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報告

  宗教作為少數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對民族的凝聚與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可以幫到您。

  篇1

  一、民族工作

  我市是一個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全市有2個民族鄉,9個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滿族、回族、朝鮮族等18個少數民族,全市少數民族人口為29150人,佔總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為13712人。

  幾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和《**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緊緊圍繞“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始終把加速推進民族鄉的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為全市工作重點。我們採取各種有效措施,不斷加大對民族鄉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做法。

  1、調整產業結構,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程序。

  呼和**和**兩個民族鄉都是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的鄉,多年來經濟結構單一,種植結構單一,一直以糧食作物為主,農業生產與市場脫鉤,經濟效益低,發展緩慢。近年來我們從產業結構調整入手,不斷優化產業結構,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首先是種植業生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確定種植結構。利用舉辦培訓班,組織科技人員下鄉講座,開展市場諮詢服務等活動,引導和提高農民的農業科技水平,使農民儘快瞭解和進入市場,增強了農民的市場意識,進一步優化了兩個鄉的種植結構,得到了很大的改變。雜糧雜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種等經濟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導作物,佔兩個鄉種植面積的60—80%。

  二是以市場為導向,發展訂單農業。在充分的市場調查基礎上,組織農民與相關部門和公司簽訂購銷合同,農民按照合同簽訂要求種植,公司提供種子、技術指導等專案服務,產後包收。比如辣椒、制種玉米的種植,所有的種植戶都與相關公司簽訂了購銷合同。

  2、發展牧業經濟,培育主導產業。

  幾年來,我市在抓好傳統牧業改良、科學飼養的基礎上,重點抓了奶牛的開發,培育新的牧業經濟增長點。發展奶牛產業,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兩個民族鄉,蒙古族人口較多,有傳統的養牛習慣,特別是**鄉距烏市較近,依靠烏市蒙牛乳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我們看準了這一優勢,把發展奶牛做為兩個民族鄉產業結構的重點來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實。從XX年開始用於兩個鄉奶牛業投資達2500萬元,其中貸款1500萬元,現在兩個鄉的奶牛業已成為兩個鄉經濟的支柱產業。

  二加快發展民族鄉基礎建設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設,改善交通條件。**兩個民族鄉地處偏遠,交通不便,嚴重地制約著當地經濟的發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兩個民族鄉的交通問題,XX年以來先後投資1000萬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東昇的20公理柏油路。從XX年以來兩個鄉又實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設,民族鄉雖小,但幅員面積大,村屯之間距離較遠,當地群眾又十分困難,投資難度很大,但我們克服種種困難,積極投入到兩個民族鄉的村村通工程建設當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兩個民族鄉的交通條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極大地方便了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也為當地經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抓群眾飲水工程,解決民族鄉群眾飲水困難問題。由於自然地貌因素,**和**兩個鄉在人畜飲水方面確實存在著很大的困難。**鄉水含氟量高,多年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兩個民族鄉的飲水問題,把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重點給予扶持。幾年來為**打深水井57眼,上自來水8處,總投資達200餘萬元,大大緩解了該鄉多年來飲水困難。XX年市裡又把**鄉確定為防病改水重點鄉,實施了防病改水專案工程。新上自來水14處,總投資達200餘萬元,全鄉19個自然屯全部安裝了自來水,目前,全鄉已實現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穩定發展。由於我們多年來的努力,我市兩個民族鄉教育條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質量不斷提高,民族教育穩定發展。兩個鄉的中小學校不僅上了一機一幕,音體美各種教學器材齊全,而且建有電教室,有專門的蒙文班。兩個鄉中心小學、中學都建成了微機室和試驗室。為了辦好民族教育,兩個鄉均配有蒙文教師。蒙古族學生報名中考也採取了一些優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讀學生免交學雜費、住宿費、管理費;二是蒙古族學生報考重點高中,市教育局將根據報考人數單獨確定指標生;三是蒙語文成績按20%權重計入中考總分。這些優惠措施,保證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穩定發展。

