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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San-Xia-Wu-Yi

近代小說。原名《忠烈俠義傳》,120回,首刊於光緒五年(1879),署石玉昆述。卷首有問竹主人序及退思主人、入迷道人二序。石玉昆(約1810~1871),字振之,天津人,咸豐、同治間著名說書藝人。其說唱之《龍圖公案》,今猶有傳抄本,唱詞甚多。後有人在此基礎上,刪去唱詞,增飾為小說,題《龍圖耳錄》。光緒年間,問竹主人又加以修改潤色,更名為《忠烈俠義傳》,又名《三俠五義》,均為 120回。近代學者俞樾認為本書第1回“狸貓換太子”事,“殊涉不經”,遂“援據史傳,訂正俗說”,重撰第1回。又以三俠即南俠展昭、北俠歐陽春、雙俠丁兆蘭、丁兆蕙,實為四俠,增以小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諸葛沈仲元共為七俠;原五鼠即鑽天鼠盧方、徹地鼠韓彰、穿山鼠徐慶、翻江鼠蔣平、錦毛鼠白玉堂,仍為五義士,改書名為《七俠五義》,於光緒十五年作序刊行。所以今有《三俠五義》、《七俠五義》兩本流傳。

《三俠五義》所敘,是宋朝包拯審案斷獄、安境保民,以及俠客義士幫助官府除暴安良、行俠仗義的故事。這兩者之間,相互為用,以期達到“不負朝廷”或“致君澤民”的共同目的。它的出現,表明近代傳統的公案小說與俠義小說的完全合流。小說的內容大致分為兩部分。前70回,主要寫包公斷各種奇案冤獄以及鋤龐昱、葛登雲和為李太后伸冤等故事,其中穿插南俠封“御貓”,五鼠鬧東京並歸服朝廷和授職事。後50回,以顏眘敏為中心,寫他在眾俠客義士協助下,剪除馬朝賢、馬強、襄陽王趙玉等誅強鋤暴的故事。

包拯,歷史上實有其人,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宋史》有傳。仁宗時曾官監察御史、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樞密副使等職。以大臣知開封府事時,以剛正不阿著稱。宋元以來不斷有以包公為題材的文學作品出現,如宋元話本《合同文字記》,元雜劇《抱妝盒》、《盆兒鬼》、《陳州糶米》等。明末出現的《龍圖公案》,是有關包公審案斷獄的短篇故事集。這些作品,其中不少是民間傳說,摻雜不少冥靈迷信荒誕不經的內容,《三俠五義》中的包拯形象,多取材於民間傳說,並加虛構,且沿襲了荒誕迷信部分。但將短篇串連為長篇,情節有所發展,傳奇色彩濃厚,使包拯不畏強暴、剛正嫉惡、處事幹練的形象較為飽滿。特別是小說增加了大量勇俠之士遊行村市除暴安良、為國立功的故事。如南俠展昭為包公於金龍寺殺凶僧,天昌鎮拿刺客,在龐吉花園破妖魔等。小說把俠客義士的除暴安良行為,與保護官府大臣、為國立功結合起來,南俠、五鼠均被授皇家護衛,表現了宣揚忠義和維護封建統治秩序的思想。但是,俠客義士依附統治階級中的正面人物,與奸邪勢力對立,仗義除暴,為民申冤,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某些思想和願望。小說明顯地表達了人們對清明政治的要求和對是非善惡的態度,具有一定的意義和認識價值。如小說揭露和抨擊了太師龐吉恃寵結黨營私,誣陷忠良;龐昱荼毒百姓,搶掠民間婦女;苗秀父子魚肉鄉里,重利盤剝;葛登雲、馬剛肆虐逞凶,為害地方等。同時,對嫌貧愛富的柳洪、雪中送炭的劉洪義、嫁禍於人的馮君衡等,褒貶態度亦極鮮明。

《三俠五義》繪聲狀物,保留了宋元以來說話藝術的明快、生動、口語化的特點,刻畫人物、描寫環境,能與情節的發展密切結合。特別是對俠客義士的描繪,各具特色,多有性格,富於世俗生活氣息。魯迅說此書“而獨於寫草野豪傑,輒奕奕有神,間或襯以世態,雜以詼諧,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中國小說史略》)。

《三俠五義》是俠義公案小說的代表作,影響十分廣泛。其後,出現了《小五義》、《續小五義》、《英雄大八義》、《英雄小八義》等類似的作品。而《三俠五義》的不少故事,又成為各類戲曲的題材來源。如京劇《打鑾駕》、《遇皇后》、《打龍袍》、《五鼠鬧東京》等,都是敷演其中的故事。

《三俠五義》除原刻本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有鉛印本。《七俠五義》有1980年北京寶文堂的鉛印本。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首次出版了謝藍齋抄本《龍圖耳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