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教育重在培養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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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創業教育不是讓每個學生都去創業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創新創業教育成為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一個新熱點。但在創新創業教育熱中也存在一些模糊認識,比如,有人以為加強創新創業教育是要讓人人都成為創業者,有人以為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就是在高校開設幾門相關課程。這是對創新創業教育缺乏深入瞭解、理性認識的表現。

  從1947年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開設創業課程至今,創新創業教育在國外已有半個多世紀的歷史。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的推動下,創新創業教育成為一種世界性的教育改革趨勢。在國外,創新教育和創業教育是兩個既相互聯絡但又有明確區分的概念。我國則將創新看作創業的基礎和核心,把創新教育與創業教育相融合,提出了創新創業教育的概念。近年來,我國創新創業教育發展比較迅速,正在成為我國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和趨勢。

  那麼,創新創業教育是為了使人人都成為創業者嗎?當然不是。創業教育專家布羅克豪斯認為:“教一個人成為創業者,就如同教一個人成為藝術家一樣。我們不能使他成為另一個梵高,但是我們卻可以教給他色彩、構圖等成為藝術家必備的技能。同樣,我們不能使他成為另一個布朗森,但是成為一個成功的創業者所必需的技能、創造力等卻能通過創業教育而得到提升。”我國高校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目的不是使每個學生都去創業,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的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國外有研究表明,創新創業教育不但可以提高學生的就業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工資收入。

  既然創新創業教育主要培養的是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那麼,它就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應貫穿於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等各階段,而不能指望在高等教育階段畢其功於一役。從國際看,英國、法國、日本、印度等國家都非常重視中小學階段的創業教育,重視從孩提時代就培養學生的領導能力、溝通能力、商業和經濟意識等。可見,我國不僅應開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而且應實行系統化的創新創業教育,把創新創業教育貫穿於各級各類教育之中,並對不同階段、不同型別學校的創新創業教育進行分工,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還應認識到,創新創業教育可以通過課程來實施,應建立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建設依次遞進、有機銜接、科學合理的創新創業教育專門課程群。但是,僅有課程是不夠的。把創新創業教育落到實處,還應探索多樣化的創新創業教育模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創新創業教育活動。創新創業教育課程既應是建立在學科基礎上的學科課程,也應是建立在實踐基礎上的活動課程。創新創業教育的實踐性決定了它不僅僅是學校的事情,還需要得到全社會的支援。推進創新創業教育,高校作為最重要的主體,應加強專業實驗室、虛擬模擬實驗室、創業實驗室和訓練中心建設,促進實驗教學平臺共享。同時,創新創業教育離不開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特別是產業界的支援。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政策支援,鼓勵企業和高校聯合建設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創業示範基地、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和職業院校實訓基地等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平臺,鼓勵各種科技創新資源向在校學生開放,鼓勵教師與產業界技術人才雙向流動,鼓勵社會資金以多種形式支援創新創業教育活動和大學生自主創業。

  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研究

  1、 創新創業教育的內涵

  創新能力是指運用知識和理論完成創新過程、產生創新成果的綜合能力,創新能力的表現形式是發明和發現,是人類創造性的外化,創新能力包含著創造性思維能力和創造性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創新技能和創新人格。

  創業能力是指在各種創新活動中,憑藉個性品質的支援,利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新穎獨特地解決問題,產生出有價值的新設想、新方法、新方案和新成果的本領。創業素質的人才應具有的能力包括:創造力和創造精神、學習能力、技術能力、團隊合作精神、解決問題能力、資訊收集能力、敏銳的洞察力、研究和完成專案的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和獻身精神等。

  創新創業教育指通過開發和提高學生創新創業基本素質和創新創業能力的教育,使學生具備從事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所必須的知識、能力及心理品質。高等教育應將創業技能和創新精神作為基本目標,以使高校畢業生不僅僅是求職者,而首先是工作崗位的創造者。