  三認真落實民族政策、法律法規,確實保障少數民族權益。

  1、認真宣傳貫徹《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和《**省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兩個《條例》頒佈實施後,我們認真組織宣傳貫徹,利用會議學習、廣播電視、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使最廣泛的人群特別是廣大少數民族群眾瞭解和知道《條例》精神,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認真落實兩個《條例》,對兩個民族鄉進行重點扶持。雖然我市財政困難,拿不出更多的資金進行扶持,但是我們在發放各類貸款,確定專案資金的投向時對民族鄉給予必要的政策傾斜,比如生態建設工程,水源工程建設,奶牛產業等方面,對兩個民族鄉都給予了重點扶持。

  3、積極為民族鄉爭取專案資金,靠專案帶動當地經濟發展。今年7月,**鄉中心小學申請籌建微機室專案,我們幫助其向省民委爭取專案資金15萬元。同時,也是在7月份,我們又為**鄉申請的《蛋雞養殖小區建設》專案,向省民委爭取專案資金50萬元。目前,兩個專案正按部就班地進行著,我們相信專案的建設和完成,一定能夠帶動當地經濟的發展。

  四問題與建議。

  1、少數民族和民族鄉村比較貧困。我市兩個民族鄉自然條件都比較差,**鄉地處半山區,生態條件非常惡劣,水源不足,乾旱嚴重,完全靠天吃飯,大旱年份連人畜飲水都出現困難,**鄉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帶,土質瘠薄,風沙乾旱嚴重。由於自然條件的原因,民族鄉經濟與社會各項事業發展較慢,少數民族和民族鄉村比較貧困。

  2、民族政策落實難以到位。由於我市經濟欠發達,財政收入緊張,有些民族政策沒能落實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彈性較大,更難以落實。我市的9個民族村,多年來就沒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優惠。

  3、國家及上級政府對民族鄉村的扶持力度不夠。目前,國家對民族地區扶持力度很大,國家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民族部門開展的“興邊富民行動”等都對發展少數民族地區和邊境地區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對像我市這樣的散居地區少數民族的扶持卻非常少,建議上級政府加大對民族鄉村的扶持力度。

  二、宗教工作

  我市現有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四種宗教,信教群眾約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約6500人,伊斯蘭教信徒約780人,基督教信徒約11120人,天主教信徒約100人。全市各類宗教活動場所22處,其中城內5處,農村鄉鎮17處。全市有宗教教職人員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蘭教2人。我市宗教活動場所及教職人員狀況,基本能夠滿足信教群眾的需要。

  近幾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援下,我局認真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以實施《宗教事務條例》為主線,創新管理宗教事務的方式方法,加強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努力為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和諧的大局服務,全市宗教領域呈現出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切實保護信教群眾根本利益。幾年來,我局始終堅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強管理、引導適應”的理念,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切實保障了宗教的穩定局面。

  1、在廣大幹部群眾中大力宣傳黨的宗教方針政策。通過舉辦培訓班,對全市宗教幹部進行專門培訓,大大提高了宗教幹部的理論政策和業務水平。同時,我們還召開相關部門會議、印發宣傳材料、舉辦專題報告等多種形式,宣傳黨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規宣傳廣泛,宗教幹部運用政策靈活自如,信教群眾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備宗教職能部門幹部,促進宗教工作正常開展。XX年,我市為我局增設了一名領導指數,XX年又增加了2個行政編制,充實了我宗教部門力量,推動了宗教工作的全面開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動場所,維護信教群眾根本利益。依據《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我們在實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眾需求的基礎上,在大通鄉、**鄉、那金鎮、**鎮新增批了四個活動場所均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眾,基本滿足了他們宗教生活的需要。

