員工必須到指定的***進行刷卡,不得擅自到非本部門***上刷卡。否則,因違反操作規程而導致的無刷卡記錄,責任自負。

  5. 所有人員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正常刷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遞交申請,並嚴格按照申請表中的內容認真填寫,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外出。申請單必須在當日填寫,不得事後補辦,外出時及返回時必須刷卡。申請單每月必須與考勤一同上繳部門考勤員處留存,月終與工資核算表一同上繳總裁辦,以便複審及核對。

  6. 所有人員若無書面申請或申請未經領導確認外出的,一律按曠工論處,負激勵當事人50元/次。

  7. 新入廠員工進廠5日內,必須辦理考勤卡。否則,將對各部門考勤員進行負激勵10元/位。

  8. 各部門考勤員每月應不定期對刷卡情況進行資料採集,並排查員工遲到、早退、請假情況,月終進行工資兌現。如發現一次弄虛作假及因此而引起的投訴,經落實情況屬實後,將對責任人進行50-200元/次。

  四. 正常考勤時間:

  1. 白班:早8:10以前—16:30以後

  夜班:19:40以前—次日8:00以後

  注:正常考勤時間如有變動,將隨時更改並通知各經營體及管理部門。

  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總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