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的股票發行許可流程優化措施

  你對股票發行有多少了解?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股票發行的相關法律知識。

  證監會優化的股票發行許可流程

  為落實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要求,在不改變現行法律法規和證監會關於發行稽核程式規定的前提下,證監會採取措施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規範工作要求,以進一步體現市場化要求,方便企業,便利申請人辦事。


  一、簡化了見面會方式

  改進稽核環節中見面會的方式,由目前在反饋意見後,將發行人高管和保薦機構分批集中至發行部,當面宣講稽核程式和紀律要求的形式,簡化為以書面形式將稽核程式和相關要求告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的形式。

  二、優化了再融資安排

  優先股實施快速稽核機制,減少排隊等待環節;對運作規範、市場表現良好的上市公司,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取消反饋環節,可以不再要求發行人到發審會上接受詢問,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三、完善了中止稽核程式

  調整了前期市場條件下實行的財務資料過有效期即中止審查的做法,對符合《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式規定》應中止審查的情形企業實行中止審查,財務資料過有效期的,在企業補充審計報告期間不再中止審查。同時,在財務資料允許延長一個月的有效期內,均正常安排初審會、發審會及核准發行,不再中止初審會和發審會。

  四、依法處理舉報事項

  舉報事項是稽核關注的重要內容,對舉報事項堅持依法核查的要求,對發行上市不構成實質影響的舉報事項,在依法核查的同時,不中止相關的稽核程式。

  五、自主確定公眾股發行比例

  企業在滿足上市條件的基礎上,可自主確定公眾股發行比例。在堅持低價持續發行的原則下,企業可按照實際資金需求量提高擬發行的公眾股比例。

  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自主確定主承銷商數量

  參照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做法,取消首發聯合主承銷商家數限制,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需要聘請主承銷商。

  另外,證監會還對發行稽核內部工作安排作了進一步優化,如進行分組反饋,完善了誠信檔案查詢方式,簡化了核准辦文程式等,以進一步提高稽核效率。接下來,證監會將以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為契機,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工作,加強和改進股票發行上市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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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發行的方式

  綜述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髮行證券商簽定代理髮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髮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髮行方式兩種。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穫。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