  4、謹慎穩妥地處理多年來的市佛教界的不穩定狀況。一方面是根據德安禪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實際情況,應廣大信徒的要求,徵求原住持悲君師父推選一名住持人釋妙法。經我局考核、審查後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協做舉薦、協調工作,最終得以平穩過渡。現寺院佛事正常有序開展。另一方面,我們考慮到寺廟外還有相當一部分人是當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為確保他們不在為住持一事再起,我局經多方協調為其不愛去寺廟的居士爭取了報批唸佛堂一處,現已初具規模。

  5、加強對宗教教職人員的學習培訓,推動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我們積極組織宗教教職人員到省培訓中心參加培訓,幾年來先後選派8名素質較好的教職人員參加省宗教政策理論培訓班。同時,我局每年開辦一次宗教教職人員及信徒骨幹培訓班,對他們進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宗教知識等內容的培訓。通過學習培訓,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對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認識,使他們既能依法活動又能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抓住關鍵,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

  幾年來,我們堅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禦滲透”的原則,將宗教工作納入到依法管理的軌道上來。

  1、依法抓好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按照國務院《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我們自XX年以來,依法對全市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了登記,定期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我們還多次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負責人、會計、出納等管理人員,進行了管理方面的專題培訓,並幫助其建立了內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運作。

  2、加強宗教活動場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發的《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要求,我局每年都與城建、安監、消防等相關部門,對各個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確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3、切實做好基督教私設聚會點治理工作。結合省、**市開展整頓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專項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對基督教私設聚會點進行了整治,先後制定了方案,召開了全市專項會議,進行了全面部署,取締聚會點3處、自封傳道人1人。

  4、對宗教教職人員實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點。通過“三定”管理,在教職人員中實行優勝劣汰,促進了傳教人員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來的非法傳教活動,保證了各個活動點信教群眾的相對穩定和正常宗教活動的開展。

  5、協同作戰,深入開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滲透活動。近年來,我們與統戰、公安等相關部門緊密配合,協同作戰,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滲透的專項鬥爭。通過嚴厲打擊和綜合治理,將滲入到我市的“門徒會”等2個xx組織徹底摧毀,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勞教,11人受到治安處罰,143人具結悔過。經過堅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滲透活動,在社會上形成了強大的震懾力,淨化了社會環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眾工作,保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一是做好來信來訪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期間土地糾紛一事上訪發生後,我局經過深入調查,認識到問題十分嚴重,立即向市領導彙報,市領導高度重視,積極協調解決。目前,此事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一致。一場40多年的土地糾紛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領導的重視下,得到了圓滿的解決。二是認真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市基督教堂在遷建過程中,在我局的積極協調下,市政府在黃金地段解決土地約1萬平方米,並協調城建、消防等部門給予減免教堂建設的相關費用,使一個全省居首的高標準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積極引導,鼓勵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近年來,我們通過一些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思想政治覺悟,充分發揮了宗教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一是結合榮辱觀教育活動,指導宗教界開展以“xxxx”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活動,引導各宗教將社會主義榮辱觀與各自的教規教義相結合,不斷淨化靈魂,提高道德修養。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緩和情緒的特點,定期召開座談會、舉辦培訓班等活動,引導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眾之間和睦相處,並與宗教教職人員搞好密切聯絡,在他們的積極配合下,把矛盾和糾紛解決在基層,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三是引導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設中發揮作用。推薦宗教教職人員分別擔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積極帶動廣大信教群眾建言獻策。

  四是引導宗教在公益事業中發揮作用。幾年來,我們採取多種形式引導各宗教為社會公益事業做貢獻。一是近幾年來,宗教界為受災地區和受災群眾共捐物捐款約41萬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師一人捐款達15萬元;二是我們號召各宗教活動場所積極參與到我市的五城建設中來,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各宗教活動場所都開展了紮實有效的活動,其中紅旗基督教活動點義務植樹700多棵。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宗教部門的機構設定、幹部配置、辦公環境、工作經費與所承擔的任務要求差距很大,無法適應當前宗教形式和任務的需要,亟待充實和加強。特別是隨著私設聚合點的逐漸增多,我局沒有交通工具,又無專項工作經費,執法檢查工作難以正常進行。

