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經營

  在經營過程中,保險代理公司要遵守法定的規則,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探討保險代理公司的經營。

  範圍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以經營下列保險代理業務:

  ***1***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保險代理公司代理的保險產品可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保險代理公司通過多種渠道向企業和個人進行保險宣傳,招攬保險業務。與其他保險代理人相比,保險代理公司的代理行為更具有專業性和規範性。

  ***2***代理收取保險費。收取保險費是保險代理公司經營的重要內容,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代收保險費的,應當開立獨立的代收保險費賬戶進行結算。同時,保險代理公司應根據保險代理合同的約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還應當建立專門賬簿,記載保險代理業務收支情況。

  ***3***代理相關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當保險代理公司招攬的客戶出險後,保險代理公司利用其熟悉客戶情況的優勢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查勘和理賠工作,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保險售後服務。

  ***4***中國保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保險代理公司從業人員資格要求

  為了完成保險代理專業服務工作,保險代理公司從事銷售保險產品或者進行相關損失查勘、理賠等業務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條件,持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資格證書。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還應當對本機構的從業人員進行保險法律和業務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80小時,上崗後每人每年接受培訓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36小時,其中接受法律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

  檔案建立和單證保管

  為了方便投保人核對和主管部門監管,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建立完整規範的業務檔案。業務檔案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代理銷售保單的基本情況,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或者姓名,代理保險產品名稱,保險金額,保險費,繳費方式等;保險費代收和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的情況;保險代理佣金金額和收取情況等;並保證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還應當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代理保險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材料;代理關係終止後,應當在30日內將剩餘的單證及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

  客戶告知書的製作和資訊提示

  由於保險行業所具有的高技術性和資訊不對稱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在展業中,應儘量向客戶披露相關的資訊。具體的方式是製作規範的客戶告知書,並在開展業務時向客戶出示。客戶告知書至少應當包括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以及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名稱、營業場所、業務範圍、***等基本事項。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與被代理保險公司或者相關中介機構存在關聯關係的,應當在客戶告知書中說明。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還應當向投保人明確提示保險合同中免除責任或者除外責任、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現金價值、猶豫期等條款。