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遇指數熔斷基金該怎樣操作

  中國速度舉世矚目,熔斷機制在國外雖然頒佈但用了近7年的時間才觸發,而我們僅僅第一個交易日就完成如此壯舉,甚是驚訝,也很有機緣那就是股東減持和人民幣大跌以及機構年初調倉等因素的偶遇。下面小編來告訴大家,。

  此時公募基金的應對機制也面臨調整,儘管具體細節方面有所不足,但整體平穩,相應的申贖調整安排也將按照規定展開。

  按照中國基金業協會要求,基金公司紛紛在1月1日前踩點發布在指數熔斷實施期間調整旗下相關基金申贖開放時間的公告,主流普遍的調整方案大抵如下:

  一旦有7%的熔斷髮生,或是5%的熔斷在下午2點45分之後發生,則所有當日交易所熔斷時間到當日15:00間提交相關基金的申購、贖回、基金轉換及定投等業務申請,將無法按照當日申購、贖回、基金轉換及定投等業務申請進行處理。對於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因熔斷規則導致收市時間不一致的,將按照孰早原則執行。

  簡單來說:對當日實施指數熔斷的起始時點前提交的申購、贖回、基金轉換及定投等業務申請,按當日的申請處理;對當日實施指數熔斷的起始時點後提交的申贖類業務申請,則視為下一個開放日的申請。投資人可以在下一個開放日的開放時間內辦理撤單。若銷售機構將上述申請當日上傳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將確認失敗。涉及的品種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含ETF聯接***、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資範圍中包含指數熔斷品種的債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

  雖然市場上有人說熔斷機制加大了市場波動,但展恆基金觀點認為比熔斷機制更重要的是投資者的預期自我實現,比如跌到4%時,人們恐慌觸發熔斷由此拋售資產使得價格進一步下跌,但這樣的不理性卻也是超額收益的一個來源,而且首次觸及熔斷機制可能帶來一定不適應和恐慌,加劇市場指數二次觸及熔斷機制,導致指數大幅下跌。對此證監會表態將不斷完善熔斷機制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積累經驗、動態調整。以對於熔斷機制波動影響將逐漸衰退。

  拓展閱讀 熔斷機制的起源

  熔斷機制起源於 美國,從其發展歷史來看,形式多樣,但都是以人為地設定價格限制和中斷交易為特徵的。 美國的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曾在 1982年對標普500指數 期貨合約實行過日交易價格為3%的價格限制,但這一規定在1983就被廢除,直到1987年出現了 股災,才使人們重新考慮實施價格限制制度。

  1988年10月19日,即1987年 股災一週年,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了紐約股票交易所***NYSE***和 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熔斷機制,在以後的18年中,美國沒有出現過大規模的股災。

  熔斷機制是中金所借鑑國外經驗並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的制度創新成果之一。國內 股票交易及 商品期貨交易中都沒有引入熔斷機制。在金融期貨創新發展之初,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借鑑國際先進經驗,率先推出熔斷制度作為其一項重要的風險 管理制度,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風險。熔斷機制的設立為市場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其實質就是在 漲跌停板制度啟用前設定的一道過渡性閘門,給市場以一定時間的冷靜期,提前向投資者警示風險,併為有關方面採取相關的風險控制手段和措施贏得時間和機會。

  國外交易所中採取的熔斷機制一般有兩種形式,即“熔即斷”與“熔而不斷”;前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隨後的一段時間內交易暫停,後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隨後的一段時間內買賣申報在 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國際上採用的比較多的是“熔即斷”的熔斷機制。

  我國 股指期貨擬將引入的 熔斷制度,是在股票現貨市場上個股設定10%的 漲跌幅限制的基礎上,為了抑制股指期貨市場非理性過度波動而設立的。按照設計,當股票指數期貨的日漲跌幅達到6%時,是 滬深300指數期貨交易的第一個熔斷點,在此幅度內“熔而不斷”,在到達“熔斷”點時仍可進行交易 10分鐘,但指數報價不可超出6%的漲跌幅之外;10分鐘之後 波動幅度放大到10%,與股票現貨市場個股的 漲跌停板10%相對應。

  考察2005年1月4日至2006年7月31日 滬深300指數的日波動百分比資料,發現最大日波動百分比為8.18%,只出現過一次,超過5% 只有3次;最小日波動百分比為-5.63%,超過-5%的時間只出現過2次;而日波動百分比的標準差則為1.39% 。這裡,一共有376個數據,上漲到達熔斷點的概率只有0.798%;下跌到達熔斷點的概率只有0.532%;熔斷範圍為日波動百分比標準差的4.32 倍。由此可見,絕大多數時間的指數波動在遠低於熔斷點的規定範圍內,6%的熔斷機制能涵蓋絕大部分的交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