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座談會發言材料
宗教作為少數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對民族的凝聚與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我是**行政村支部書記***。全村轄3個自然村10村民組,有人口3350人,耕地面積3000畝。
近年來,我們堅持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確立“三同時”、“三明確”、“三到位”“三個三”工作思路,即把民族宗教工作與各項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明確目標任務、明確具體要求、明確工作職責,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促進了全村各項工作開展。連續兩屆被授予“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單位”榮譽。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強領導,完善網路。村兩委定期與民族宗教代表召開聯席會,研究問題、通報情況、解決問題。清真寺設有管委會,有民族宗教代表擔任。完善了村、自然村、村民小組三級民族宗教網路,在每個自然村、每個村民小組都設有民族宗教資訊員,確保民族宗教工作資訊及時、溝通協調。
二是加大民族宗教政策宣傳,促進民族關係融洽和諧。我們堅持在各種場所、集會和回族群眾重大節慶日等,進行形式多樣的民族宗教政策宣傳,並與周邊的沙沃、大宋等村簽訂了民族團結進步倡議書。同時,我們利用開齋節等重大節慶日,定期對回族群眾進行走訪慰問,進一步密切了民族關係。多年來,回漢民之間未發生一起的群體性事件,形成了回漢族群眾和諧相處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快民族經濟發展,奠定民族發展基礎。充分發揮回族群眾懂經營會經商的優勢,重點扶持規模養牛場3個、床墊廠1個、木炭廠1個、冷庫1個,全村各種運輸車輛達30多臺,年增加群眾收入500萬元以上,人均增收1.5萬元。2011年,我們修通了106國道到行政村1.5公里的主幹道。今年,我們計劃修通三個自然村1.4公里的道路,全村人建設新農村的勁頭更足了。
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我們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通過今天的座談,我們感到與領導的要求,與先進民族村相比,我們還有不小的差距。回去之後,我們一定把會議精神傳達好、落實好。按照座談會精神,重點做好三項工作。一是深入開展民族宗教領域矛盾糾紛和安全生產排查,建立臺帳,落實責任,確保不留後患。二是積極推進民族團結進步村鄰建設,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促進民族關係和諧。三是建章立制,齊抓共管,探索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長效機制。
篇2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我是***政村支部書記***。**行政村是一個回漢族群眾雜居的村,有清真寺1坊。全村轄6個自然村12個村民組,耕地面積3760畝,有人口3200人,其中回族群眾920人。 在民族宗教工作中,我們堅持把民族團結進步作為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礎,村兩委成立了三人民族宗教工作領導組,教育引導、支援幫助回漢族群眾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揚優良傳統、建設互惠互利的和諧民族關係。並在6個自然村配齊了12名民族宗教資訊聯絡員,在民族宗教事務管理、民族團結進步具體事務中發揮溝通協調、建議獻策、協調落實的作用。同時,與周邊的*****5個村建立了友好村鄰關係,回漢民關係團結協調。如翰林樓自然村是一個以回族群眾為主的村,回族群眾佔總人口的80%以上。漢族群眾每有紅白喜事,村裡漢族人少,回族群眾就主動幫忙,並且是無償支援,連頓飯也不吃。今年六月份,翰林樓回族群眾蘇怡亮、沙勇傑在放羊時,走失了六隻羊,被白王莊自然村的漢族群眾白金星撿到後,他了解翰林樓回族群眾有放羊的習慣,知道“老表”們丟了羊,心裡一定很焦急,就一面派家人去翰林樓打聽誰家放羊時丟了羊,一面撿來青草,把六隻羊餵飽。等失主找到丟失的羊時,白金星把羊交還給失主後,謝絕了失主的感謝就回家了。他說,“別說是幾隻羊,就是幾隻牛,不是我的東西,我也不會要。”
以上只是發生在回漢族群眾之間普通的兩件事,這說明只要我們平時真正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心上,加強教育引導,民族團結進步就不是一句空話,就是實實在在的、能讓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群眾相互理解支援的實事、好事。當然,親兄弟一家人也會吵架,俗話說,牙也有咬舌頭的時候,回漢群眾之間也有矛盾、有糾紛。如有個別回族群眾放羊啃青,常導致回漢族群眾之間矛盾激化。對這些問題,我們一定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大力宣傳回漢民之間團結的典型事例,進一步促進民族關係團結融洽。
我們相信,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有上級民族宗教部門的大力支援,我們村的民族宗教工作一定會做的更好。回去之後,我們一定把今天座談會的精神落到實處,把民族宗教各項工作做得更紮實,在促進民族進步、民族和諧方面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篇3
在歷史和現實中,有的一個民族信仰一種宗教,有的一個民族信仰多種宗教,有的一種宗教跨越多個民族。這種現象告訴我們,民族問題與宗教問題往往相互交織,民族關係與宗教關係往往相互滲透,民族矛盾與宗教矛盾往往相互影響,民族工作與宗教工作往往不可分割。青海多民族聚居、多宗教並存,在維護中華民族團結、祖國統一和社會穩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有著特殊的重要意義。歷屆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視民族宗教工作,始終堅持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主題,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斷鞏固和發展了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安定的局面。在這次“兩會”上,大家聽了《政府工作報告》。可以說,2008年是我省經濟發展增速較快、質量較好、效益較高的一年,是民生狀況持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繼續提高的一年,是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的一年,特別是全省生產總值連續8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長速度,令人倍受鼓舞。我們之所以能在去年複雜多變的形勢下取得這樣的好成績,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保持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這其中,凝聚著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智慧和汗水,包含著民族宗教工作的成績和貢獻。