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功能差異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二者都是國家的經濟政策,都是國家巨集觀調控的重要的經濟手段。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區別

  1、兩者的含義不同。財政政策是指政府通過對財政收入和支出總量的調節來影響總需求,使之與總供給相適應的經濟政策。它包括財政收入政策和財政支出政策。所謂積極的財政政策是通過擴大財政支出,使財政政策在啟動經濟增長、優化經濟結構中發揮更直接、更有效的作用。貨幣政策是指一國中央銀行***貨幣當局***為實現一定的巨集觀經濟目標而對貨幣的供應量和信貸量進行調節和控制所採取的指導方針及其相應的政策措施。其特點是通過利息率的中介,間接對巨集觀經濟發生作用。

  2、政策的制定者不同。財政政策是由國家財政機關制定的,必須經全國人大或其會通過,而貨幣政策是由中央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直接制定的。

  3、政策目標有區別。雖然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等都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巨集觀經濟目標,但各有側重。貨幣政策側重於貨幣穩定,而財政政策多側重於其他更廣泛的目標。在供給與需求結構的調整中,財政政策起著貨幣政策所不能取代的作用,調節產業結構、促進國民經濟結構的合理化。在調節收入分配公平方面,貨幣政策也往往顯得無能為力,只能通過稅收、轉移支付等財政政策手段來解決。

  4、調節的範圍不同。財政收支及其政策體現政府職能的各個方面,其調節範圍不僅限於經濟領域,也涉及社會生活的其他領域;貨幣政策主要處理商業性金融系統功能邊界內的事務,其調節範圍基本上限於經濟領域***當然,可以由經濟領域間接傳導到其他領域***。

  5、調節的側重點不同。雖然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都對總量與結構發生調節作用,但財政政策相對於貨幣政策而言帶有更為強烈的結構特徵,因為財政收入按不同專案與不同規定來組織,可以直接調節不同地區、部門、企業及個人的收入水平,財政支出按資金性質與用途來安排,可以直接調節產業結構、部門結構和社會經濟結構的各個方面;財政政策對總量的調節,則主要是以政府收支及其乘數作用影響社會總資金運動的全域性。反之,貨幣政策相對財政政策而言帶有更為鮮明的總量特徵,因為國民經濟中的一切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都要表現為有支付能力的貨幣購買力,中央銀行作為唯一能夠直接管理全社會貨幣供應總量的部門,正是運用貨幣政策對之加以調控;同時,商業性金融信貸自身的市場化經營原則要求銀根鬆緊的變化大體一視同仁地覆蓋其全部資金運動,貸款差別利率等旨在區別對待不同產業、行業、企業、專案等以調節結構的手段,只能在比較有限的範圍內實行和發揮作用,並將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推進而日趨有限。巨集觀經濟政策的特定目標,可歸納為經濟增長、資源優化配置、穩定物價、充分就業、反週期波動、收入公平分配、產業結構合理化和高階化等方面,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固然都服務於這一系列目標,但由於上述側重點的不同,各自對於不同目標的作用,便有所區別。比如,在產業結構合理化、收入公平分配方面,財政支出政策與稅收政策的重要性居先;在穩定物價方面,貨幣政策的重要性則排在首位。

  6、調節的手段不同。財政政策所依靠的手段,主要有稅收、預算支出、公債、財政補貼、貼息等,貨幣政策所憑藉的手段,則主要有利率、存款準備金率、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業務以及貸款安排等。

  第四,在經濟週期的不同階段,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功能空間不同。例如,人們可以把貨幣政策比作一根拴在經濟之車上面的繩子,認為當經濟向上步入通貨膨脹時,它可以拉住其別走太遠,但當經濟處於通貨緊縮而無力向上爬坡時,它卻無法推動。這種比喻形象地描繪了不同經濟執行狀況下,貨幣政策作用效果的差異。一般而言,貨幣政策長於應對通貨膨脹階段的問題,而財政政策在應對內需不足、解決通貨緊縮階段的問題時更具優勢。我國1998—2002年間政策實踐中的調控效應,與凱恩斯理論中關於蕭條階段財政政策更具有效性的認識是相吻合的。

  7、兩大政策所調控的資金所遵循的經濟執行機理不同。貨幣政策調控下的商業性金融資金是按照追求微觀直接效益***利潤***目標的市場原則展開競爭的,只願意“錦上添花”,即按照商業化原則投向儘可能高收益、低風險的領域和狀態良好的企業,這對於商業性金融而言是合理的、無可厚非的。與此不同,財政政策下的資金運作在承認市場一般原則的前提下,可以並且應該超越微觀直接效益的眼界而注重追求長遠、綜合、巨集觀、社會的效益,財政政策可以和必須在關注基本民生、施行“雪中送炭”式的支援扶助和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優化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8、政策的時差與調節的時滯不同。政策時差,是指決策機關從認識到需要改變政策,到實際上實行新的政策所需的時間。一般而言,在財政政策的制定與修訂必須經過立法機關審議、批准這樣一整套程式的情況下,財政政策的時差較長;而貨幣政策由於通常是由具備較強獨立性的中央銀行的人數不多的高階決策層所制定,其時差較短。調節時滯,是指政策從其調節動作的發生到調節效果的顯現所需的時間。一般而言,財政政策由於通常具有政府直接安排收支和可以運用某些強制性手段的背景,其時滯較短;而貨幣政策則由於通常完全依靠間接手段作用於調節物件,其時滯長於財政政策。