  二是宗教工作網路雖以建立,但按要求開展工作還有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學識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眾的愛國宗教人士比較少,也影響了宗教政策法規的落實。

  三是由於市財政宗教團體預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團體還沒有建立,按上級要求伊斯蘭教和佛教都應當建立協會,現在有的雖已建立,但活動開展的較少。

  篇2

  一、基本情況

  十堰地處鄂豫陝渝毗鄰地區,外來少數民族流動頻繁,跨地區宗教滲透現象時有發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點地區之一。

  全市共有36個少數民族,總人口2.3萬人。其中回族1.9萬人,佔83%;城區7000人,佔30%。除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只有2個少數民族19人外,其它各縣市區均有9個以上少數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區和城鎮現有外來流動少數民族約1200人,其中在固定處所經商務工約300 人,季節性流動商販約900人。全市少數民族群眾當選黨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協委員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協委員20人。市轄1個民族鄉、11個民族村、2所民族中學、5所民族小學、3家民族企業。其中,鄖西縣湖北口回族鄉是全省5個回族鄉鎮之一,市伊蘭清真實業有限公司、武當山有巨集精鑄有限公司和房縣昂新布業有限公司,作為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享受國家優惠貸款利差補貼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記合法宗教活動場所62處,其中佛教7處、道教11處、伊斯蘭教14處、天主教7處、基督教23處。認定備案宗教教職人員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蘭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記在冊信教群眾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蘭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愛國宗教團體20個,其中市級宗教團體5個,縣級宗教團體15個。

  二、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在市委正確領導和市人大監督支援下,市政府圍繞“民族和睦、宗教和順、社會和諧”根本目標,認真貫徹落實民族宗教政策法規,依法加強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不斷改善民族宗教部門工作條件,努力維護民族宗教領域團結穩定,為推進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營造了良好環境。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見》十發〔2012〕14號,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四大家分管領導,將民族宗教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每季度聽取一次情況彙報、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開展民族宗教工作檢查考核,推進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深入民族鄉村和宗教活動場所,調研指導工作,切實解決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增強了各級各部門支援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鄖西縣將湖北口回族鄉民族特色村寨建設納入“湖北旅遊強縣”建立目標內容,竹山縣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規納入法制竹山建設的重要內容,鄖縣把民族宗教領域維穩工作納入平安鄖縣建設考評內容,張灣區把民族宗教工作納入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內容。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堅強保障。

  二加強宣傳,認真落實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數民族工作條例》簡稱條例頒佈實施後,市政府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了多層次、全方位的學習宣傳活動。全市各級政府共印發宣傳材料2萬餘份,各級黨校、行政學校舉辦培訓班20餘次,利用工作會議開展專題學習活動10多次,重點加強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民宗幹部的學習教育。

  為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市政府專門發文,對《條例》實施提出了具體要求,在市、縣兩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條例》規定內容已轉化成為多項務實舉措。市縣人大、政協組織按規定安排了少數民族代表和委員,組織和統戰部門加強了對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民族鄉村領導班子中都配備了少數民族幹部。市級財政設立了散居少數民族事業費和民族專項資金,並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萬元。教育部門在高中、中專和大學招生工作中,對少數民族考生實行了加分照顧。工商稅務部門出臺了鼓勵和支援清真飲食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減免政策。勞動人事部門在工資改革中特事特辦,落實了少數民族幹部職工生活補貼,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實施方案》,分別為381名宗教教職人員落實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建設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場、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數民族群眾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幫扶,加快民族鄉村發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援民族鄉村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多次現場辦公,市政府先後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幫扶民族鄉村發展問題。為推進全市唯一民族鄉--湖北口回族鄉加快發展,市委、市政府積極爭取省直單位駐鄉幫扶,建立市直單位對口幫扶機制,明確幫扶責任和幫扶措施;採取各種措施,不斷加大對民族鄉村的政策、資金、專案傾斜支援力度。市委、組織部長郭俊蘋受市委書記周霽委託,帶領民宗、財政、國土、水利、農業、扶貧、畜牧等部門負責人,專程到湖北口回族鄉召開協調會,落實專案資金一千多萬元。各縣市結合本地實際,紛紛採取內幫外聯等多種形式,推進民族村發展,新建了一批發展專案,改善了一些基礎設施,少數民族群眾的生產生活水平顯著提高。截止2012年底,全市民族鄉村經濟社會事業長足進步,各項經濟指標普遍接近甚至超過當地平均水平,呈現出共同繁榮發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進宗教事務規範。

