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之間的關係與區別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財務報表審計中的內部控制評審等工作既有密切聯絡,又有本質區別。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探討。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之間的關係

  1.評價物件相同。內部控制評價與內部控制審計都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只不過兩者對於內部控制的範圍各自有所側重。這兩種評價必然存在內在的關聯性,所以往往也依賴同樣的證據,遵循類似的測試方法並使用同一基準日。

  2.內部控制評價滋生了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對於執行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的上市公司或其他中小企業,按照《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配套指引的要求,企業內部控制必須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內部控制審計,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同時對外披露或報送。由此,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催生了內部控制審計的產生。

  3.內控審計的實施過程中可以適當利用企業內控自評工作。內部控制審計執行審計工作時,註冊會計師應當對企業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進行評估,判斷是否利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相關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的程度,相應減少可能本應由註冊會計師執行的工作。

  綜上所述,內部控制審計和內部控制評價既有本質的區別又有相應的聯絡。需要強調的是,註冊會計師雖然可以利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所形成的結論,但需對其本身發表的審計意見獨立承擔責任,該責任不因企業內部控制評價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工作而減輕。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之間的區別

  1.範圍不同。內部控制審計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為主。內部控制審計的範圍,直接決定著審計的質量、成本和責任,決定著審計的可行性。為了遏制內部控制的各種可能的缺陷滋生,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儘可能多的相關資訊,促進被審計單位全面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內部控制審計應當以整個內部控制為審計範圍。但是,以整個內部控制作為內部控制審計的範圍,既不明確,也不好把握,容易產生審計風險,審計的可行性會有問題。所以,目前內部控制審計只能突出重點,重點解決內部控制弱化可能產生輸出虛假財務資訊的問題,內部控制審計範圍應當限於與財務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楊瑞平,2010。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內部控制評價圍繞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與溝通、內部監督等控制要素確定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內容,建立內部控制評價的核心指標體系,對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價。

  2.性質不同。內部控制審計是企業外部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是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是一種獨立的鑑證業務。內部控制評價是企業內部管理層對企業的內部控制評價,通常情況,授權內部審計機構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評價,是一種相對獨立的服務業務。

  3.目的不同。內部控制審計目標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發表審計意見,為內部控制自評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提供合理保證。內部控制評價是管理層通過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的一種自我評價,一方面,在評價的過程中可以發現企業內部控制缺陷,及時改善企業內部控制情況,進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投資者、社會公眾等企業利益相關者根據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可以瞭解企業內部控制水平,評估企業抗風險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從而為投資決策和正確行使相關權利提供資料依據。

  4.責任主體不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業董事會的責任。按照該指引的要求,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是註冊會計師的責任。企業內部控制責任是由企業承擔的,而內部控制審計責任是由註冊會計師承擔的。兩種責任的分離決定了企業和註冊會計師在分別實施內控自評和內控審計時必須按照不同的規則獨立完成,兩者之間不能夠相互替代和免除。

  5.評價依據不同。內部審計評價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進行評價,而內部控制審計依據《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進行審計。

  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目標

  內部控制審計的目標是檢查並評價內部控制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及適宜性。內部控制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及適宜性,具體表現為其能夠保障資產、資金的安全,即保障資產、資金的存在、完整、為我所有、金額正確、處於增值狀態。所以,我們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目標概括為:檢查並評價內部控制能否確保資產、資金的安全,即檢查並評價內部控制能否保障資產、資金的存在、完整、為我所有、金額正確、處於增值狀態。

  內部控制審計目標與財務報表審計目標。內部控制審計的前四個目標實際就是財務報表審計的具體目標。企業管理層向外提供一張資產負債表,表上反映有多少資產,其明示或暗示了這樣幾個宣告: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資產是存在的、是完整的、是屬於自身的、金額是正確的。相應地,外部財務報表審計的具體目標也就是鑑證企業管理層的這些宣告是否屬實。

  那麼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在具體審計目標上有什麼不同呢?歸納為兩點:

  1、財務報表審計直接評價的是財務報表,或者說直接評價資產、資金本身的安全狀態,其目標物件是資產、資產本身,而內部控制審計直接評價的是內部控制能否保障資產、資金的安全,其目標物件是內部控制,而資產、資金只是作為中間的觀察物件而存在。

  2、財務報表審計主要評價財務報表所反映的存量資產、資金的“靜的安全”,一般不評價資產、資金的“動的安全”,即不評價資產、資金在流轉中的增值性;而由於內部控制既要保障資產、資金靜的安全,又要保障其動的安全,所以內部控制審計既檢查資產、資金的“靜的安全”,又檢查資產、資金的“動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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