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交易規則視訊

  股指期貨交易規則是指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應當遵循的規則,而具體的規則又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鐘 晚收盤15分鐘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後交易日時間“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說,除了最後交易日外,滬深300***2934.763,8.30,0.28%***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鐘,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鐘。這一設計更有利於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資訊,便於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東證期貨高階顧問方世聖表示,美國的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臺灣地區則是早晚各增15分鐘,與滬深300指數期貨一樣。期貨作為一個價格發現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鐘開盤有利於市場各方對價格的發現。而比股市晚15分鐘收盤,也是因為必須有一段時間來消化流動性,並讓市場對第二天的價格作出預估,更好地發揮價格發現功能。

  漲跌停板

  與股市一致均為10% 取消熔斷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這一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熔斷制度的規定。 考慮季月合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合約大,借鑑國內各商品期貨交易所的規定,在規則中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基準價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到合約規定的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執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定。

  保證金

  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元以上資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務規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由10%提高至12%。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規定。 修訂稿規定,“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證金標準”。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規定:“Dt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漲跌幅度小於16%的,Dt交易日結算時該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按照12%收取,收取標準已高於12%的按照原標準收取”。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保證金恢復正常標準”和“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交易保證金標準按照正常標準收取”的規定。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12%並非投資者最終的保證金收取標準。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徵2到5個百分點。以目前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週五 規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週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週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先” 股指期貨連續競價交易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漲跌停板的極端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平倉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這是因為股指期貨採用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空倉。 股指期貨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勢影響交易系統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於會員、客戶採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繫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採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