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計算職工帶薪年假工資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享受當年帶薪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體折算辦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三***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15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

  勞動。

  ***四***職工在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用人單位領導批准,給予一至三天喪假。

  ***五***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

  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