  各級政府抓住教職人員、宗教場所和宗教活動三個重點,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促進了全市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民宗部門按照相關程式規定,堅持標準,組織培訓,順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職人員認定備案工作;深入開展寺觀教堂“安全年”主題建立活動,認真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了全市宗教場所無一例安全事故發生;指導宗教場所加強財務管理,督促整改存在問題,全市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管理全部達到“五有”標準管理制度、管理小組、專兼職財務人員、會計憑證賬簿、財務收支報告。同時,嚴厲打擊宗教領域的非法活動,紮實開展佛道教亂建寺廟清理和基督教私設聚會點治理工作,拆除違規修建宗教場所21處,制止基督教非法傳教活動3起,查處私設聚會點37處、自封傳道人37人,依法規範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屬老河口教區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舉成立了市級愛國宗教組織,6名宗教界人士進入省級相關宗教團體領導班子。廣大宗教界人士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先後籌集資金70多萬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災地區重建,扶助貧困孤寡老人、特困學生、重病患者和孤兒近80名,凝聚了積極向上的“正能量”。特別是武當山道教協會,通過將道教文化和地方資源的有機融合,在促進文化交流和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五抓好協調,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近年來,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變化,民族宗教領域的矛盾糾紛日益增多,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壓力很大。為確保我市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各級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制定了民族宗教領域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網路和責任制,實行了民族宗教領域不穩定因素定期排查報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動前夕和敏感時期的苗頭性問題,堅持把維護合法權益和嚴格執行政策相結合,積極爭取民族宗教界上層人士的支援與配合,面對矛盾不迴避,靠前指揮、爭取主動,先後妥善調處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領域的矛盾糾紛,確保了民族團結、宗教穩定。

  六健全機構,強化部門工作保障。

  為了夯實基層民宗工作基礎, 市、縣市區兩級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機構,其中機構單設6個,掛靠或與其它部門合署辦公5個,絕大多數達到了“三單一主”機構單設、人員單配、經費單列、具備執法主體資格標準。機構改革中,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關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機構不僅沒有撤併,反而得到加強,基本實現了各級有機構管理、有人員負責、有經費保障的目標,工作條件得到了進一步改善和加強。市、縣兩級還設立了民族宗教領域維穩專項經費或少數民族困難補助,將民族宗教理論課程列入了黨校教育內容,為民宗部門依法行政創造了有利條件。

  雖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獲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少數地方和部門認為民族宗教工作與經濟工作聯絡不緊,不是一線部門,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對民族宗教工作重視支援不夠。二是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儘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臺了檔案,形成了紀要,但在落實過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過硬機制,影響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順利推進。三是方法有待進一步創新。民族宗教問題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斷創新。

  篇3

  民族宗教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中有著重要的位置。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關係到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關係到推進三個文明建設,關係到加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近年來,陽泉市委、市政府始終堅持民族宗教無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視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作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了突出位置,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不斷加強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積極探索新時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和宗教人士、宗教幹部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鞏固發展黨同宗教界的統一戰線,使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現了新的局面,為全市的改革、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為保持全市的政治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情況

  目前,全市轄區內共有少數民族33個,3564人,主要包括回族、滿族、苗族、壯族、朝鮮族等。其中回族最多1587人,其次是滿族人,其他少數民族大部分人口極少,有的只有一人,而且居住分散。

