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個月的工資應該怎麼算

  一般來說,工資都是按月發放,是員工當月的勞動報酬。那麼,如果工作不滿一個月工資應當怎麼計算呢?下面內容由小編為您整理歸納了不足一個月工資計算方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工資

  工資是工錢的一種型別,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係裡的員工所得的薪酬,是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

  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劃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後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

  滿一個月工資計算

  不滿一個月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工資,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係裡的員工所得的薪酬,是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的,應當按照出勤天數計發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規定,月計薪天數按21.75計算。

  工資計算

  日工資,小時工資

  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

  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

  節假日加班費計算

  節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資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雙薪***月工資收入÷21.75×200%***

  春節長假七天總加班費=月工資收入÷21.75×300%×3+月工資收入÷21.75×200%×4

  以春節長假七天加班為例,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即除夕、春節、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300%***,後四天是雙休日調休***即初三至初六***拿雙薪,每天加班費為***月工資÷21.75×200%***。

  工作不足一個月不發工資合法嗎

  應按打工者的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其當月的工資

  【案例】

  因沒有與廠方簽訂勞動合同,在新會區司前鎮某車料五金廠打工的全先生在辭掉工作後,被廠方為難,最後一個月的工資1300多元至今未能拿到。前天,全先生致電本報表示,希望廣大打工者以他為鑑,找工作或辭工 有關部門表示:應按打工者的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其當月的工資 因沒有與廠方簽訂勞動合同,在新會區司前鎮某車料五金廠打工的全先生在辭掉工作後,被廠方為難,最後一個月的工資1300多元至今未能拿到。前天,全先生致電本報表示,希望廣大打工者以他為鑑,找工作或辭工   有關部門表示:應按打工者的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其當月的工資

  因沒有與廠方簽訂勞動合同,在新會區司前鎮某車料五金廠打工的全先生在辭掉工作後,被廠方為難,最後一個月的工資1300多元至今未能拿到。前天,全先生致電本報表示,希望廣大打工者以他為鑑,找工作或辭工時多留個心眼,維護自己的權益。

  廠方:工作不足一個月不發工資  據全先生稱,由於工作是熟人介紹的,且上班時間相對自由,工作強度也不高,所以即使在廠方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他還是願意到該五金廠工作。去年9月份至12月份,他一直在該廠從事五金零件的打磨工作,期間,未曾因工資問題發生過不愉快的事情。

  去年12月下旬,全先生因某種原因打算離開該廠,可按工廠的慣例,當月的工資往往需等到此後的第3個月的上旬才能拿到。全先生說:“這個廠是私人開的,沒有嚴格的規章制度,我離廠時老闆也曾承諾過不會賴賬,所以當時我也相信了。”讓全先生氣憤的是,辭職離廠後,他只拿到了11月份的工資,12月份的工資卻一直被扣在老闆手中。

  該負責人表示,全先生確實曾是該廠的員工,在全先生表示要辭職時,他曾讓全先生工作至月底才離廠,可全先生當月只工作了20天,在“既沒有請假,也沒有留紙條”的情況下,就突然離開工廠,給工廠的正常運作帶來一定影響,所以廠方決定取消他當月的工資。

  廠方的做法是錯誤的

  【分析】

  針對全先生的遭遇,儘管全先生沒有與廠方簽訂合同,但全先生與該車料五金廠已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廠方因其工作不足一個月不發工資的做法是錯誤的,該廠應按其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其當月的工資。全先生可攜帶有關憑證,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取回自己應得的工資。

  此外,打工者在打工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兩點:其一,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動合同。一些工廠違法國家有關規定,不願跟打工者簽訂勞動合同,以降低工廠運作成本。打工者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可向勞動部門進行舉報。在合同期內,打工者若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一個月向廠方提出申請。其二,要注意儲存與廠方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憑證,如工資發放表、考勤卡、工卡、保險單等,一旦發生勞資糾紛,打工者可憑這些憑證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