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智力與孩子智力之間的關係

  一個孩子在很多方面都會受到遺傳的影響,父母智力與孩子智力之間又有怎樣的關係呢?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一起來看看吧!

  

  孩子的聰明才智和父母的遺傳是有著一定的關係的。無數事實證明,智力與才能雖然不是完全由遺傳所決定,但是與遺傳有一定的關係。

  從遺傳學的角度上講,人體的每一個性狀都與遺傳有著密切關係,如相貌、形體、性格、動作形式、聲音等方面,子女都可能與父母有相似之處。遺傳對智力的作用是客觀存在的,如雙胞胎,特別是單卵雙胎兒的智力都非常相似,說明智力也是有遺傳基礎的。一般來說,父母智力高,子女的智力往往也高;父母智力平常,孩子的智力也一般;父母智力有缺陷,孩子可能智力發育不完全。

  但是,遺傳因素不是決定智商高低的惟一條件。對大多數人來說,胚胎髮育時期,孕婦的營養狀況。精神狀態和對胎兒是否有胎教,嬰兒出生後撫養的好壞,生活環境,個人的學習和實踐狀況等對智力都有影響。智力上的遺傳並不是絕對的,它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疾病的干擾,遺傳的變異,後天的教育、訓練及營養等因素都會對智力產生一定的影響。遺傳基因攜帶著父母各自的許多遺傳特徵傳給了後代,使後代兼有了父母的遺傳特徵。以上僅僅是容貌上的遺傳。那麼,人的智力是天生遺傳的呢?還是由後天環境促成的?這是大家關心的問題。在一個家庭中,父母雙方有一方智力低下的.他們所生的子女中智力低下的發生率明顯高於父母智力均正常所生的子女;同樣,父母智力都低下,他們所生的子女智力低下的發生率更高,這說明了智力與遺傳的關係。德國科學家曾對l萬名兒童的智力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父母智力為優秀的,其子女約70%的智力為優秀;父母智力偏低的,70%的子女智力也是偏低的。有人對1500名平均智商在140以上的成人進行追蹤觀察,結果發現,他們所生的孩子平均智商也在120以上。

  智力的發育,遺傳是基礎,後天的教育及環境是條件,二者是有關聯的。孩子出生後,來自於先天的智力因素已經固定,而這種先天的智力因素能否成為現實,還受到文化背景、周圍環境、家庭和學校的教育等許多因素的影響。有人做過調查,發現智商比較高的孩子,60%~70%出生於有良好家庭教育環境的知識分子家庭。因此,有人將智力超常的兒童劃分為3種情況,第一種是他們本身具備優秀的遺傳因素;第二種是智力遺傳因素一般,而受到良好的教育;第三種是具有優秀的遺傳因素,再加上良好的後天教育。所以不難發現,後天教育同樣可提高孩子的智力。

  孩子智力低下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1、近親結婚:

  為了提高全民族的素質,達到優生優育的目的,我國已明文規定禁止近親結婚。近親結婚不僅是導致胎兒畸形、疾病和死胎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且也是導致兒童智力低下的重要因素。分析智力低下的兒童中,父母近親結婚的佔22.22%,而父母不是近親結婚的只佔7.94%。由於近親結婚導致子女智力低下因素是非近親結婚者的近3倍。

  2、圍產損傷:孕婦嚴重營養不良或孕婦患病,低血糖、核黃疸、敗血症。孕期母體宮內外的壓迫、損傷、異位胎盤、分娩過程的損傷、窒息、顱內出血、早產兒,以及嬰幼兒期外傷,放射性損傷等均可引起智慧低下。

  3、遺傳疾病:染色體異常如先天愚型等佔弱智兒童 5~ 10%。 基因突變如先天性代謝異常病屬於此類。遺傳性疾病:染色體畸變與基因突變等均可引起,常見者有先天愚型、貓叫綜合徵、先天性睪丸發育不全、先天性卵巢發育不全綜合徵、超雌、笨丙酮酸尿症、黑蒙性白痴、半乳糖血症,Niemann-Pick病等。

  4、孕婦生活環境:

  良好的生活環境、安定的社會因素、愜意的人際關係、和睦的家庭生活、深厚的夫妻感情等,是保證人們心情舒暢的重要條件。特別是孕婦的心理素質和情緒是不可忽視的“軟體”。在懷孕期間,胎兒無時不感受著外界的環境、惡劣的生活空間、戰亂的可怕局面、緊張的人際關係、“離心的”夫妻生活,對胎兒都是極其不利的。在這種環境中孕育出生的兒童、往往心理素質較差、適應能力不強、免疫功能不全、智力發育也明顯低於正常兒童。

  智力低下的兒童該如何教育

  在對智力落後兒童進行分類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注意到“標籤”的消極影響,儘可能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美國智力落後全國聯盟NationalAssociationforRetardedChildren1971年為發現、甄別、評價被懷疑為智力落後的學生制定了一個指南,其指導思想和內容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主要內容如下:

  1通過一個由合格的診斷人員組成的小組所進行的評價,才可以將兒童分類為智力落後。診斷小組應為提供和解釋兒童在學校的個別教學計劃承擔責任,併為兒童的進步或需要提供連續的評價。診斷小組還應為幫助兒童及其家庭在校外活動時間最大限度地挖掘進步潛力提供建議。

  2只有當對兒童在社群和家庭環境中的適應性行為進行了評估以後,兒童的智力落後才能被承認。

  3智力落後的分類只能應用於那些經過多種多樣的醫療努力以後還有明顯異常的兒童。

  4以鑑定為目的的心理評價應包括個別測驗程式的使用,以測驗兒童的各種能力並要符合其文化和語言背景。測驗應評估兒童具體的學習障礙,以及由於動機缺乏、人格障礙、低期望、文化不協調、長期失敗等因素引起的各種不良表現。

  5智力低下兒童只是存在於智力問題,並不代表他們就不能把簡單的事情做好。父母應該從小就教育孩子進行生活自理。讓孩子學會穿衣、吃飯、端茶倒水、拖地等。孩子們自己學會了事情也會感覺到高興。所以應該給予孩子舞臺,讓他們展現自己。

  6應當在正常班級環境裡觀察被懷疑有智力障礙的兒童。兒童在教室中的行為不應當作為將其分類為智力落後的標準。應幫助教師確定導致兒童學業表現不良和低成就的各種原因,並運用行為矯正策略來改善兒童的學習,發展合適的行為。

  7父母應作為一個重要的觀察者參與兒童的評估過程。另外,應由經過訓練的訪問者在有關兒童正常發展的家庭管理方面為父母提供幫助。

  對於智力低下兒童來說,上帝已經給了他們一次小小的意外傷害。那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之中父母和家庭就要儘可能地避免再給也們造成其他的意外傷害,這將會傷害孩子身體的同時傷害到孩子年幼的心靈。因此在智障兒童的培養中有許多注意事項需要家長們多加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