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事故的兩種急救方法
觸電是由於人體直接接觸電源受到一定量的電流通過人體致使組織損傷和功能障礙甚至死亡。觸電時間越長,人體所受的電損傷越嚴重。自然界的雷擊也是一種觸電形式,其電壓可高達幾千萬伏特,造成極強的電流電擊危害極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觸電事故的急救方法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觸電事故的急救方法一
立即切斷電源,或用不導電物體如干燥的木棍、竹棒或乾布等物使傷員儘快脫離電源。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觸觸電傷員,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
當傷員脫離電源後,應立即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輕症: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傷員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有條件的可氣管插管,加壓氧氣人工呼吸。亦可針刺人中、十宣、湧泉等穴,或給予呼吸興奮劑***如山梗菜鹼、咖啡因、可拉明***。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迴圈,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有1人,用15: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一定要堅持到底。
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後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併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傷、灼傷均需同時處理。
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觸電事故的急救方法二
一、脫離電源***觸電急救***
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因為電流作用的時間越長,傷害越重。
脫離電源就是要把觸電者接觸的那一部分帶電裝置的開關、刀閘或其他斷路裝置斷開;或設法將觸電者與帶電裝置脫離。在脫離電源時,救護人員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護自己。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直接用手觸傷員,因為有觸電的危險;如觸電者處於高處,解脫電源後會自高處墜落,因此,要採取預防措施。
對各種觸電場合,脫離電源採取如下措施。
1、低壓裝置上的觸電
觸電者觸及低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設法迅速切斷電源,如拉開電源開關或刀閘、拔除電源插頭等,或使用絕緣工具,如干燥的木棒、木板、繩索等不導電的東西解脫觸電者;也可抓住觸電者乾燥而不貼身的衣服,將其拖開,切記要避免碰到金屬物體和觸電者的裸露身軀;也可戴絕緣手套或將手用乾燥衣物等包起絕緣後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也可站在絕緣墊上或幹木板上,絕緣自己進行救護。
為使觸電者與導電體解脫,最好用一隻手進行。如果電流通過觸電者入地,並且觸電者緊握電線,可設法用幹木板塞到其身下,與地隔離,也可用幹木把斧子或有絕緣柄的鉗子等將電線剪斷。剪斷電線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斷,並儘可能站在絕緣物體或幹木板上進行。
2、高壓裝置上觸電
觸電者觸及高壓帶電裝置,救護人員應迅速切斷電源,或用適合該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並用絕緣棒***解脫觸電者。救護人員在搶救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自身與周圍帶電部分必要的安全距離。
3、架空線路上觸電
對觸電發生在架空線杆塔上,如系低壓帶電線路,能立即切斷線路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或者由救護人員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帶後,用帶絕緣膠柄的鋼絲鉗、乾燥的不導電物體或絕緣物體將觸電者拉離電源;如系高壓帶電線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斷開關的,可採用拋掛足夠截面的適當長度的金屬短路線方法,使電源開關跳閘。
拋掛前,將短路線一端固定在鐵塔或接地引下線上,另一端系重物,但拋擲短路線時,應注意防止電弧傷人或斷線危及人身安全。不論是何線電壓線路上觸電,救護人員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要注意防止發生高處墜落的可能和再次觸及其他有電線路的可能。
4、斷落在地的高壓導線上觸電
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如尚未確證線路無電,救護人員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絕緣靴或臨時雙腳並緊跳躍地接近觸電者***前,不能接近斷線點至8-10m範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傷人。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後亦應迅速帶至8-10m以外,並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定線路已經無電時,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立即就地進行急救。
二、傷員脫離電源後的處理
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觸電傷員神志不清者,應就地仰面躺平,確保其氣道通暢,並用5s時間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需要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正確搶救,並設法聯絡醫療部門接替救治。
三、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
觸電傷員如意喪失,應在10s內用看、聽、試的方法,判定傷員的呼吸、心跳情況。
看:傷員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
聽:用耳貼近傷員的口鼻處,聽有無呼氣聲音。
試:試測口鼻有無呼氣的氣流。再用兩手指輕試一側***左或右***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博動。
若看、聽、試的結果為既無呼吸又無頸動脈博動,則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四、搶救過程中傷員的移動與轉院
心肺復甦應在現場就地堅持進行,不要為方便而隨意移動傷員,如確有需要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s。
移動傷員或將傷員送醫院時,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其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移動或送醫院過程中還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心肺復甦法搶救,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能終止。
如傷員的心跳和呼吸搶救後均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甦方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應嚴密監護,不能麻痺,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初期恢復後,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跳動,應設法使傷員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