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林業史

[拼音]:Lüshi Chunqiu

中國戰國末期雜家著作。又名《呂覽》。由秦國相國呂不韋(?~公元前235)組織其門客集體編寫而成,約成書於秦王政八年(公元前 239)。此書兼收幷蓄了戰國諸子百家的主張,大抵以儒、道為主,兼採墨、法、兵、農和陰陽家之言。計有十二紀、八覽、六論26個部分。六論中最後一論為《士容》,共有六篇,其中第三至第六篇為《上農》、《任地》、《辨土》、《審時》。由於各篇字數有一定限制,編寫者取材時往往有所剪裁割裂,因而這四篇只儲存了先秦“農家”學說的片斷,但已具有系統的理論,可稱是中國現存最早的農學著作。它們反映了戰國時期及其以前的農學水平和一些地區的農業生產和社會政治情況,為研究先秦農業歷史提供了較為可靠詳細的資料。

《上農》篇著重講重農政策,反映了先秦統治者的農本觀念,論述了重農的目的以及保證農民專心盡力從事農業生產的措施。其他三篇則是總結了當時的農業技術知識。《任地》篇講土壤耕作和土地利用原則,首先提出了農業生產上的10個重要課題;接著指出土壤性質的幾對矛盾,即所謂“力、柔”,“息、勞”,“棘、肥”,“急、緩”,“溼、燥”等,要求設法使這些矛盾向相對方向轉化;然後談到上田棄畝、下田棄畎的土地利用方法以及耕種操作和物候條件等;最後歸結為農作之要在於“無失民時,無使之治下”,即既要耕種及時又要有優良的耕作技術。《辨土》篇對《任地》篇所提要求作了具體回答,指出改變土壤性狀,首先要對不同的土壤在耕作時間上作不同的安排,還談到因耕作不良而引起的所謂“三竊”,即地竊(播種過稀)、苗竊(缺苗)和草竊(雜草妨苗);指出了耕種不及時和不得法之弊,以及播種疏密、禾苗行列對禾苗生長的影響等。《審時》篇主要論述了禾、黍、稻、麻、菽、麥 6種作物的生產操作及時與否對植株生長、子實大小、產量和品質的影響等。

《上農》等四篇在2000多年的流傳過程中,經多次抄寫刻印,加上字型由篆而隸而楷的變化和錯簡等原因,訛誤較多,不易讀懂。清代有些學者從文字上做過不少考證工作。近人夏緯瑛、王毓瑚從文字和農學兩個方面作了進一步的研究。

參考文章

《呂氏春秋》的由來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