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物業費可以不交
目前有很多人是第一次買房,所以關注的重點往往是價格、學區、交通、配套等,直接與後期居住質量掛鉤的物業反而成了可有可無的因素,而往往居住之後會與物業產生各種矛盾,於是各種業主拒交物業費、保安打人等新聞不斷上榜。其實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不是所有的問題都是物業的問題,也不是所有的錯誤都是業主造成的,業主在拒交物業費之前最好弄清楚,哪些情況是允許拒交費用的?
物業費
費用想不交可以不交
怎樣才能拒交物業費***不是我教你詐哦***
1、對於不在業主繳納範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
2、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
3、提供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資質與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與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等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級資質不代表能夠提供一級服務,資質等級與其所提供的服務並無掛鉤。
具有三級企業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亦可提供一級標準的物業服務,關鍵在於確認該企業提供服務的等級是否達標。
不住未必全交
正常的物業費用繳納從交鑰匙的第二個月開始,收房後從未入住的,經確認,可以按照70%繳費;入住後***含房屋裝修***,但不使用住房,經確認,連續使用不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從第七個月開始,物業費按照70%繳納。
安保與賠償
物業合同不是保管合同,丟東西不是全額賠償,只承擔部分責任;如果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項巡邏責任的話,就說明已盡到管理責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劃分
後期維修多得花錢。比如屋頂漏雨只管修……還得付費。屋頂保質期5年,如果漏水導致業主無法入住由開發商承擔物業費。
目前很多樓盤都是以招投標方式確定物業公司,開發商與物業管理公司是兩個獨立法人,無任何關係。
那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是不是也可以拒交物業費?
問題一:買了房空著,需要全額交物業費嗎?
答:物業費收取主要包括公共區域的清掃保潔及清運,綠化養護,秩序維護,公共照明、通風、供電、給排水、電梯等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養護等費用。
只要購房者與開發商辦理了交房手續、拿到鑰匙,就要開始交物業費。相關工作人員說,雖然沒有居住,但房屋所在公共區域的維護、清掃等費用依然存在,而物業費收取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各住宅物業費用都要根據標準來收取,不得高於物價部門核定標準。
問題二:業主因房屋質量、暖氣、燃氣等問題拒交物業服務費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房屋工程質量保修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保修書中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雙方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另外,房地產開發企業售出的商品房保修,還應執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商品房主體工程及配套設施均符合此規定,不屬物業管理服務約定範疇。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52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
問題三:房屋未裝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納物業管理費?
答:只要房屋已交付,無論業主是否入住,都要交納物業管理費,因為物業公司已經開始提供服務。物業公司並不是為一個或幾個業主服務,而是為整個小區提供服務,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合同關係是一對整體業主的合同關係。物業管理費是用於整個小區維護保養、維持小區正常持續執行所必需的費用,並非物業公司的經營性收入。如果一個或幾個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必然導致物業管理費入不敷出,物業公司因缺乏資金對小區的維護管理將難以為繼,導致全體業主的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