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保胎假工資怎麼算

  保胎假是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員工保胎假工資計算方法。

  員工保胎假工資計算方法

  ***1***關於“保胎假”,國家規定: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的,其保胎休息時間,按公司實行的疾病待遇辦理。

  ***2***如果懷孕7個月,按照上海規定,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照二十八週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二條***

  員工保胎假工資的具體規定

  勞動法第62條、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女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原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覆函》指出:一、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6個月後領取疾病救濟費的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時可以從生育之日起停發疾病救濟費,改發產假工資,並享受其他生育待遇。產假期滿後仍需病休的,從產假期滿之日起,繼續發給疾病救濟費。三、保胎休息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時間應與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時間合併計算。四、不按計劃生育懷孕的女職工,其保胎、病假休息和生育時的待遇,仍按省、市現行的有關規定辦理。原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覆函》適用於全國。

  員工休產假的時間分類

  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護理假

  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例如,廣東省為15天,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授乳時間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