當前,全省上下正在為闖出一條欠發達地區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成功之路、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而努力奮鬥。繼續高度重視和切實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斷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對於實現我們的奮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天在座的都是來自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藉此機會,我就發揮民族宗教界人士積極作用、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強調四條原則:
第一,加強民族團結。千百年來,青海社會發展的主流始終是各民族攜手共進、相互包容、相互幫扶、共同奮鬥,各民族在抗擊自然災害、反對剝削壓迫、爭取幸福生活的共同命運中,結成了互通融合、患難與共的緊密關係,為促進中華民族大家庭的融合、統一和團結做出了積極貢獻。新中國成立60年來,生活在青海這塊土地上的各個民族用自己的勤勞和智慧,共同發展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創造了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美好生活。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在社會主義中國的大家庭中,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祖國統一、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國分裂、民族離亂,是各族人民之禍。這些顛撲不破的真理,已經成為全省各族人民的深刻共識。當前,同全國一樣,我省的民族關係是好的,民族團結是好的。但是我們也要看到,由於歷史文化、自然條件、發展水平、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別,民族關係上也會有一些這樣或那樣的矛盾和摩擦。特別需要警惕的是,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所謂民族問題對我進行滲透破壞的圖謀一刻也沒有停止過。去年,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和發生在我省藏區的一些不穩定事件,再次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要始終像愛護自己眼睛一樣愛護民族團結,像保護自己生命一樣保護民族團結。增強民族團結的核心問題,就是要積極創造條件,千方百計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各級黨委政府要從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不折不扣地執行黨的民族政策,特別要執行好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建立活動,持久深入地推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廣大民族宗教界人士也要切實擔負起維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的政治責任,多做有利於民族團結的工作,爭當民族團結進步的楷模,爭做民族團結進步的表率,為鞏固和發展全省、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做出積極的貢獻。要教育和引導各民族群眾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合作,互相幫助,共同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建立活動,讓“三個離不開”的思想世世代代根植於各族群眾的心中,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係。
第二,促進宗教和睦。中華民族歷來有以和為貴、以和為美的優良傳統。我們黨繼承發揚中華民族關於和諧的思想,將其正式上升為執政理念。黨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胡錦濤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結合我省實際具體提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的奮鬥目標。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建設協調發展的社會,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整體和諧的社會,是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宗教的一些教義,如道教強調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佛教宣示眾生平等、慈悲為懷,基督教追求自由、平等、博愛,伊斯蘭教崇尚積極行善、友愛和睦,等等,這些都是宗教有利於社會和諧的積極因素。由於宗教是人類社會的客觀存在,它不僅過去長期存在,而且在社會主義條件下也將會長期存在併發生作用。因此,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宗教問題,通過調動宗教的積極因素,不斷實現宗教和睦,使宗教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我省少數民族多,佔總人口的46.3%。其中絕大多數群眾信仰宗教。把他們積極作用調動好、發揮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調動宗教的積極因素,一方面,我們要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認真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正常宗教活動有序進行,保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要嚴格實行政教分離的原則,絕不允許任何宗教干預國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國家職能的行使,絕不允許任何宗教有任何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行為。另一方面,我們還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要鼓勵宗教界愛國進步人士努力挖掘和弘揚宗教教義、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於社會發展進步的內容,對宗教教義進行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要鼓勵和支援宗教界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傳統,支援他們為民族團結、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多做貢獻。在國家引導和管理下,宗教組織可以從事有益於社會發展的公益、慈善活動。總之,我們要大力加強“平安寺院”建設,切實改善宗教管理和服務,不斷地促進宗教和社會之間的和諧、各宗教之間的和諧、同一宗教內部的和諧、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的和諧以及信仰這種宗教的群眾和信仰那種宗教的群眾之間的和諧,引導宗教界和廣大信教群眾更好地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貢獻力量。
