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基金託管人
為充分保障基金投資者的權益,防止基金信託財產被挪作它用,各國的證券投資信託法規都規定:凡是基金都要設立基金託管機構,即基金託管人來對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操作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
基金託管人又稱基金保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資訊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基金託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或信託投資公司擔任。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摺疊
基金託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資產。在我國,根據《證券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目前只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商業銀行符合託管人的資格條件。
為充分保障基金投資者的權益,防止基金信託財產被挪作它用,各國的證券投資信託法規都規定:凡是基金都要設立基金託管機構,即基金託管人來對基金管理機構的投資操作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
基金託管人的條件
基金託管人是依據基金執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對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機構。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 基金託管人的資格 《基金辦法》規定,經批准設立的基金應委託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主要的條件如下:
1.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
2.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
3.有足夠的熟悉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
4.具備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資產的條件;
5.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託管人的職責
基金託管人的主要職責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資產;
2.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並負責辦理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
3.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法違規的,不予執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複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價格;
5.儲存基金的會計帳冊、記錄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業績報告,提供基金託管情況,並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託管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
基金託管人的作用
基金託管人在基金的運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關鍵是有利於保障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具體體現在:
1、基金託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與保管權分離,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間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的關係,從而防止基金財產挪作他用,有效保障資產安全。
2、通過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包括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限制等進行監督,可以及時發現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關法規要求運作。託管人對於基金管理人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及時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通過託管人的會計核算和估值,可以及時掌握基金資產的狀況,避免“黑箱”操作給基金資產帶來的風險。
基金託管人的權利主要有:
①保管基金的資產;
②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③獲取基金託管費用。
基金託管人的義務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①保管基金資產;
②保管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③負責基金投資於證券的清算交割,執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負責基金名下的資金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