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體的閃點小於等於多少

易燃液體其閃點低於28.1°C的為一級易燃液體,極易燃燒和揮發,如汽油等,閃點為28.1至45°C之間的為二級易燃液體,容易燃燒和揮發,如煤油、松節油等。

易燃易爆炸體


易燃液體及其所揮發的可燃氣體,遇火迅速燃燒;所揮發的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爆炸極限時,遇火星即發生爆炸;存放密閉容器中的易燃液體,受熱後能使容器爆裂而引起燃燒;大量可燃氣體擴散到空氣中,使人畜中毒或窒息。運輸中一般不得與其他品種混裝混放。應特別注意防火、防熱、防撞擊,並按安全要求進行操作。

易燃氣體的閃點小於等於28度,閃點表示可燃液體性質指標之一,低於28.1°C的為一級易燃液體,極易燃燒和揮發,如汽油等;閃點為28.1-45°C的為二級易燃液體,容易燃燒和揮發,如煤油、松節油等。易燃氣體與易燃液體、固體相比,更容易燃燒,且燃燒速度快,一燃即盡。簡單成分組成的氣體比複雜成分組成的氣體易燃、燃速快、火焰溫度高、著火爆炸危險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