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稅
[拼音]:junquan shenshou
神化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一種政治理論。認為皇帝的權力是神給的,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皇帝代表神在人間行使權力,管理人民。據記載,在中國,夏代奴隸主已開始假借宗教迷信進行統治。《周書·召誥》說:“有夏服(受)天命。”這是君權神授最早的記載。殷商奴隸主貴族創造了一種“至上神”的觀念,稱為“帝”或“上帝”,認為它是上天和人間的最高主宰,又是商王朝的宗祖神,因此,老百姓應該服從商王的統治。西周時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周王並被賦予了“天子”的稱呼,周代的銅器“毛公鼎”銘文記載:“丕顯文武,皇天巨集厭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明確地宣傳“君權神授”的思想。
君權神授的理論在漢代有了系統的發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並且提出了“天人相與”的理論。認為天和人間是相通的,天是有意志的,是最高的人格神,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最高主宰,天按照自己的面目創造了人,人應按天的意志來行動,即所謂“為人者天也,人之為人本於天”(《春秋繁露·為人者天》)。從“天人相與”的神學目的論出發,董仲舒提出“君權神授”的命題。他指出,“德侔天地者,皇天右而子之,號曰天子”(《三代改制質文》)。又說,“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為人者天》),認為皇帝是天的兒子,是奉天之命來統治人世的,人民應該絕對服從他們,凡是君主喜歡的事,老百姓應該無條件去做,“君之所好,民必從之”(同前)。
君權神授的理論,強調君權的天然合理性和神聖不可侵犯性。這種理論在中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歷代帝王以至造反的農民領袖,無不假託天命,自稱“奉天承運”,或者說“替天行道”,把自己的活動說成是受上天的指使,從而達到神化自己及其活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