  二、聯絡

  1、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都是國家巨集觀經濟調控的經濟政策。二者主要是通過實施擴張性或收縮性政策,調整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的關係,保持經濟總量的平衡,促進經濟結構的優化,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2、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終極目標具有一致性。兩者都要求達到貨幣幣值 的穩定,經濟穩定增長,勞動者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以推動社會主義市 場經濟的發展。

  3、在一般條件下,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是相互配合起作用的。財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為特徵,有迅速啟動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但容易引起過度赤字、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因而,財政政策發揮的是經濟增長引擎作用,用以對付大的與拖長的經濟衰退,只能作短期調整,不能長期大量使用。貨幣政策則以微調為主,在啟動經濟增長方面明顯滯後,但在抑制經濟過熱、控制通貨膨脹方面具有長期成效。它通過貨幣供應量和信貸量進行調節和控制具有直接、迅速和靈活的特點。由於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是兩種長短不同的政策時效搭配,因而兩者可形成合力,對市場經濟的有效執行發揮調控作用。

  4、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實現手段具有交叉性。財政政策能否順利實施並取得效果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國債把本來分別由財政機關和中央銀行執行的相互獨立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聯結起來,成為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最佳結合點。

  總之,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作為國家巨集觀經濟調控的兩大基本政策手段,既有不同的調節重點和手段,有著不同的調節影響和作用範圍,又緊密聯絡、相互影響,必須正確認識和準確處理二者的關係,才能充分發揮二者應有的積極作用。

  作為國家巨集觀調控的兩大手段——財政政策、貨幣政策。這兩大政策首先是有內在聯絡的,同時,這兩個政策調控、調節的側重點是不完全一樣的。

  一般來講貨幣政策可能更多地側重於總量的調節;而財政政策可能更側重結構性的調節。

  其次,財政政策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比較突出;而貨幣政策可能更多地側重於保持幣值的穩定。

  另外,財政政策在治理通貨緊縮的時候作用更突出;而貨幣政策在治理通貨膨脹的時候作用更突出。

  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差異

  一、實施政策的主體不同

  實施財政政策的主體——政府

  實施貨幣政策的主體是——中央銀行

  1.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和某些發達國家,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隸屬機構,只是名義上的貨幣政策主體,不能獨立地實施貨幣政策。由於這一模式有利有弊,採取上述模式的國家正在不斷採取改進措施,逐步加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2.在許多經濟發達國家,中央銀行相對於政府部門具有很高的獨立性,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方面直接對立法機構或直接對總統負責,政府無權左右貨幣政策的運作。在此情況下,中央銀行才真正成為貨幣政策的主體,這對維護貨幣政策的權威性和實施效果是十分有利的。

  二、傳導過程的差異

  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中央銀行必須藉助於一些可操作、可計量、能監控的中介指標,通過對中介指標的調控,最終實現既定的貨幣政策目標。

  中介指標包括:利率、貨幣供應量、超額準備金、基礎貨幣、匯率等。

  1.利率

  利率提高或降低利率可以縮減或增加貨幣供應量,進而調節市場總需求。

  2.超額準備金

  調控超額準備金,可以控制商業銀行和各類金融機構資金鬆緊程度,進而控制貨幣供應量。

  3.基礎貨幣

  基礎貨幣——貨幣供應量數倍伸縮的基礎,是市場貨幣量形成的源頭。

  財政政策的傳導機制比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更為直接。

  財政政策一般是直接作用於企業和居民,進而對國民經濟的執行產生影響。

  如擴大財政支出,就會直接或間接增加企業和個人的收入,而企業和個人收入的增加,就相應增加社會總需求,這對調節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對比態勢有積極的效果。

  再如政府通過調整稅率、利用累進的個人所得稅的自動穩定器功能,也會起到調節企業和個人收入水平的作用。

  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政策時滯不同

  政策時滯——指從認識到需要採取政策行動到產生效果為止所需要的時間。

  1.政策時滯可分為內部時滯和外部時滯

  政策時滯越短,政策當局越是能夠對有關情況做出及時反應,政策也就越能快速地發揮作用。

  政策時滯可分為內部時滯和外部時滯。

  ***1***內部時滯——指採取政策行動的過程所需要的時間,具體而言又包括認識時滯、決策時滯和行動時滯。

  認識時滯——指政策當局意識到發生了問題到決定採取政策之間所需要的時間。

  財政政策的認識時滯同貨幣政策的認識時滯大致是相同的。

  決策時滯——指政策決策者認識到需要採取政策行動到政策制定完畢之間所需要的時間。由於財政手段和變化需要通過較煩瑣決策程式,財政政策的決策時滯一般要比貨幣政策的決策時滯長。

  行動時滯——指從政策制定完畢到開始執行之間所需要的時間。

  貨幣政策手段一經決定變更,可以立即予以實施,所以行動時滯較短。至此,可以得出初步結論:財政政策的內部時滯比貨幣政策的內部時滯要長一些。應該注意的是,這是就“相機抉擇”的財政政策部分而言的,如果是經由“自動穩定器”實施的財政政策,其內部時滯是不存在的,或者說內部時滯為零。

  ***2***外部時滯——指從政策開始執行到政策對目標發揮作用之間所需要的時間。

  財政政策通常直接影響收入和支出***包括消費支出和投資支出***;

  貨幣政策則通過影響中介指標,間接地影響收入、消費和投資。

  財政政策的外部時滯比貨幣政策時滯要短一些。它表明財政政策能夠更快地對經濟執行進行調節。但是,這一點常被財政政策所具有的較長的內部時滯所抵銷,就總的政策時滯來說,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究竟誰長誰短,不能一概而論,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