  2 、創新創業教育的現狀

  近年來,創新創業教育在我國高校中日益受到重視,清華大學、瀋陽師範大學等院校相繼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設立大學生創新學分,創立了大學生研究訓練計劃等,在探索新時期大學生創新創業素質培養方面進行了有效的嘗試和改革。為了推動創新創業素質教育的發展,我國教育部從2002年開始了創業教育的試點,確定了清華大學等9所創業教育試點院校。通過開設相應課程,設立大學生創業園、科技產業園,提供創業基金等形式,鼓勵學生自主創業,同時提供必要的資金資助及諮詢服務。而目前我國越來越多的高校已相繼採用了創新學分的形式,來推動學生創新創業素質的培養。目前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實踐中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 創新創業學分的認定標準不統一

  由於各校的人才培養目標不同,以及對創新創業素質的不同理解,各校的創新學分在具體學分名稱、教學要求和認定範圍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異。比如有的大學規定學生參加課堂以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所取得的成果、參加各類比賽和社團活動所取得的成績都可以獲得相應的學分,甚至通過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考試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學分。而有的大學僅對學生在從事與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及學術活動等直接相關的創新實踐活動中取得的創新性成果,或參加科技競賽獲得的獎勵才給予相應的學分。而通過對學生獲得創新學分的方式和途徑的統計分析,發現通過實踐得分多、通過創新得分少的情況普遍存在。

  2.2 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有待加強

  受到經驗缺乏和專業水平的限制,很多學生並未真正意識到創新創業實踐的重要性,僅僅是應學校的學分規定要求而進行相應的創新活動,缺乏興趣的培養和創新意識的樹立。有的學生雖然有很多創新的想法,但普遍對自身的能力表示不自信,又得不到必要的幫助和指導,使得參與創新創業活動的積極性不高。

  2.3 創新創業素質培養的環境不理想

  創新創業教育應該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相應的環境來保證其目標的實現。但現在很少有大學能真正為學生提供參與創新創業活動所需要的環境,如缺乏合格的創新師資、教師對創新活動的指導不力、研究和創業經費不足、大量的實踐活動與理論相脫節等。

  2.4 未能建立系統的創新創業課程體系

  創新創業的教育有別於一般的專業知識教育,不能按傳統的教學方式來進行。很多學校的創新創業課程設定比較單一,多以講座的形式進行,沒有系統性,尤其缺乏對於創新創業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創新創業課程未能與專業培養計劃相結合,體現專業特色。

  2.5 創新創業教育質量監管制度不完善

  創新能力的高低和創新成果的優劣不僅要看結果,更應該重視過程,重視學生通過參與這些活動所培養的素質和能力。由於創新創業教育質量監管制度不完善,多數學校往往只注重對創新成果數量或形式的書面考核,出現了許多掛名科研、開證明了事的“湊學分”現象,使創新活動流於形式。而且在申請條件、認定標準、等級評定等方面缺乏具體而詳細的操作標準和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學生對創新創業活動的牴觸,影響教育質量。

  3 、創新創業教育的思路

  3.1 培養“雙師型”師資作為學生創新創業導師

  教師是教育的主體,在創新教育體系中,教師的創造性教學應占主導地位。因此,在創新創業教育體系中,一是要構建一支富有創造性素質的師資隊伍,同時,將“導學’理念貫穿到創新創業教育中,設立專門的創新創業導師制度,通過創業導師對學生創新創業活動進行指導,引導其制定創新創業活動計劃,積極參與實踐,培養自主創業型人才。

  目前許多高校中的教師都是從高校到高校,並沒有企業工作的經歷,對於專業知識的領會只停留在理論上的探討。培養創造性的“雙師型” 教師是創新創業教育的重中之重。學校一方面需要加強對創業骨幹教師的專業培訓,制定激勵措施,鼓勵現職教師到創業一線兼職或有計劃地選派有潛質的青年教師直接參與創業實踐。

  創新創業導師應由具有豐富創業實踐經驗的高水平教師擔任,每個專任導師直接對所指導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負責,包括學生科研團隊的建立、創業專案的立項和指導等,使學生的創新創業素質培養在有引導、有計劃的方式下進行。