  陽泉市管轄的城區、郊區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點縣區,全市主要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四大宗教教派。共有依法批准的宗教活動場所17處,包括平定冠山資福寺、石門口長國寺、東浮山壽聖寺、西鎖簧西來寺,郊區辛興聖泉寺、燕龕甘泉寺,盂縣東杜永清寺、藏山蓮花寺、 白建福寺 9處佛教活動場所;平定南關街福音堂、水磨灣安息日會臨時活動點,郊區義井基督教堂,盂縣南婁郭村基督教,礦區復臨安息日4處基督教活動場所;郊區河底天主教,城區北嶺坡天主教堂2處活動場所和城區沙江小市清真寺1處伊斯蘭教活動場所。全市信教群眾49743人,其中佛教 42056人,天主教1918人,基督教3404 人,伊斯蘭教2365人。陽泉市宗教工作具有人數多、分佈廣、任務重、管理難的特點。

  二、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的情況

  國務院頒佈的《宗教事務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綜合性法規,是黨的宗教工作方針政策的法制化、制度化,是宗教理論的創新和發展,標誌著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設邁出了新的步伐。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對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和現實意義。為此,全市上下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抓在手上,制定具體計劃,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了學習貫徹活動。一是黨政幹部坐班學習。2月份,市、縣兩級統戰部、宗教局領導參加了全省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培訓;在全市開展的保持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把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納入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學習內容。二是組織骨幹培訓。5月25日、26日,由市委統戰部、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和市政府法制辦在市委黨校召開了全市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工作會議及宗教工作黨政幹部培訓班。參加人員有市直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大型企業黨委負責人,各縣區分管副書記、副縣區長,統戰部長、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及工作人員,各鄉鎮分管副書記、副鄉鎮長和重點村社群主任共180餘人,市委副書記劉高官,副市長劉兆林出席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省宗教事務局劉志敏副局長到會指導並做了專題報告,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進行了授課。這次培訓組織參會參訓人員對《宗教事務條例》進行了系統的學習,同時市政府法制辦對《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等有關行政執法的內容進行了授課講解,進一步強化了參會參訓人員對《宗教事務條例》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們的思想認識和執法水平,為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打下了良好的思想理論基礎。三是宗教界人士集中學習。各縣區組織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教職人員,集中進行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討論。四是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3月1日,市委統戰部、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召開了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教徒骨幹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座談會,對《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和《條例》的有關內容進行了學習,宗教界代表人士就《宗教事務條例》進行了討論發言,同時,對在全市宗教界開展《宗教事務條例》學習宣傳教育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拉開了全市學習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的序幕。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和各縣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普遍舉行了在廣場、街道的宣傳教育活動,張貼標語,散發傳單,並將《宗教事務條例》在《陽泉日報》、《郊區報》、《城區報》、《礦區報》等報紙上進行了全文登載,郊區副區長張秀親還就《宗教事務條例》的學習貫徹在郊區電視臺做了電視講話,郊區區委、區政府及時召開了全區宗教工作會議,對學習和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進行專題安排部署,並在會上與各鄉鎮、區直有關部門和大型企業簽定了責任書。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印發了《宗教事務條例》學習宣傳資料和《宗教事務條例》單行本,分發給廣大信教群眾,宗教神教職人員利用在宗教活動場所講經佈道時向信教群眾宣傳《宗教事務條例》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條例》的主要內容及黨和國家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擴大了《宗教事務條例》的宣傳覆蓋面、知名度和影響力,確保了《宗教事務條例》在全市順利貫徹實施。

