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融資的步驟

  專案融資是20世紀70年代以後國際金融市場上推出的一種新型籌資方式,近年來已經發展成為大型工程專案建設籌集資金的一種卓有成效的手段。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第一階段 投資決策

  專案可行性研究、資源技術市場分析

  投資決策、初步確定專案投資結構

  第二階段 融資決策

  選擇融資結構、確定專案融資方式

  任命專案融資顧問、明確融資的任務和具體目標

  第三階段 融資結構

  分析專案風險因素

  設計專案的融資、資金結構

  修正專案投資風險控制方式

  建立專案融資法律框架

  第四階段 融資談判

  選擇銀行、發出專案融資建議書

  組織貸款銀團

  起草融資法律檔案

  融資談判

  第五階段 融資執行

  簽署專案融資檔案

  執行專案投資計劃

  貸款銀團經理人監督並參與專案決策

  專案融資考慮的因素

  ***1***專案資產的擁有形式:投資者以其擁有的一部分資產低押作為融資的一個擔保條件與其以持有的一部分專案公司股份作為擔保有本質的區別。前者由於銀行對產品流向、現金流量、債務責任以及債務責任分配擁有優先權,所以安排融資較容易。可以分為:投資者擁有全部公共資產的一個比例部分和不同投資者擁有不同的專案資產。

  ***2***專案產品的分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與專案資產的擁有形式是相聯絡的,投資者是否願意直接獲得其投資份額的專案產品並按照自己的意願去處理,還是願意專案作為一個整體去銷售產品然後將專案的淨利潤去分配給投資者是決定專案投資結構的另一重要考慮因素。

  ***3***專案管理的決策方式與程式:關鍵是在充分保護少數投資者權益的基礎上,建立一個有效的決策機制。決策方式與程式問題需要確立不同投資者在合資結構的不同層次中擁有的管理權和決策權,以及這些權利的性質和實際參與管理的形式及程度。無論採取哪種投資結構,投資方都需要按照各種決策問題的重要性序列通過合資協議將決策程式準確地規定下來。

  ***4***債務責任:投資者採用不同的投資結構對於所承擔的債務責任性質各異。公司型合資結構中,債務責任主要被限制在專案公司中,投資者的風險只包括已投入的股本資金以及一些承諾的債務責任。非公司型合資結構中,投資者以直接擁有的專案資產安排融資,其責任是見解的。

  ***5***專案資金流量的控制:專案正常執行後,經營收入減去生產成本、經營管理費用、資本再投入後的淨現金流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和為投資者提供相應的投資收益。投資者必須根據公司的總體資金構成和對融資安排的考慮,選擇符合投資目標的現金流分配方式。公司型合資結構比起非公司合資金結構安排融資更容易,因為投資者對現金流的控制是要根據董事會或管委會對其分配的。

  ***6***稅務結構:這是投資決策中的最為複雜的問題之一。各國稅法千差萬別,所以稅務結構的設定上也就不同。公司型合資結構中,稅務能否合併或用來衝抵往年的虧損,不同的國家規定不同。合夥制和有限合夥制結構的應納稅收是按照合夥制結構的總收入水平計算的。納稅主體為單一的合夥人。非公司型合資結構的資產歸投資者直接擁有,專案產品也是由其直接擁有。信託基金結構應納稅收應以基金本身作為一個整體加以核算。

  ***7***會計處理:不同的投資結構會計處理上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結構,也會因為投資比例的不同在資產負債表和經營損益表的合併問題上有不同。

  專案融資的模式基本原則

  一、有限追索

  實現融資對專案投資者的有限追索,是設計專案及資模式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決於貸款銀行對一個專案的風險評價以及專案融資結構的設計,具體說來取決於專案所輛處行業的風險係數、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專案開發階段、專案經濟強度、市場安排以及專案投資者的組成、財務狀況、生產技術管理、市場銷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為了限制融資對專案投資者的追素責任,需要考慮:第一,專案的經濟強度在正常情況下是否足以支援融資的債務償還;第二,專案融資是否能夠找到強有力的來自投資者以外的信用支援;第三,對於融資結構的設計能否作出適當的技術性處理。

  二、專案風險分擔

  保證投資老不承擔專案的全部風險責任是專案融資模式設計的第二條基本原則,其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在投資者、貸款銀行以及其他與專案及有關的第三方之間有效地劃分專案的風險。例如專案投資者可能需要承擔全部的專案建設期和試生產期風險,但是在專案建成投產以後,投資者所承擔的強風險責任將有可能被限制在一個特殊性確定的範圍內,如投資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購買專案全部或者絕大部分產品的方式承擔專案的市場風險,而貸款銀行也可能需要承擔專案的一部分經營風險。

  三、實現投資者對專案百分之百融資的要求

  任何專案的投資都需要專案投資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資金作為專案開發的支援。然而這種股本資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傳統的公司融資更為靈活。例如,如果投資者希望專案建設所需要的全部資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資,則投資者的股本資金可以考慮以擔儲存款、信用證擔保等非傳統形式出現。但是這時需要在設計專案融資結構過程中充分考慮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專案的現金流量,保證現金流量不僅可以滿足專案融資結構中正常債務部分的融資要求,而且還可以滿足股本資金部分融資的要求。

  四、處理專案融資與市場安排之間的關係

  專案融資與市場安排之間的具有兩層含義,長期的市場安排是實現有限追索專案融資的一個信用保證基礎;其次,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從投資專案中獲取產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資者從事投資活動的主要動機。國際專案融資在多年的發展中積累了大量處理融資與市場關係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這些市場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實現融資利益與市場安排利益相結合,應該成為專案投資者設計專案融資模式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

  五、處理專案投資者的近期融資戰略和遠期融資戰略

  大型工程的專案融資一般都是7-10年中長期貸款。近些年最長的甚至可以達到20年左右。也有投資者的融資戰略會是一種短期戰略,如果決定採用專案融資的各種基本因素變化不大。就長期保持專案融資的結構;一旦這些因素朝著有利於投資者的方向發生較大變化時,他們就會希望重新安排敲資結構,放鬆或取消銀行對投資者的種種限制,降低融資成本,這就是在專案融資中經常會遇到重新融資問題"。

  六、實現投資者非公司負債型融資的要求

  通常來講,專案是以專案負債的形式融資。例如,在專案融資中可以把一項貸款或一項為貸款提供的擔保設計成為"商業交易"的形式,按照商,業交易來處理,這樣,既實現了融資的安排,也達到了不把這種貸款或擔保列入投資者的資產負債表的目的,這樣就可以不影響提供貸款或擔保人的信用地位。另一種做法是採取"BOT" 專案融資模式。這是近十年未在東南亞國家中首先發展起來的一種融資結構,政府以"特許權合約"為手段,利用私人資本和專案融資興建本國的基礎設施,一方面達列了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狀況的目的,另一方面又減少了政府的直接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