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退工資結算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勞人勞[1987]5號檔案規定:企業對違紀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如果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無故辭退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以及勞動者的所有工資。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辭退的基本含義
辭退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解除所屬單位職工職務的法律制度。
注:隨著《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在2001年10月6日被廢止,辭退違紀職工針對性的法律依據也相應沒有了。辭退違紀職工的權力實際上被下放給了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勞動合同中約定或制定相應的內部規章制度。所謂的辭退實際已成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形式。因此,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25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
辭退職工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釋出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常見辭退不當有以下幾種常見情況
1、許多企業存在辭退員工時無透明度,被辭退人員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為私人恩怨開除員工,公報私仇;
2、剋扣被辭退人員工資時有發生,特別是民營和私營企業;
3、許多管理者對公司做出了巨大貢獻,可能因為小小的失誤被辭退;被辭退人員離開公司後,管理者對被辭退人員隨意指責。
4、嚴重違章違紀辭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觸犯國家法律等。
如何做好辭退
辭退前要公正。辭退的原因一般有兩種:一是公司原因,如大範圍裁員、組織機構調整等;二是個人原因,工作不稱職、危害公司利益等。對於公司方面的原因應當向員工做好解釋工作,並表示日後重新歡迎員工回公司。對於個人原因的辭退應當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聽偏信,更不能公報私仇。對於曾經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應當儘量在本公司內為其尋找其他合適的崗位,或者推薦到其他公司工作。辭退的公正與否,會影響到在職員工的積極性。把工作能力強、人品好的人開除,會讓員工的士氣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走不出低谷。
辭退時要公開。員工辭退應儘量及時公開辭退理由,以免引起在職員工的胡亂猜測,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此外,在被辭退員工離開時應當儘量讓他體面,領匯出面如集同事為其開個送行會,在會上對其為公司做出的貢獻進行總結。開送行會,不單是考慮被辭退人員,更重要的是向在職員工展示公司良好的企業文化,增加向心力。其集團花幾年時間從知名公司聘請了一總經理,來的時候迎接場面非常隆重;而辭退時,公司高層私下通知不準管理人員參加送行會,並且在半月後才給各分公司下發了一個正式通知。儘管各分公司的管理者通過各種渠道獲得了該訊息,但在這半月內,大家紛紛猜測辭退總經理的原因,推測新任領導是誰,許多生產、營銷工作幾乎陷入癱瘓。該訪華團這種處理方式,也讓在職外聘管理人員感到極為不安。
辭退後要熱情。許多企業人走茶涼,對被辭退者枉加批評,把許多罪狀統統安到被辭退者頭上,總以為反正人都走了,背點黑鍋也無所謂。其實不然,員工的眼睛是雪亮的,在職員工會對管理者的處理方式打分。辭退員工後,不但不應"人走茶涼",而且應當與辭退人員保持密切聯絡,隨時歡迎被辭退人員吃"回頭草"。在節日打個電話給被辭退人員,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被辭退人員往往在離開公司後會對公司的管理、營銷、生產等有更理性的建議和意見,而且一般對原公司都有一種懷舊情結,很樂意幫助原效力公司。關心被辭退員工不但能讓企業得到實惠,更重要的是讓在職員工有種歸屬感。因此,辭退員工不看"雞"面看"猴"面,必須重視辭退技巧,不可莽撞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