  三、開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一些做法

  民族宗教無小事。我市各級宗教界認真落實國家、省民族宗教工作會議精神,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和加強對宗教場所的規範化管理為重點,全面推行“五薄、三冊、一帳”的管理模式,完善了宗教工作“三級網路和兩級責任制”,為全市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三級網路和兩級責任制”。各縣區都成立了由縣區委分管書記任組長,縣政府分管縣區長和縣區委統戰部長任副組長,縣區委組織部、宣傳部、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民政局、婦聯、團委、旅遊局、文體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協調領導組。各鄉鎮成立了由分管書記任組長,有婦聯、民政、財政、團委、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領導組。同時,在鄉鎮配備了專職統戰員,在各行政村和街道居委會和宗教活動場所確定了資訊員,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建立起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是確保大型宗教活動有序進行。每年的“聖誕節”,教徒聚集宗教活動場所,活動呈現三個特點:一人數多,不僅有教徒,還有前來活動的群眾,每個活動場所至少有千餘人,有的活動場所超過三千餘人。二範圍廣,既有本市範圍的,還有周邊壽陽、昔陽的。三情況複雜,管理難度大。為此,全市各級領導高度重視,書記、市縣區長帶頭抓,分管書記、分管市縣區長親自抓,統戰、宗教具體抓,公安、交警、衛生監督協助抓,重點鄉鎮街道配合抓,教務管理小組自身抓,各級齊抓共管,活動之前對活動規模及人員結構等情況進行預測、分析提出預案,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溝通聯絡,及時總結。近幾年來,宗教活動有序進行,穩定安全,沒有發生任何問題。同時,還注重做好“兩節”期間的慰問工作,對民族困難戶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進行走訪、慰問,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存在的困難。

  三是加大了對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全面正確地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護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既是廣大信教群眾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政府取信於廣大信教群眾的重要體現。2002年,郊區依法解決了義井基督教多年來教產遺留問題,在義井鴻龍灣小區內無償劃撥3.5畝土地,由義井基督教自己出資修建一座教堂,能容納三千多人,使信教群眾有了一個正常的活動場所,滿足了信教群眾的需要,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2005年6月,郊區區委、政府分別帶領統戰、宗教有關人員多次深入西南舁村,通過走訪、查閱大量的歷史資料,積極穩妥地解決了郊區西南舁村部分天主教群眾因教產而發生的上訪事件,維護了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2003年,平定縣舊城改造中,原基督教教堂被確定為拆遷範圍,針對基督教教產和基督教會提出的具體要求,縣委統戰部提出了拆遷安置的具體方案,縣政府專門召開縣長辦公會議,對此事進行面對面的協商研究。之後,通過多次選址、規劃、協商論證,與信教群眾談心、溝通,最終取得共識,建起新的教堂,得到了廣大教徒的好評。

  四、開展民族宗教工作以及在處理民族宗教糾紛中的做法

  近幾年來,陽泉市委、市政府按照黨中央有關宗教政策,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中,緊緊把握“三條原則”和“六個結合”。三條原則:一是政府實施行政管理,必須以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為依據;二是管理目的是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不是片面地對宗教實行限制;三是管理的內容是要把宗教活動納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範圍內,而不是干預宗教團體的內部事務。六個結合:一是依照政策行政和依法行政相結合,二是保護合法與制止非法、打擊違法相結合,三是行政管理與群眾工作、社會工作相結合,四是行政監督與監督行政相結合,五是政府實施管理與群眾參與管理相結合,六是加強管理與改善管理相結合。

  在處理宗教工作的矛盾和問題中,堅持政策教育和情感感化並重,達到積極穩妥、慎重解決的目的。2003年11月,平定縣亂流村出現了大量的外來基督教安息日會信徒非法聚會和非法辦學灌輸少年兒童宗教信仰活動,嚴重干擾和影響了正常的宗教活動。得知情況後,市宗教局和平定有關部門領導,深入到該村對非法聚會信徒進行了黨的宗教法律法規講解,嚴肅取締了這起非法宗教聚會活動。2005年8月18日,市委統戰部、民族宗教局組織城區統戰部、民族宗教局等有關部門,經過一晚上的艱苦工作,妥善制止了近百名信徒到河北保定清苑東閣聖母堂朝聖事件的發生。同時,還確保了在羅馬天主教皇去世和新教皇產生之前,天主教堂沒有發生任何突發事件。在加強對教職人員、信教群眾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增強抵禦滲透能力的同時,取締了郊區河底鎮中佐村壽寧寺非法留住12名藏傳喇嘛僧,並對其進行了批評和政策法規教育,有力的維護了宗教領域的穩定。

