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你對醫療事故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醫療事故的相關法律知識。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
醫療實踐中,主要存在幾種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
一、醫療意外
醫療意外是指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了不良後果,以及在現有醫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由此可以看出,醫療意外的發生,並非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所引起,而是由於病員自身體質變化或特殊病情所導致,其發生不是醫務人員通過現代醫學科學技術所能夠預見和避免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屬於醫療意外。
二、醫用產品損害
醫用產品損害是指因醫療機構使用醫用產品而導致了不良後果。在醫療過程中,經常需要使用植入人體內部的產品,常見的如骨折內固定材料,如果這類產品的質量、滅菌、生物活性等指標有缺陷,植人人體後就可導致不良的後果。
三、疾病的自然轉歸
疾病的自然轉歸,是指疾病經過治療以後所達到的結果或指疾病自然發展的結果。在醫療實踐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個階段的治療結果經常不為患者或患者的親屬所理解或接受,醫務人員在整個醫療行為過程中均遵守診療規範,不存在任何過失。
四、非醫療意外
非醫療意外是指患者在醫療機構住院診療***或門診診療***期間,由於非醫療活動即患者自己的行為或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的不良後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殺行為,這些非醫療意外的發生,並非由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行為所引起,而是由於患者個人的行為或第三者引起。
五、非法行醫行為
非法行醫行為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從事醫療活動,按照醫師執業管理的規定,執業醫師應當在規定的執業地點,執業範圍內執業。執業醫師違反上述規定的也是非法行醫行為。
六、醫療差錯
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雖然由於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而給病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結果,但尚未達到《條例》中所規定的嚴重程度。有的學者認為,醫療差錯是指因診療護理過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殘廢、功能障礙以外的一般損害和痛苦。
具體來說,醫療差錯就是由於診療護理中的過失行為而給病員造成低於四級醫療事故的損害結果。也就是說,醫療差錯與醫療事故的行為性質是一樣的,只是由於前者並未達到法規規定的嚴重程度,而不能被認定為醫療事故。醫療差錯本身又分為嚴重差錯與一般差錯。
一般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醫務人員雖有過失行為,但尚未給病員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也沒有任何不良後果。嚴重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由於醫務人員的診療護理的過失行為,給病員的身體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損害結果,延長了治療期間,給病員帶來了痛苦,但並未造成病員其他不良後果。
在醫療實踐中,區分嚴重醫療差錯與一般醫療差錯的關鍵是對病員的身體健康是否造成影響,造成一定影響的,就屬於嚴重醫療差錯;未造成影響的,則屬於一般醫療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