  3.2 培養方案的改革

  建立適應創新教育要求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這是構建創新教育體系、實現創新創業教育培養目標的核心。創新人才的基本素質包括創新創業意識、創業品質、創新能力和創業知識等方面,課程體系的設定應考慮到每項基本素質的均衡發展。通過開設專題講座和創業經驗的介紹,做好對創業意識和創業品質的教育和引導。但目前更需重視的是創新創業能力和技巧的培養。一方面可通過單獨開設相關課程,如科學方法論、思維科學、創造力心理學、創業管理、商務溝通與交流、商業計劃書寫作等,將創新創業教育課程納入所有教育課程計劃的組成部分。另一方面,改革現有專業理論課和實踐教學課的課程內容,強化創新創業教育目標。即以文科類學科為載體進行創業意識教育,以理科類學科為載體進行創業知識教育,以經濟管理類課程為載體進行創業技能教育。在建設課程體系時,還應跳出狹窄的專業口徑限制,考慮到不同專業的專業特色和特點。理工科類學生有技術優勢,在做好技術研究的基礎上,應重點加強創業技巧、管理技術等方面的培訓,增加管理、財務會計、營銷、經濟法律等選修課程的比例;而經濟管理類學生有其專業優勢,則應更多重視實踐操作能力訓練以及與其他專業的合作。

  3.3 大力開展大學生科技活動

  高等學校要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業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就要在校園內構建和營造一個濃厚的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搭建創新創業教育平臺。

  1.通過學生科技競賽,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結合學校的實習實踐教學,針對國家級、省級學生科技競賽***如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大學生挑戰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積極組織開展校級學生科技競賽活動,並有意識地與創新創業教育相結合,突出競賽活動的創新性、創造性和工程實用性,在為參加國家級、省級競賽選拔優秀隊員、培養和提高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同時,造就一支學生科技創新骨幹隊伍,帶動了一大批學生積極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營造了良好的校園科技創新氛圍。

  2.積極開展社團活動。通過成立各種創新創業性質的社團,舉辦各種講座,讓學生了解創新的基本思路,知道創業的基本過程。通過大學生科技社團,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科技實踐活動,開闊學生視野,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培養學生創新創業素質,形成創新創業的文化良好氛圍。在培養過程中,要做到普遍性與重點培養相結合,發現、培養一批骨幹分子,發揮示範作用。

  3.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在學校專門成立一個大學生創新創業園,讓有創業想法的學生有一個可以實現的平臺。大學生通過創新創業園利用學校的資源,可以大大降低學生創業的門檻,並且在創業過程中予以指導,有利於學生的早期創業。

  3.4 加強與企業的合作

  校企合作是大中專院校謀求自身發展、實現與市場接軌、大力提高育人質量、有針對性地為企業培養一線實用型技術人才的重要舉措,其初衷是讓學生在校所學與企業實踐有機結合,讓學校和企業的裝置、技術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以切實提高育人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養質量。

  通過校企合作,讓學生有一個實踐實訓的平臺,讓學生有機會了解企業的實際運作情況,幫助學生體驗創業。通過開展豐富的社會實踐教學,實現“產、學、研”相結合。

  另一方面,可以聘請一些企業家、成功的創業者、技術創新專家到校任兼職教師,或兼職從事創業方面的教學與研究工作,擴大創業教育的師資隊伍。

  3.5 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

  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是為了更好地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瞭解學生髮展中的要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

  開展創新創業教育,需要一個良好的評價體系,評價指標體系要科學、合理、真正反映創新創業教育的效率與效果。首先需要明確什麼樣的活動可以認定為是創新創業,並且要給出每一個活動的評價等級。其次,針對學生的創新創業活動,應給予相應的學分或者物資獎勵,有助於增強學生的積極性。

  創新創業教育目前還處於起步階段,這項教育活動開展還需要多方的參與,包括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援和倡導、高校領導的重視、企業的支援、教師的激情和學生的參與。只有多方的共同努力,創新創業教育才會取得顯著的效果,高校可以培養出更多的創新型人才,培養更多的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