  五、當前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思想認識存在誤區。由於宣傳力度不夠,致使一些基層幹部看不到宗教問題的長期性和複雜性,認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與不抓、管與不管無妨大局。

  2、信教群眾發展過快。近幾年來,信教群眾幾倍的發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黨的宗教政策的貫徹落實,對群眾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是在社會政治體制、經濟體制轉型期間,人民面對的各種挑戰和競爭日趨激烈,來自各方的風險給人民的心理帶來巨大的壓力,促使一些文化較低的群眾信仰宗教去尋求安慰和寄託。

  3、非法活動時有反彈。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打著宗教活動的旗號,背地搞非法活動。如家庭聚會,藏僧傳教等。有些農村信教群眾由於不懂政策法規,分不清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參與非法活動。

  4、信仰危機有所抬頭。潛宗教意識現象過熱。目前,供菩薩、財神,燒香祈求平安、發財、升學、升官等潛宗教意識濃厚。

  5、對廣大青少年進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迫在眉睫、不容忽視。近幾年的聖誕期間,狂歡夜、平安夜、聖誕夜,參與的中小學生越來越多,在天主教、基督教組織的平安夜晚會上,50%的節目是由中、小學生表演的。

  6、影響民族宗教關係的不穩定因素增多變雜,協調關係、化解糾紛的任務加重。

  7、執法主體建設不適應形勢的發展,人員、辦公裝置、辦公條件不到位,經費緊張。

  8、宗教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高。有的宗教工作人員,宗教法規意識淡薄,管理能力不強,難以引導信教群眾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9、亂設活動點。有的縣區已批准登記、暫緩登記的活動點不能滿足信教群眾活動的要求,致使信教群眾自發亂設活動點。

  10、宗教組織內部存在矛盾,造成宗教活動混亂現象。

  六、民族宗教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能否保持民族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成為衡量新時期民族宗教工作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在民族宗教工作上要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因民族宗教因素引發的突發事件。隨著信教群眾的不斷增多和各種矛盾的衝突,必然會出現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糾紛,能否妥善處理這些問題是民族宗教幹部和基層黨政幹部面臨的新課題。同時,在構建和諧社會中,必須努力消除宗教中負面的、消極的、不和諧的因素。如某些非信教群眾歧視信教群眾以及不同宗教之間不尊重的問題;有些鄉村領導在對待宗教問題上存在極端化的問題,要麼全力支援,奉若神明,要麼不聞不問,事不關己;個別地方存在有些居士擅自邀請藏傳遊僧講經說法、基督教信徒非法聚會以及跨地區傳教並由地下勢力操縱改選的問題;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的問題,這些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問題。

  七、做好新時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1、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力度,要在全體黨員幹部、宗教工作人員、信教群眾中多形式、多渠道地開展黨的宗教政策的學習教育,在中小學生中開展普法教育和正確的世界觀教育,使廣大信教群眾遵紀守法,規範信教行為,廣大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崇尚科學。

  2、加強網路建設。要進一步健全責任機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網路和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三級網路和兩級責任制。對非法活動場所,要建立起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基層一線情況清、工作直接的優勢,發現問題,及時制止。

  3、加強人員管理。著力建設好兩支隊伍,一是抓好宗教幹部隊伍建設。確實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戰、敢管善管的隊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通過培訓和外出學習,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愛國感情、宗教學識、管理能力、個人修養;通過充實調整等辦法合理配備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確實構建好宗教團體管理班子;通過經常性談心談話,引導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養,積極發揮骨幹作用,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從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規、信教群眾基礎較好、具有較高宗教學識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

  4、加強依法管理。應本著“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幫助宗教場所建立健全議事決策、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並抓好制度的落實。另一方面要加大打擊非法宗教活動的力度,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理,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合力;進一步強化檢查督促力度,採取“回頭看”等措施,確實防止“回潮”;進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確保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