第三,維護社會穩定。社會穩定與民族宗教工作相互關聯。只有社會穩定,各民族才能夠繁榮進步,各宗教才能夠共享昌明。如果社會動盪,各民族的生存發展就會受到威脅,宗教的傳播進步也會受到影響。像青海這樣一個多民族聚居、多宗教並存的省份,維護社會穩定,是各個民族、各個宗教共同的責任所在,共同的利益所在。去年上半年我省藏區發生不穩定事件後,這些地方的旅遊業受到衝擊、經濟發展受到干擾、群眾生活受到影響,就是一個明證。我們全省各個民族、各個宗教、各個階層都要把維護社會穩定當作維護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來重視、來推進。我省藏區面積大,藏傳佛教影響深。這裡,我要特別強調,我們一定要旗幟鮮明地反對達賴集團利用藏傳佛教分裂祖國的活動。要教育廣大信教群眾清醒地認識到,我們同達賴分裂集團的鬥爭,其實質不是什麼信教與不信教、“自治”與不“自治”的問題,而是穩定與搞亂西藏和藏區的問題、是維護統一、捍衛國家主權尊嚴的問題,是反對勾引外國敵對勢力插手中國內政的問題。希望廣大藏傳佛教界代表人士繼續發揮自身的特殊影響,教育和引導廣大僧尼倍加珍惜我省藏區和藏傳佛教領域來之不易的穩定形勢,清醒認識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所謂藏區問題製造事端、進行分裂滲透、挑撥民族矛盾、破壞社會穩定的險惡用心。同時,我們還要注意防範和化解民族宗教中一切不安定因素,有效抵禦其它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切實維護好、發展好各民族共同繁榮進步、各宗教和諧相處這個來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第四,保障人民幸福。謀求人民的幸福生活,既是各民族的不懈追求,也是各宗教的基本教義,更是黨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建國以來,黨和國家始終十分關心青海,不斷加大對青海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援力度,全省各族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改革開放特別是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青海進入了歷史上發展速度最快、發展質量最好、城鄉面貌變化最大、人民群眾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2008年與1978年相比,全省生產總值增長10.64倍,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48.07倍。2008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1648元,比1981年增長26.82倍;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061元,比1981年增長15倍。這些數字實實在在地說明,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我省各族群眾才能不斷過上幸福生活。去年,在黨中央的直接關心下,國務院制定出臺了《支援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國家來看,這是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又一個專門支援西部省區發展的政策性檔案。對青海來說,這是一件影響深遠、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是一件鼓舞人心、催人奮進的喜事。正如有的牧民群眾講的那樣,“黨的好政策又一次像太陽一樣照耀在青海高原上。”我們相信,隨著《若干意見》的貫徹實施,我省藏區發展一定會實現新的跨越,進而帶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各族人民生活再上一個新的臺階。在致力於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我省也得到了全面正確的貫徹落實,各宗教在心理調適、道德教化、社會公益以及文化推動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得以充分發揚,廣大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自由得以充分保證。可以說,現在我省各族人民不但物質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提高,而且精神生活需求也得到了極大滿足,幸福生活的道路越走越寬廣、越走越亮堂。但是我們要看到,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永遠沒有止境。胡錦濤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30週年大會上指出,我們的奮鬥目標是,到我們黨成立100年時建成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基本實現現代化,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到那時候,全省各族群眾的生活水平一定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再次邁上新的臺階。偉大的目標激勵著我們!我們要不動搖、不懈怠、不折騰,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轉變作風,埋頭苦幹,狠抓落實,不斷地把建設新青海的巨集偉藍圖變成各族群眾普遍受惠的美好現實。廣大民族宗教界人士要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積極迴應人民的呼聲,積極發揮自身的優勢,積極投入到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的偉大事業中。要更好地發揮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絡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及時地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傳遞給各族群眾和宗教教職人員,實事求是地向黨和政府反映基層各族群眾的願望。要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科技和文化素質,堅持真善美的方向,引導信教群眾追求幸福生活,使自身成為推動本民族和宗教文化的健康力量,為社會安定、國家太平、人民幸福多做好事和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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