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加班工資也稱加班費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海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天數×300%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8×小時數×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天數×200%

  休息日小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8×小時數×200%

  平日延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21.75÷8×小時數×150%

  上海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關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上海市法院系統則偏向於執行《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若干問題的解答》確定的原則,與上文有所不同: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月工資有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應按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來確定;2、如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並以確定的工資數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3、如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仍無法確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的,對加班工資的基數,可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後的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確定; 4、如工資系打包支付,或雙方形式上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明顯不合常理,或有證據可以證明用人單位惡意將本應計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專案歸入非常規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專案中,以達到減少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數額計算目的的,可參考實際收入×70%的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按上述原則確定的加班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